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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张晓枫顺着她眼神看去,道:“程大小姐,我这毛巾是新的,不会擦坏你的脸的,放心用吧!”

  “……谢谢。”程遥遥接过来。

  张晓枫目露诧异:“你说啥?”

  热毛巾擦过肌肤,带走了雨水的寒冷,程遥遥脸颊泛起薄红,真诚地看着她:“谢谢。”

  “……谢啥啊,都是知青,互相照顾是应该的。”张晓枫一下子不自在起来,对程遥遥道,“你不爱我们碰你东西,自己拿干净衣服出来换吧。我帮你看着门窗。”

  张晓枫说完,背过身去守在门口。

  一群鲜灵灵的城里姑娘初来乍到,其中还有个漂亮得出奇的程遥遥,才来到村里时引得一群大小伙子二流子都炸了锅,成天在知青宿舍外头转悠。

  甜水村风气还算好的,前阵子听说隔壁县城有个女知青洗澡时被流氓偷看了,吓得女知青们人人自危,洗澡换衣服时都格外谨慎。

  炕上一排被褥,新旧不一。其中一床粉底小白花的被子最新,背后放着个藤编箱子。程遥遥拉过来,上头拴着把小铜锁。

  程遥遥瞪着锁发愣,她的记忆还不是很全,有些细枝末节记不起来。

  张晓枫背着她道:“咋没动静,还不换?”

  程遥遥迟疑道:“我钥匙找不到了。”

  张晓枫翻了个白眼:“你那宝贝钥匙不是挂在脖子上吗?”

  程遥遥伸手一摸,脖子上果然挂着一根红绳,绳子上缀着把黄铜小钥匙。程遥遥摘下钥匙插进小铜锁,一拧,打开了。

  箱子里装得满满当当,最上头是饼干盒子和几袋点心。程遥遥也来不及细看,拿出干净衣裳和内衣裤,迅速把身上湿漉漉紧贴着的衣服脱了,拧干头发上的水,就着小半盆温水擦拭干净,这才换上干衣裳。

  程遥遥长舒口气,道:“我换好了……阿嚏!”

  张晓枫道:“看你磨叽的。着凉了吧?外头在喝姜汤呢,赶紧出去喝一碗,诺诺煮的姜汤可管用了!”

  灶台前,大锅里滚着深褐色冒热气的姜汤。程诺诺站在锅边,挥舞着一个大木勺给众人盛姜汤,小小的脸颊白里透红,挂着汗水。

  大家伙一人拿着一个粗陶大碗排队领汤,热辣辣的姜汤下肚,浑身立刻暖了起来。

  众人对程诺诺都是赞不绝口:“小程知青,你做饭的手艺绝了,煮的姜汤也这么好,喝完暖和多了!”

  “对,太得劲儿了。这段日子吃了小程知青做的饭菜,我干活都有劲儿多了!”

  程诺诺抿着嘴笑:“同志们过奖了。谁让我身体不好不能下地劳动,多亏大家关照我,让我管理伙食。”

  程遥遥一出门,就看见这和乐融融的一幕。瞧瞧,同样是身娇体弱逃避劳动,程诺诺就能做得众口称赞,原主就只能哭哭啼啼被逼着下地。

  一个男知青瞧见程遥遥,立刻捧着碗姜汤殷勤地送过来:“遥遥,这碗给你,趁热喝别感冒了!”

  其他男知青也赶紧搬过一把木凳,拿袖子擦得干干净净,请程遥遥坐。

  这四个男知青,分别姓赵钱孙李,是原主的忠实舔狗。可刚才的事件里,他们并没有为程遥遥出头到底。程遥遥连个眼神也没赏给他们,跟着张晓枫去排队。

  张晓枫侧目,觉得程遥遥今天有些不一样了。

  知青点的粗陶大碗是有数的,众人喝完了就用雨水洗一下,递给下一个人用。张晓枫知道程遥遥的大小姐做派,拿了两个碗,从锅里舀出滚水烫过,这才递给程遥遥。

  程诺诺给她们一人舀了碗姜汤,还对程遥遥笑道:“遥遥姐,等打完姜汤,我单独给你煮一碗疙瘩汤,有昨天摘的野菜呢。”

  程遥遥哼了声,端起姜汤走到一边去了。

  大碗里深褐色的姜汤晃动着,冒着热气。程遥遥自幼味觉敏锐,又尝惯了好东西,扑鼻闻到一股呛人的辣味儿,就知道姜汤火候熬过了头。深褐色的汤汁里还晃荡着剁得大小不一的姜碎,糖是金贵东西,只放了一点点,沾点儿甜味。

  程遥遥伸出舌头小小抿了一口,辣味呛人,那糖也不正宗,甜中带涩,就是普通的姜汤罢了。程遥遥反复咂摸,也没尝出什么过人之处来。这帮村民是没尝过好东西吧?

  程遥遥想着,又喝了几大口。她淋了半天雨,寒气进入身体里可不是件好事,这年头医疗水平落后,发烧是很容易死人的。

  几口姜汤下肚,程遥遥忽然打了个哆嗦,只觉得一股热流从胃里扩散开来,四肢百骸的寒气都被驱散不少,胃里十分舒坦。

  看来程诺诺还真有点过人之处。《六零美食养家记》里的女主金手指是空间,莫非程诺诺也有厨神金手指?就像谢三后期忽然崛起,从地主家狗崽子摇身一变成为大佬……

  程遥遥忽然想起少了什么了——谢三呢?

  程遥遥东张西望,张晓枫见状问道:“你找谁呢?”

  程遥遥轻咳一声:“没什么。”

  有个妇人挤眉弄眼,笑道:“找谢三吧?他不会来的,早扛着野猪走了。”

  谁说乡下女人粗蠢了,八卦神经敏锐得堪比雷达好么?程遥遥闭了嘴不吭声,张晓枫却追问道:“谢三是谁?”

  大辫子女知青道:“遥遥今天跑进山里,就是谢三救了她。”

  另一个女知青问道:“谢三是个猎户吗?以前没在村里见过他。”

  几个村里女人互相挤眉弄眼,吃吃笑起来:“那是咱们村有名的岳云!前几个月出去扛活儿了,你们那时候还没来,难怪不认得。”

  甜水村管最英俊的青年叫岳云,格外美的姑娘叫观音。程遥遥的外号却不叫观音,甜水村人没见过这么美,这么媚的女人,背地里管她叫狐狸精。

  村里一个小伙子酸溜溜道:“岳云又咋了,你们可离他远着点儿!”

  程遥遥知道他要说什么,打断道:“他救了我一命,还不配来喝碗姜汤吗,又没有要怎么样!”

  那小伙子对上陈遥遥秋水般的眼波,当下酥了半边,没眼色地凑上来,用掏心掏肺的语气道:“我可是为你们好!那谢三啊,他爷爷可是甜水村有名的大地主,解放前姓林的都是他家的佃户!”

  “地主!”知青们齐齐倒吸了口冷气。那可是剥削阶级啊,还是大地主!

  一个男知青激动道:地主可是万恶的剥削阶级啊!就像电影里的黄世仁盘剥杨白劳,多可恨!”

  “他爷爷又没剥削你,你激动个什么劲儿!”程遥遥气道。

  边上村民嘀咕道:“说实在的,那谢老爷子可不像黄世仁。他当地主的时候对佃户都挺好的,遇上灾荒年他还免咱们佃租,还给村里建学堂……”

  “想当初谢家那叫一个阔气,谢三他爹还留过洋呢,娶的是镇上十里八乡都有名的大美人,成亲的的时候在村里摆了足足10天流水席,八大碗荤菜,白面馒头管够,葱花都是用铡刀铡的……”

  说得周围响起了一片吸溜口水声。

  一个妇人道:“谢三他娘才厉害。村里唱戏的时候,她穿了身裙褂出门,金线绣的百鸟朝凤,那裙摆上缀的珍珠穗子走动的时候穗子都不带摆的,那种大家做派……啧啧。”

  有人酸溜溜道:“再有钱又咋了,那么一大家子,现在就剩下谢三和他奶奶,还有一堆拖油瓶。”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甜水村唯一豪门的倾颓,是甜水村人经久不衰的谈资,聊起来津津有味。谢家人的血泪,就这样被人嬉笑着反复咀嚼,再吐出来,像一堆嚼过的甘蔗残渣。

  想到那个高大沉默的青年,程遥遥心里突然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原书里描述过谢三的家世,程遥遥看的时候不过尔尔。可当她身处其中,亲耳听着这些细节,她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

  那些村民还在嬉笑,道:“所以啊,这小子二十岁了连个上门的媒人都没有,眼看着也是打光棍的命!你们这些城里女知青,可要把招子放亮点儿,别看那小子长得岳云似的,就……”

  “哐当”一声,吓了众人一跳。

  程遥遥把碗重重掼在灶台上,俏脸霜寒:“吵死了!”

  程遥遥这火发得突然,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哪里又惹了这大小姐。

  她像朵名贵的花儿,美得妖异,透着那么不合时宜,那么高不可攀,仿佛天生的高高在上。就连甩脸子,也让人没法儿对她生出火气。

  程诺诺小心地打圆场:“遥遥姐,大家伙聊聊天罢了,你别生气。”

  “随你们便,我回屋了!”程遥遥一甩手,摔帘子进屋了。

第5章 买猪肉风波

  程遥遥扑在床上,忽然堵着嘴呜呜咽咽哭起来。她不知道自己是为谁哭的,为了自己?为了谢三?为了这倒霉催的时代?

  程遥遥自怜自艾,哭了半天才睡去。

  宝马香车,衣香鬓影,穿燕尾服的服务生托着美酒佳肴穿梭往来。程家大小姐一袭黑裙裹住玲珑身躯,浑身半点珠宝不用,脚踩十公分香奈儿战靴走入舞池,一干庸脂俗粉霎时间失了颜色,男人癫狂眼神炙热,争相俯首于她裙下。她是缪斯,是女神,是一朵娇滴滴人间富贵花。

  直到被张晓枫叫醒时,程遥遥还沉浸在纸醉金迷的旧梦里。天色已经暗沉,宿舍里也没点上灯,昏昏暗暗,程遥遥一时竟不知今夕是何夕。

  张晓枫快人快语,打破她美梦:“快起来,咱们买肉去!”

  原来不是梦。

  程遥遥失望地叹口气,慢慢坐起来。她现在哪有心情吃肉?可胃里轰隆作响,十分诚实地叫嚣着对肉食的渴望。原主一早出逃,在山里跋涉半天,除了一碗姜汤什么也没吃。刚才不觉得,被张晓峰一提醒才发现早已饥火中烧。

  程遥遥脚步虚浮,跟着张晓枫出去,随口问:“去哪儿买?”

  程诺诺几个早等在外头了,闻言道:“谢三今天不是打了野猪吗?他折价卖给了大队上,村里人都去买。咱们赶紧去,晚了就买不着了!”

  程遥遥浑身酸痛,抱怨道:“那你去排队不就好了,干嘛拉着我啊?”

  张晓枫和韩茵对视一眼,笑得古怪,死活拖了程遥遥出去。

  夏天的雨水来得快,去得也快。走进村里,柳树枝叶翠得要滴出水来,掩映着一座座泥墙黛瓦的平房。夹巷里青石板路面湿漉漉,好像随时要走出一位丁香般结着忧愁的姑娘。

  只可惜路边窜出的只有脏兮兮泥猴似的孩子,含着手指追着程遥遥看,看西洋景似的。还拍着手叫:“狐狸精来了,狐狸精来了!”

  程遥遥气得跺脚,凶道:“去!”

  程遥遥嗓音娇滴滴,半点震慑力也无。孩子们拍着手,追着她唱起童谣:“哈哈哈哈,生气啦!小媳妇儿,别生气,带你赶集吃茶去!”

  程遥遥捏紧拳头,恨不得一拳一个熊孩子。张晓枫拉着她劝:“就快到了,不要理他们,你长得漂亮孩子们才跟你开玩笑嘛。”

  三人走到村口大槐树下,一群人早围得水泄不通。程遥遥这才知道张晓枫拉自己来是为了什么。

  一见程遥遥,好几个大小伙子立刻推开人群,让出路来。一个穿着军绿短袖,痞里痞气的小伙子冲她殷勤道:“程知青,这儿给你占了好位置!”

  女人们就不干了,冲献殷勤的小伙子道:“林骏生,大家伙都排了半天,你凭啥让人插队?”

  林骏生呸地吐掉嘴里的狗尾巴草,道:“我乐意!”

  “你咋不让给我呀?嫌嫂子长得不够俊?!”女人们不依不饶,跟林骏生笑骂,不善的眼神却统统往程遥遥脸上飞。

  程遥遥今天穿了件白衬衫,黑裤子,素到极致的打扮反衬出她一张小脸儿鲜妍明媚,占尽了春光。狐狸精就是狐狸精,怎么打扮都透着骚气!

  当下人群里就冒出一声:“占着自己长得漂亮,就能搞特殊化了?”

  “就是,干活儿偷懒,现在连队也不排了。”

  张晓枫和韩茵不干了。她们看不惯程遥遥是一回事,可她们知青在外头枪口必须一致:“说什么呢,我们怎么搞特殊化了?是他们自愿让我们插队的!”

  “我们可没同意!”那女人也凶,“大家伙儿都来排队,凭啥让你插队啊?你先买了,大家伙儿就买不着了!”

  众人七嘴八舌地吵起来,程遥遥的注意力却早飞到了屠夫身上。

  案板上摆着那只差点踩死程遥遥的野猪,已经宰杀刮毛,光溜溜摆在案板上等待分割。年轻屠夫穿件破背心,骨骼宽阔舒展,绷一层薄薄肌肉,雨后天凉,唯有他一身热气腾腾,荷尔蒙蓬勃发散。

  他是只年轻的兽,狭长眉眼低垂,收敛爪牙。程遥遥却记得他在山上,一刀割断野猪喉咙时,隔着鲜血射来的目光,煞气腾腾。

  周围嘈杂都与他无关。谢三举刀,右臂肌肉鼓胀,刀刀连肉带骨斩下,滚在案板上。程遥遥脖子一凉,仿佛那只野猪就是自己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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