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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


  叶姝正蹲在宋清辞面前,看见封礼禾突然来了,以为他有什么重要的事,便立刻仰头看他。

  “都吃完了,叶姑娘做的东西好生美味。”封礼禾笑着抖了抖自己手里吃干净竹筒。

  叶姝正要对封礼禾说话,宋清辞突然起身,便转移走了叶姝的注意力。

  宋清辞去泉眼边要洗碗。

  叶姝哪里能让大魔头洗碗,她马上把碗抢过来,要自己来。她得好好表现,争取早日改造成功,被大魔头成功释放。

  “多谢。”宋清辞淡淡道。

  “别客气,我们是朋友嘛。”叶姝笑着。

  封礼禾忙凑过来,“还是我来洗,叶姑娘已经做那么久的饭,够累了。”

  “一双碗筷而已,能有多累。”叶姝让封礼禾不必客气,她三两下把碗洗好之后,就交给了赵凌。

  庄飞忙把预留的兔肉和最红最甜的野果子递给叶姝。

  叶姝吃完饭后,看着东升的太阳伸了伸懒腰,觉得浑身都舒坦了。

  封礼禾一直关注着叶姝的举动,看着她调皮的伸着懒腰的样子那么可爱,便忍俊不禁起来。封礼禾偶然转眸,忽然发现那位宋书生好像也在看叶姝,又好像没有在看。

  因为这位宋书生现在只是平视着前方,眼睛看起来空洞无神,没有任何情绪,看起来好像他只是碰巧对着叶姝所在的方向发呆而已。但片刻后,当叶姝移动的时候,封礼禾发现宋清辞的目光也跟着移动了方向,这才完全确认他也和自己一样在注视着叶姝。

  封礼禾思量了片刻后,就踱步到宋清辞跟前。宋清辞感受到脚步声后,就立刻收回目光,但他只是半垂着眼眸看着地面,并没有瞧封礼禾的意思。

  “小兄弟是叶姑娘的朋友么?”封礼禾笑着坐在宋清辞身边。

  “嗯。”宋清辞几不可闻地应声。

  封礼禾以为宋清辞是书读多了才比较沉闷,所以并没计较,继续问他家在哪儿,和叶姝又是怎样相识的。

  封礼禾耐心等了半晌,才发现宋清辞根本没有回应他的意思。这下他才觉得宋清辞有些奇怪,纳闷地打量一番宋清辞。封礼禾行事向来光明磊落,所以此刻也不扭捏,直接爽快地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你是不喜欢我么,所以不爱跟我讲话?还是你本来就话少?莫非是我的问题问多了?”

  封礼禾继续抛出一连串问题的时候,默然对上了宋清辞的眼睛,寡然平淡,却透着一种让人说不出来的冷瘆,像是在地狱里沉寂了万年的死水。

  封礼禾心中猛地惊骇了一下,感觉自己后脊梁的汗毛在渐渐竖起。而今江湖上能让他有这种感觉的人不多了,这位书生到底是何方神圣,他真的是书生?

  封礼禾欲继续在宋清辞身上探究,就见叶姝笑着朝他们走来。

  “我们在法华寺结识,刚好他家离我家不远,就顺路结伴回家。”叶姝解释道。

  封礼禾见到叶姝,就马上忍不住跟着她笑起来。再听她解释二人就是结伴回家的朋友关系,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

  叶姑娘人好心善,爱照顾人,法华寺出了那样的事情,以叶姑娘的菩萨心肠,肯定不可能放任宋清辞这样的文弱书生不管。所以叶姑娘照顾宋书生是出于侠义,正经是一件很好的善事,他没必要多想一些有的没的。

  “叶姑娘人美心善,济弱扶倾,令封某佩服。”封礼禾继续赞美叶姝。

  叶姝看了眼宋清辞,封礼禾居然把大魔头比喻‘弱’,真不错。

  “封大侠谬赞了。”

  封礼禾又看见叶姝对自己笑了!

  这个笑比上一个还甜!

  眉眼弯弯,透着机灵,含俏雾绕,他整个人都快被她的笑容吸走了,快要无法自拔了。

  “叶……叶……”封礼禾有点嗑巴了,等他踌躇出口的时候,叶姝早已经转身号召大家动身继续赶路。

  封礼禾红着脸跟着大家一起走。

  宋清辞最后起身,在赵凌的搀扶下往前走,目光若有似无地扫了一下封礼禾的背影。

  “石护法说一切顺利。”赵凌低声跟宋清辞回禀道。

  宋清辞收回目光,瞟向赵凌:“扬州。”

  赵凌立刻谦卑地领命,随即趁着大家不注意的时候,转身消失于林中。

  半炷香后,他才无声无息地归队。

  ……

  至天近黄昏,大家终于翻过了两座大山,成功抵达了落洪县。落洪县并不在交通要道上,虽是县,但并没有多热闹,好在还有几家客栈可供选择。

  叶姝觉得既然有钱,就没必要委屈自己,直接选了最贵最好的那家,又叫庄飞去裁缝铺子买些做好的成衣,置办马匹干粮等物。

  “我们休整一日,在继续赶往庐州如何?”叶姝仍旧很民主地问大家的意见,见大家没人反对,便定下来。

  不过这次要吃一堑长一智了,晚上休息的时候,叶姝派属下轮班在客栈房顶守卫,以便于观察附近的街道是否有异状。如果红莲教的人再来,可以早发现早跑。

  到了第二天傍晚,有三名随身带剑的武林人士风尘仆仆地赶来住店。

  三人随后在大堂吃酒闲聊,便讲到了法华寺近来发生的大事。

  这家客栈的酒菜在落洪县十分闻名,不少本地人请客吃酒都会来这里。所以傍晚的时候,来客栈用饭的人数很多。其中有一位姓张的财主,平日最喜好听江湖轶事,闻得这三位口中有江湖大事发生,马上出钱请他们吃酒,询问其中的缘故。

  三男子正愁自己知道的大事儿无人可讲,张财主这一问,可算是彻底打开了他们的话匣子。

  “这事儿可算是我有生以来见过最新鲜刺激的,若非亲自经历过,我都不敢相信。”

  此话一出,堂内所有的食客们都好奇起来,反正听故事也不花钱,食客们都围了过来凑热闹。

  三男子先绘声绘色地讲述红莲教教主是谁,在江湖上有多厉害,然后突然告诉大家就是这么个厉害的人物在法华寺突然死了,死得特别蹊跷。食客们听得跟着都紧张起来,期待后续。

  叶姝站在二楼的走廊,听到这些后描述后都不禁佩服起这个讲述人来。这三位真的是只是普通的江湖人?悬念气氛渲染的如此到位,倒像是专业的小说家。

  “其实红莲教教主这次来法华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玄阴神功,而是为了见女儿。”

  “女儿?红莲教教主还有女儿?我怎么没听说?”张财主马上提出质疑。

  “所以这才说这是我有生以来见识过最新鲜刺激的事。

  二十年前,巫红莲为得到万花山庄名为血罗刹的剧毒秘方,以色勾引了而今万花山庄的庄主,后怀孕诞下林若兰。因正邪不两立,她只能忍痛留下女儿,带走秘方回去交差。而今巫红莲身患重疾,时日无多,便想和林若兰相认,让她继承红莲教教主之位。

  奈何林若兰并不愿自己有个邪教教主的母亲,见巫红莲仍然执意要公开关系,林若兰便起了杀心,约她来法华寺。她先假意听从巫红莲的话,然后诱导收买了巫红莲身边的侍卫,来孝敬她这位‘新教主’,随即就使唤这名侍卫,设套把巫红莲给杀了。”

  众人唏嘘不止,感慨这故事可真是够刺激,女儿弑母,叫人想都不敢想。

  这万花山庄在百姓们之中也极有名。山庄以治病救人为营生,庄主林枫更是为妙手回春的神医,山庄内培养了大批妙手回春的大夫。但凡是人,吃五谷杂粮,都会得病,都离不开大夫的医治,所以不管在江湖还是平民百姓中,万花山庄的声望都极高。

  谁能想到,这万花山庄林庄主一直疼爱的千金,居然会是红莲教教主的女儿。

  单凭这事儿,就足够大家讨论三天三夜了。

  “后来呢?红莲教的人得知林若兰是教主的女儿,怎么处置她?”张财主急忙问。

  大家也赶紧盯着三名男子,紧张地等待答案。

  “林若兰之所以杀母,便是不愿被被公开了身世,而今这般,早就哭傻了,人像没了魂儿一样呆滞,任由红莲教的圣姑楚月发落。楚月却无法对林若兰下手,毕竟她是教主的女儿,杀她定不是教主所愿,所以楚月就放过她了。”

  “真没想到,这红莲教的圣姑居然还会有手软的时候。弑母之罪,当诛!”

  “可不好说,如果我是林若兰,我也不想有个魔教教主的母亲。”

  ……

  大家叽叽喳喳争吵起来,各抒己见。

  “诸位,还有事儿呢!

  就在真凶查明,红莲教终于将法华寺解禁的时候,昇阳宫的护法石阡基发现千机阁的秘籍被盗。法华寺内再度乱成一团,并且这些人仍然不能下山,因为这一次换昇阳宫圈禁所有人了。但是有一人逃了出来,不禁令人怀疑就是她偷了秘籍。”

  叶姝听到这里,无奈地抓了抓头发。得了,原来这故事里她在最后压轴。

  “谁?”

  “谁?”

  “到底是谁?快说呀!”

  “我们武林中最年轻的女堡主,叶姝……”

  接下来叶姝不听也知道大家都说什么,无非是骂骂骂。叶姝跳窗去了后院,找了处僻静的地方练剑。

  她耍了几招之后,看见宋清辞走了过来。

  宋清辞薄唇紧闭,目光如往常那般波澜不惊的落在叶姝身上。

  但叶姝总觉得这会儿宋清辞好像哪里不对,似乎并不开心。

  “怎么不多休息一会儿?”叶姝装作什么都没感觉到似得,停下手里的剑,笑着问宋清辞。

  “休息够了,该出来走走。”宋清辞声音冷淡。

  叶姝这下可以百分百确定宋清辞处在‘不爽’的状态中。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如果直接问的话,显得她太敏锐了,她可不想让大魔头知道她这么敏锐,还是让他以为自己傻乎乎的比较好。

  叶姝转身打算继续练剑。

  “叶姑娘的剑法从何学来?”宋清辞突然再问。

  叶姝心里倏地打起了激灵,她终于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了。那招‘一击即中’,是她从石阡基那里偷学而来。那晚从客栈逃跑的时候,她一时情急就忘了,在宋清辞跟前把她偷学的那招‘一击即中’使了出来。

  本来她就有觊觎玄阴神功秘籍的嫌疑,现在她还练出了石阡基的武功招数,大魔头想不怀疑她都不行了。

  叶姝内心情绪丰富地扭头,对宋清辞傻笑起来。

  宋清辞目光沉静,却意外挑起嘴角,也回了叶姝一个笑容。这抹笑十分灿烂,堪称惊艳绝伦,如绽放地罂粟花一般妖冶。

  冷淡派突然转型为妖艳派。

  事出异常,必有鬼。

  完了,完了,大魔头这是对她起杀心了?

第23章

  叶姝丝毫不敢高估自己在大魔头心中的分量, 如果一定要有个衡量的话,她觉得她应该是轻如鸿毛。

  叶姝心里非常清楚, 这些天大魔头之所以闲着没事儿选择跟她走, 主因就在于他的饮食障碍。刚好她做的饭能勉强能入他的口, 他才勉强愿意留她的活口。

  但对于像大魔头这类没什么饮食欲望的人来说,吃并不算是重要的事。再好的山珍海味, 在他这里都是淡淡的,不过是能入口的东西。更何况这些天, 她给他做的养胃的粥,只是把米碾碎,熬得久些而已,菜也只是做得稍微开胃一点而已。这些如果别人用心学, 都能学会, 并不算什么稀罕事。

  不过寥寥几日的相处,她能有多重要?特别是像大魔头这种性情寡淡的人,心冷得可能十年捂不热, 跟他谈‘情谊’二字就是笑话。

  她机灵点,大魔头觉得顺眼,留着她不觉得碍事。但如果她触了他的底线,惹了人家的厌烦, 大魔头解决她估计连眼睛都不用眨一下。

  叶姝这样想并不是在妄自菲薄,她在冷静地分析俩人之间的真实情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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