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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他待她太周到了,温凛不知为何坐立难安,说还是下去吧,“雨还要下一阵呢,你也不能一直送我。”

  杨谦南顿住,笑容一丝一丝抽开,说:“你怎么知道不能呢?”

  温凛到底资历浅,没遇见过这种阵仗,一下就没了言语。

  男人在他这个年纪是奇怪的,失却了少年气韵,却还残存几分少年心性,走之前偏还对她说:“你尽管进去,办完事要去哪,我再送你。”

  这话其实带几分玩笑,温凛没当真,但心情依然很好,笑呵呵地替他关车门,说:“谢谢你啦,我走了,再见。”那语气回想起来有点羞耻,甜滋滋的,不像她了。

  结果半小时后,真再见了。

  她一张张发.票敲完章出来,刚想把空文件袋顶上头,就看见了他的车。还停在原地,雨刮器很有节奏,左一下右一下。

  杨谦南说完那句话没急着走,就想等等看,看她什么时候出来。其实也没刻意在等,心里想着下大雨也没地方可去,索性在车里玩玩手机。

  一玩半小时,真把她给等着了。

  温凛笑着敲他车窗的时候,他怔了一下。半个钟过去,他其实早忘记自己之前说过什么话了。但她还记着,惊喜地冲他笑,说“你还真等呀!”方才还文静拘谨的小姑娘,如今笑得眼角弯弯。她眼睛生得秀气,一笑就弯成一条轻柔的线,雨丝打湿的鬓发贴在额角,蜷成两个卷,像大话西游里的白晶晶。

  那几天阴雨连绵,她不知道,她眼底是有光的。

  杨谦南没来由地笑起来,眼神像捞着个宝贝,打开保险说:“你上来吧。”

  那天他们一起去吃了顿饭,吃完他亲自把她送回来。

  雨早就停了,京城气候干,才停一阵,地面已经露出了原本的颜色。她站在宿舍楼前,指着半干的水泥地,说:“雨可算停了,今天多谢你啊。”

  那夜一定有风吧。杨谦南双手插口袋,嘴角浅浅弧度:“雨停了,你就不想见我了?”

  温凛脸烧红一片,喉咙里像铺了一层薄荷糖,凉凉腻腻地痒。

  这夜她说了什么,情态多么窘迫,她都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夜空中没有月亮,校园里到处是明晃晃的灯光,她站在狭窄的楼门口,清凉感受一直向下透,充满她的整个体腔。

  那是一种命运穿堂而过的凉。

  作者有话要说:  一辈子就这么一次,爱个坏人吧。

  —

  PS:这章继续送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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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S:太久没上晋江,都不知道现在系统批量发红包会自动回复一句留言。

  于是昨天留言的大家都被我回复了一句……「多谢人民的信任」。

  心情复杂。

  怎么说呢,评论区画风一下子可以去评选先进党支部。

  你们赶紧留点言盖过去吧,我看着都要把自己蠢哭了。

  _(:з」∠)_

第3章

  他俩的相遇,就是这样半推半就。分不清几分刻意几分巧合,几分是天定,几分是人为。

  等身边人反应过来的时候,杨谦南已经是那个经常约温凛出去吃饭的人了。

  其实杨谦南周身上下,也没什么唬人的行头,就像他们俩的饭局,通常很平淡。他食量很小,主食从来只吃几口,连累温凛也不敢多吃,经常回去之后找顾璃一起点宵夜。顾璃感到奇怪,说这什么人啊,这么小气,请客都不让你吃饱。温凛笑得筷子都掉下来,假称:“不是啦。只顾着聊天,忘记吃饭了。”

  其实他们说的话很少。他只是习惯找个人陪他吃饭,经常点一大份薄切马肉,问她:“吃么?”温凛是生鱼片都不怎么吃的人,一看腥红的生马肉吓得闭起眼睛。

  杨谦南总是逗几下就停,一个人索然地笑。好像她是来给他的晚餐增添乐趣的。

  然后他慢条斯理擦净手指,勉强和她说一说自己。

  他说他近几年状态不太好,恰好他姑父调任R大,家里人把他弄去念个在职MBA,所以他每个星期会来一趟。

  他二十八了,重返校园,“换个心情。”这是他原话。

  温凛若有所思地揣摩他说的“状态不好”是什么意思,连不小心吞了一瓣生肉都不自知。

  杨谦南把餐巾叠一个角,过去帮她擦嘴角的血迹,心情看上去很好:“这不是吃得挺好的?”

  温凛半翕着唇,一动不动地由他擦拭。他指背上有淡香水和锡纸的味道,温柔得太醒目。

  这算是他们最亲密的时刻。其他时间聊城市聊交通,聊到彼此也是他淡淡一句“那你平时都吃什么?”,温凛很仔细地回答,但他只顾吃东西,让她连一句“你呢”都递不出去。

  何况像杨谦南这样的人,也不会安心读学位。一个学时四位数的课没露过几面,仅有的几次都来找她,频率也不算高。温凛的生活除却多了一个出手阔绰的饭搭子,也没见有什么变化。

  她依旧是大学里最常见的那种好学生——均绩年年前三,社交圈狭窄,不熟的人突然找她,一定是为了参考作业。

  真正发生变化的时刻在十二月。

  一学期课程结束,温凛趁考试周来临之前浏览网页,打算定回家的车票。选择时间的时候,又犹豫了一下——考完试要不要和他见个面?虽然他已经好几个礼拜没找过她。

  顾璃总说他是在追她,可她觉得他只是惯性找人作陪。不过顾璃有一点是对的。他对她,至少是有一点兴趣的。至少有一两个瞬间,他觉得有这么个姑娘在身边,也不错。

  只是这样的姑娘或许有很多。

  女人都是自己选的。主动找他,或者做通讯录里几十个笔画。

  恰巧是年终,温凛看着手机,静坐到手脚冰凉,最后给他发了四个字,“新年快乐”。

  很俗,不指望他能从千百个联系人里理到她。但扣下手机没多久,杨谦南的消息突兀地进来了:“会打麻将吗?”

  “……”温凛一阵失语。

  他还有这癖好?

  *

  有这癖好的,其实是杨谦南的一个朋友,叫应朝禹。

  温凛见到这人的第一面也很震惊。主要是因为,他帅得有点出人意料。

  杨谦南起先给她打的预防针,说他这朋友是个二缺。一般二代们由于没必要奋斗,都会培养些个人爱好。有些人喜欢打球,自己搞篮球俱乐部办业余联赛,有些人情趣高雅点,自己经营个独立书店年年亏损。应朝禹是一朵奇葩,热爱打麻将。

  “他老子在大理搞旅游,洱海边上酒店顶层,打算弄个无边泳池。他不肯,死活要安麻将桌子。”杨谦南寒风中讥诮。

  温凛在他耳边笑了一声:“后来呢?真的安了吗。”

  “谁知道。”

  他的话到此为止,温凛却被挑起了好奇心:“他们家办什么酒店呀,叫什么名字?”

  夜里七点,路灯从车窗外投进来刺目的光,杨谦南转过脸看她,她却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觉得那一瞬间,他的眼神有些晦明难测。温凛暗诽自己得意忘形,这样直截了当地问他朋友的家底,有些僭越了。但他只是一笑,拿起她手掌说:“那俩字还挺生僻,我写给你看。”

  一笔一划,在她手心写下来。

  那两个字确实不常用,温凛辨认出来费了一点劲,下意识念读音。

  杨谦南开京腔逗她:“文化人儿啊。”

  这种无聊的笑话,她也配合地嘁一声,面上笑盈盈。他就揉揉她头发,说:“待会儿注意点。是个挣钱的好机会。”

  温凛的笑容不知道有没有垮一下。

  他知道她一直在跟学校的助学项目。所以有意无意,她总觉得他这句话是在影射什么。车上少了她叽叽喳喳的追问,变得微妙的安静。

  幸好那天路不堵,没几分钟就到了。

  那地方就在银泰旁边,白色简约的门牌,外表毫不招摇。踏进去,整个风格很后现代,太空式装潢,大堂安安静静,暗蓝地面泛着粼光,踩上去能看见一个阴沉沉的倒影。

  侍应生认识杨谦南,派了两个人引他们进包厢。

  一进屋,桌上摆一排高脚杯,男男女女唱歌的唱歌,喝酒的喝酒。应朝禹一个人在角落摆了桌麻将,俊秀眉目蹙在一块儿,朝人正喊:“把钟惟叫来。钟惟为什么不来?”

  不知是谁喊:“你喊不来人我们就喊得来啊?让杨谦南帮你叫!”

  说曹操曹操便到。杨谦南走进去的时候,温凛觉得这些人安静了一瞬。

  这寂静短暂得不易发现。好像他们都只是同时愣了个神,然后又刻意地回到方才的状态。二十来个人该干嘛干嘛,谁也不在杨谦南身上多停留一眼。

  只有应朝禹迎出来,扬着张年轻得过分的脸,几乎扑他身上:“谦南哥,你可算来了!”

  应朝禹90年出生,比她还小一岁。温凛以为这种传闻中的奇葩一定长相欠奉,见了面才晓得,怎么说呢,海水不可斗量。他这个长相,说他爸爸是娱乐圈大鳄她也是信的,毕竟一般有钱人想中和出这样出色的基因,光娶两个港姐都不够。

  杨谦南自然地坐去他那一拨,说:“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然后闲聊起来,“深圳那块地儿我是再也不去了。东霆哥最近不是在四环那儿整一场子么?我打算入个小股,喝他点汤。”

  “你爸准你留京?”

  “准啊。怎么不准!”

  ……

  他们这对话没头没尾,温凛从情节到人物一个也听不懂,视线在屋子里漫扫。

  一圈下来,恰好和麻将桌边两个女孩撞上。

  温凛是偶然和她们对上的这一眼,心里却突然很不舒服。

  其实她们年纪与她相仿,气质一个赛一个地出众。可是她们看她那眼神,探究、冷漠、嘲弄,懒洋洋的目光把她从头打量到脚,温凛脚趾都下意识地一蜷。

  那俩女孩毫不避讳,彼此相视一笑,笑出了声。

  包间里唱歌的不知是谁,英文发音很准。温凛默然地听着,跟着旋律像在热身,努力融入这里的气氛。其他人各有各的玩法,热热闹闹一团。只有她旁边那俩女孩袖手旁观,侧坐在沙发凳上,专门在等应朝禹。

  过了一会儿。

  杨谦南把温凛叫上牌桌,对应朝禹说:“给你找来的牌搭子。”

  温凛坐过去,点头说了声你好。

  应朝禹仿佛第一眼看见她,假模假样地瞪大眼:“哟,这个妹妹怎么称呼啊?”

  “我叫温凛。”

  “凛妹妹啊。”

  其实他还没她大。

  温凛后来回想应朝禹这一声招呼,总觉得那口气相当熟稔,像《红楼梦》里宝黛初见,宝玉瞧了瞧黛玉,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何止是语气像。应朝禹这个人风流也似贾宝玉。

  那俩女孩子一个坐她上家,一个坐她下家,全程只和应朝禹搭话。笑脸转到她这儿就没了,像个职业开关。应朝禹也只理她们,但那热络与他先前对待杨谦南的那种,又有所不同。他偶尔拿调情的姿态问她一张牌,目光里轻佻未掩,温凛直觉得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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