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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炮灰女配逆袭成爽文女主[七零]

作者:发如青丝

  文案

  温雨晴穿了,穿成一本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

  文中,原主对男主一见钟情,为了男主不惜与前途无量的军官未婚夫解除婚约,后被人设计嫁给不务正业的二流子,最终被家暴至死。

  温雨晴穿过来后,先把即将退婚的未婚夫拉回来,然后开始风风火火搞事业。

  开卤味坊,搞养猪场,建食品加工厂……

  事业风生水起之时,顺便又考了个大学。

  我的爱人是事业,至于男人,那不重要啦!

  军官未婚夫:听说我不重要??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温雨晴 ┃ 配角:苏衡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努力工作,建设美丽的祖国

  立意:努力工作,建设祖国

第1章

  温雨晴站在一处乡间小道上,两侧是光秃秃的白杨树,远处是一排排低矮破旧的土坯房,墙面斑驳歪斜,上面贴着褪了色的红色标语,这古老又陌生的环境正是华国七十年代的农村。

  作为一个正常人,忽然从二十一世纪回到七十年代,肯定会惊慌失措、惶恐无助,不过温雨晴很淡定,因为数天前她的魂魄便来到了这里。

  只不过之前她的魂魄一直寄居在一个少女身上,直到刚刚,少女的意识消失,她才掌控这副身体。

  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温雨晴知道她穿来的世界是一本小说,这副身体的主人是和她同名同姓的炮灰女配。

  文中,温雨晴父母双亡,她是家里长女,身下有一个弟弟。

  因为她的父亲是为了挽救国家财产牺牲,大队对他们姐弟两人很照顾,甚至给她预留了一个工农兵大学生名额。

  对于在地里刨食的农民来说,唯一改变命运的机会就是上大学,只要上完大学,国家就会分配工作,自此端上铁饭碗,这是多少人做梦都不敢奢望的。

  不但如此,她还有一个军人未婚夫,对方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军官,前途无量。

  若是按照正常轨迹发展,她的人生肯定越过越好,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在温雨晴上初一这年,大队来了一批知青,这其中就有书中男主顾明城。

  顾知青长相英俊,皮肤白净,学问也好,对人又彬彬有礼,他这种气质斯文儒雅的青年在一众大姑娘小媳妇,大娘大婶中人气特别高。

  温雨晴对顾明城一见钟情,为此不惜与未婚夫解除婚约。

  温雨晴出落的跟朵娇花似的,又无父无母,队里娶不上媳妇的李麻子早就盯上她了,之前因为温雨晴有个当兵的对象,他就算有贼心也没贼胆。

  不过温雨晴退婚后,唯一的依仗消失,他自然便将主意打到了她身上。

  温雨晴的堂姐温雨兰对她那工农兵大学生名额惦念已久,她与李麻子一拍即合,两人联手设计温雨晴嫁给了李麻子,结婚不能上大学,温雨兰顺利的抢走了工农兵大学生名额。

  李麻子好吃懒做,不学无术,还喜欢家|暴,没几年温雨晴就被折磨死了。

  整理完原身短暂而又悲惨的一生后,温雨晴开始打量眼前的青年。

  是的,在她面前还站着一位青年。

  青年二十多岁的年纪,五官轮廓深邃立体,脸部线条硬朗坚毅,眼型狭长,双眸幽深,神色冷峻,留着小寸头,看起来特别精神,身材也十分完美,宽肩窄腰,背脊笔直,身姿挺拔,一双大长腿有两米既视感。

  这样的身材和样貌,看着就让人忍不住流口水,他就是原身的未婚夫苏衡。

  看着对方,温雨晴脑中闪过书中对苏衡的介绍,苏衡从小没了父亲,母亲身体不好,他小小年纪就扛起养家重担,和村里的壮劳力一起下工干活,拿满工分。

  满工分不好拿,拉犁推磨,修渠凿石,秋收时扛着满满一麻袋粮食往粮仓送。

  农民靠力气吃饭,天天出苦大力,一个个都挺有劲,可扛着二百来斤的粮食来回奔走仍有些吃力,苏衡却能健步如飞,那时他还不满十岁。

  村里人都说苏衡天生神力,当然也有嫉妒的人说他从小就干这么重的活,以后肯定长不高,如今人家不但一点没耽误长个,还当上了军官。

  温雨晴一直对军人有种说不出的好感,如今近距离感受着兵哥哥身上那种独特的阳刚之气,她终于知道什么叫‘秀色可餐’了,对着这样一张帅的一塌糊涂的脸,温雨晴觉得自己能多吃两碗饭!

  可惜就在她掌控身体的前一刻,原身与他退婚了!

  退婚了!!!

  想到退婚后,原身所遭遇的一切,温雨晴欲哭无泪,她一边暗中打量青年,一边在心里琢磨怎么应对眼前的情形。

  见青年似乎要走,温雨晴忙一把拉住对方的胳膊,软声道:“阿衡,我收回刚才的话,我们不分手了。”

  闻言,苏衡微微皱眉,他不着痕迹的抽回自己的胳膊,态度坚决道:“我们确实不合适,既然你喜欢顾明城,就好好和他相处吧。”

  说完,转身就走。

  望着苏衡决绝的背影,温雨晴柳眉一蹙,娇声呵道:“站住!”

  苏衡被这徒然拔高的音量惊了一下,脚步不由自主便停了下来,他皱眉转身,刚要开口说些什么,便听温雨晴不急不缓道:“阿衡,我知道你屁股上长了一块红色胎记,你要是敢和我分手,我就当着全体社员的面说你始乱终弃。”

  在这个民风保守的年代,要是被传出婚前同居可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苏衡一脸不可思议的望着温雨晴,显然他没料到眼前的女人会这么无耻!

  苏衡在部队历练多年,性子已经磨练的十分沉稳,一瞬间的羞恼过后,马上便冷静下来,不过这一瞬间的情绪变化还是被温雨晴捕捉到了。

  温雨晴只是不想和苏衡分手,并不想和对方结仇。

  威胁的话已经祭出,要适可而止,见好就收,不然只会适得其反。

  这般想着,温雨晴迎上苏衡慑人的目光,一脸真诚道:“苏同志,其实刚刚我是跟你开玩笑的,你不要往心里去。”

  “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苏衡凌厉的视线在温雨晴身上扫视一圈,眸色幽深,声音克制道:“以后不许再开这种玩笑。”

  可能是在军营待久了,苏衡说话的语气与训练手底下的兵时一样,带着一种命令人的口吻。

  闻言,温雨晴立刻声音洪亮道:“遵命!”说话时,她双腿并拢,挺胸收腹,上身微向前倾,右手五指并拢,敬了个像模像样的军礼。

  苏衡没料到温雨晴会做这样的动作,而且还很标准,尤其听她大喊‘遵命’两个字时,苏衡脸上冷厉的神色险些没绷住。

  他与温雨晴接触的不多,印象中这姑娘挺文静的,没想到……

  温雨晴一直暗中观察苏衡的神色,见他始终面无表情,一时间有些摸不透对方的想法。

  难道他不喜欢铿锵玫瑰?也对,像苏衡这种硬汉,应该更喜欢小白花。

  小白花大家都懂,外表柔弱不堪,动不动就泪流满面,一颗善良脆弱的玻璃心仿佛随时都会碎裂一地。

  说实话,这种柔弱又无助的美人儿确实更容易获得男人的同情、爱怜和保护欲。

  这般想着,温雨晴神色一整,整个人的气质瞬间就变了,声音听起来都娇柔了许多,“苏同志,婚约是我娘为我定下的,她去世时还拉着我的手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一定要好好和你过日子,我怎么可能违背我娘的临终遗愿?!”

  说着说着,温雨晴的眼中不知不觉便染上了泪光,眼圈也微微泛红,看起来惹人怜惜。

  从胆大包天的皮皮虾变成梨花带雨的小白花,温雨晴切换起来十分自如,“你回来也有几日了,一次都没去过我家,外面说什么的都有,我实在气不过才要和你解除婚约,但那只是气话,我实际上是想让你哄我,挽留我……”最好能亲亲抱抱举高高。

  每听温雨晴说一句,苏衡的眼皮就不自觉跳一下,他是看出来了,这姑娘胆子特肥,什么话都敢说,他嘴唇蠕动,想要说些什么,不过温雨晴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

  苏衡插不上话,干脆抿紧嘴唇,安静的听她说。

  “苏同志,我知道你回来这段时间肯定听到一些关于我和顾知青的传言,虽然说清者自清,可我还是要为自己辩解一下。你也知道咱们大队没多少人读书,我在学习中遇到困难,也没人可以探讨,他们说顾知青文化好,我便向他请教了几次问题,为了感谢对方,我给他做了一双鞋,当时也没多想,不想这事就在大队上传开了。我敢对天发誓,我从没喜欢过顾知青。”喜欢顾明城的人是原身,与她无关。

  “我和顾知青之间清清白白,被人这样嚼舌根我心里也不好受,不过这事怨不得别人,是我自己做事欠缺考虑,才引来闲言碎语,以后我肯定谨言慎行,不给自己和他人惹麻烦。”

  温雨晴像倒豆子般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堆,可不是为了向对方剖析自己,她的目的只有一个,不分手!

  温雨兰和李麻子之所以敢在她退婚后陷害她,还不是看她父母双亡,又和苏衡退婚。无依无靠,别人自然无所顾忌。

  虽说温雨晴并不惧怕那两个渣渣,可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日久天长,谁能保证一刻都不疏忽?老虎还有打盹的时候呢。

  所以在羽翼未丰之时,温雨晴需要一个靠山。目前来看,眼前之人是最佳人选。

  这般想着,温雨晴咬着唇,一脸可怜兮兮道:“苏同志,你也知道李麻子整天游手好闲,没事就在村子里乱晃,有两次遇到他,他还对我说些下作的话,我们姐弟两人无依无靠,你要是再与我解除婚约,他肯定更加肆无忌惮。”

  现在李麻子还没对原身耍过流氓,不过对这种祸害,温雨晴撒起谎来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说完,见苏衡始终抿唇看着自己,没什么表情,温雨晴不禁腹诽这人不懂怜香惜玉,铁石心肠,她刚想挤两滴眼泪继续卖惨,这时,苏衡终于开口道:“知道了,这事我会解决,你先回去吧。”说完,迈着大长腿转身离开。

  望着苏衡大步离去的背影,温雨晴不禁在心中暗暗感慨,就这样伟岸的体魄,这样笔直的大长腿,若是再穿上一身笔挺的军装,那真的就是行走的荷尔蒙,只看着就让人觉得满满的心安!

  不过话说回来,他这回答是什么意思?分还是不分?温雨晴想追上去问问,可看他步履匆匆,又是向村外的方向,想来是有事。

  温雨晴记得苏衡这次是因为受伤回来的,应该不会那么快返回部队,她有什么疑问,也不急于这一时。

  当然强扭的瓜不甜,强摘的花不鲜,如果对方真不愿意和她处对象,她也不可能霸王硬上弓。

  虽然温雨晴想将苏衡当靠山,却也知道任何时候将自己的安危寄托在别人身上都是不明智的,尤其苏衡常年在部队,天高皇帝远的,她就是真发生了什么事他也帮不上忙。

  她还是要好好琢磨一下,怎么把这个潜在的危险解除。

  此时已近黄昏,晚霞灿烂,冷风拂面,夕阳的余晖笼罩住整个村庄,炊烟袅袅,一片宁静。

  田野、轻烟、古道、夕阳,这样的景色在村里人看来是再寻常不过的风景,可对于温雨晴这种生活在钢筋混凝土时代,见惯了城市的喧嚣和嘈杂的人来说却宛如一幅美丽的画卷。

  原本穿到这个缺衣少食的穷苦年代,温雨晴心里多少有些不情愿,如今看到眼前这副宁静祥和的乡村景色,她的心渐渐的平静下来。

  既然来了,那就努力生活,尽快适应现在的环境,是金子到哪都会发光,是花朵到哪都会芬芳,优秀的人任何时候都能活的精彩。

  给自己灌了一波心灵鸡汤后,温雨晴循着脑中记忆,抬步向家的方向走去。

  原主家住的是三间土坯房,两间卧室,一间灶房,灶房在中间,进屋就是灶房。

  温雨晴推门进屋,房屋低矮破旧,头顶房梁裸|露,墙面被烟熏的黑漆漆的,窗户上糊了一层破袋子,光线特别暗淡。

  此时,一个小男孩正坐在灶台边烧火,男孩瘦骨嶙峋,脸色蜡黄,面颊凹陷,衬得一双眼睛特别大,他穿着一身补丁叠补丁的粗布衣衫,裤子有点短,裤脚处磨的起了毛边,脚上一双沾着泥土的破布鞋。

  猛一打眼,温雨晴还以为自己看到了难民。

  八年前大队粮仓失火,原主的父亲在救火时丧生。

  当时原主的母亲已经怀胎八月,听到噩耗后,直接早产,孩子虽然活下来了,但是身体一直不太好,温母也因此落下病根,再加上她整日郁郁寡欢,没几年就去世了,如今姐弟俩相依为命。

  眼前这个小男孩便是那个早产儿,温雨舜,原身的弟弟,他身体不好,长的小,明明已经八岁,看着却像五六岁的样子,个头比灶台高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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