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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金手指》 | TXT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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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接下来可能会迎来狂风暴雨,说完之后就立马缩着脖子将自己蜷成一团。然而,她还是低估了夏红军生气的程度,岂止是狂风暴雨啊,简直就是冰雹龙卷风,差点儿没将她掀到车子下面去。
“你胆子不小!我倒是小瞧你了啊,还以为你是咱们家最听话的!没想到竟然是最不听话的!”
“就不怕遇上人贩子!你知道女孩子会被卖到哪儿吗?大山里!这一辈子你都别想再出来了!大山里的人打女人就跟吃饭一样,一天三顿照着来的!他们还吃孩子,吃人肉!”
“我给你大姐写信,以后没有你大姐陪着,你就别想再出门了!”
夏维维腹诽,说得好像你看见人家吃人肉了一样。但现在理亏,她一句都不敢反驳,只能安静如鸡,当自己不存在。她刚才已经衡量过了,与其说谎等日后想不同的谎话来打补丁,还不如现在一句话给说完,反正事情也已经发生过了,挨骂就是这一回了。
可她小瞧了夏红军,从牛车开始走,一直到下午天色微微黑,到村子里,夏红军一路上就没停歇过,那军绿色的水壶,从一开始到结束,夏维维都没机会碰一下,全都是被夏红军用来补充水分了。
“大哥,我肚子饿了。”眼看到了大队了,夏维维赶紧说道,夏红军瞪她一眼:“行,外人面前,我不让你丢脸,但是要还有下次……”
夏维维赶紧卖乖:“再没有下一次了,大哥放心吧,我发誓,下次没有大姐陪着,我绝对不会到处走了。大哥,我晚上住哪儿啊?”
“知青点,我找女知青商量过了,等你过来就住两天。”夏大哥说道,喊了屋子里的人,将牛车还回去,这才带了夏维维往知青点走。路上,夏维维将夏家的事情又说了一遍儿,重点强调了一下回城的事情。
她自己年纪小,完全不用操心这个,但大哥和大姐年纪不小了,村里的人又向来成亲比较早,这个年纪,也足够负担起一个家来了。
夏红军皱眉:“你大姐也是胡闹,有这个机会,她自己回去就行了,不用操心我,我一个大男人,还怕饿肚子吃不饱饭不成?你回头就和你大姐说……算了,等过几天我自己和她说。”
夏维维有些吃惊:“啊?”
两地虽然相距不远,可坐火车也得一天两夜了,他怎么说啊?
“秋收之后有个假,我请假回家一趟,让你大姐也回去,我们到时候再商量。”夏大哥说道,夏维维这才了然,忙点头赞同:“嗯,你们自己商量商量,不管咋样,咱们都是一家人。”
到了知青点,夏红军也没拖着夏维维继续说话了,而是忙里忙外的烧水给她洗澡用:“包子吃完了赶紧的睡觉,累了几天了,有话明天再说,我明儿请假一天,陪你到处转转。”
夏维维摸摸身上的衣服,对之前给那大娘的两块钱就更不纠结了,毕竟,还得了一身衣服呢,虽然很破旧,但至少她有换洗的了。
同屋的女知青像是对她特别好奇,等她洗澡进来,就不停的问她一些事情,像是家里多少人是的。夏维维也不傻,稍微一想就明白过来了,夏家爸妈都是工人,虽然家里孩子多日子过的不算好,但至少有吃的有住的。夏大哥本人长的高大,也算是小英俊,这可比村子里的男人好多了。
下乡几年,回城的希望越发的渺茫,男人能耽误,二十多岁不算大,但女孩子就不行了,花期这么几年,越是往后越是嫁不到好男人。
夏维维虽然不太认同这个说法,但这个年代,这种牢固观念,却是扭转不过来的。
夏维维也并不想阻止夏大哥的姻缘,可她却知道,回城的事儿,也并非是一点儿希望都没有的。再回答那女孩儿的问题的时候,夏维维就更“写实”了点儿。
“对,我家兄弟姐妹五个呢,我哥是老大,下面弟弟妹妹都还小,大哥结婚以后肯定要帮衬弟弟妹妹们的。”
“我妹妹才十一岁,还上学呢。不识字不行,以后上工都没人要。”
女知青的脸色就有些发青了,也可能是烛光倒映的,夏维维却没放在心上,打了个呵欠,就将最后一个肉包子塞给那女知青:“谢谢姐姐让我睡你的床,姐姐,咱们吹灯吧?”
“好,你睡里面。”女知青捏着包子,有点儿高兴,又有点儿郁闷,吹灭了蜡烛也没急着躺下。夏维维等了片刻,索性就闭上眼睛了,一次次在心里默念修炼的法诀。
人不能一辈子靠别人,或者靠运气。她得自己强大了,以后才能保护自己,以及保护帮衬别人。
第二天夏红军本来是想带夏维维到处走走的,但夏维维没去,非得让夏红军帮忙打了水,然后她将夏红军的被套床单,还有秋冬季的衣服都给洗了洗。那些买来的旧棉花她没动,夏红军这里也没布料,她回去还得自己想办法弄布。
“你大姐和我说了,你过去的时候连棉衣棉被都没带,这是怎么回事儿?”夏红军蹲在旁边,一边劈柴一边问道,夏维维抿抿唇:“太沉了,带不动,被褥妹妹还用,我在家是和她一起睡的。”
家里总共就那么几床被子,她若是带走一个,那夏珍珍就没得用了。她十一岁了,不能和父母还有弟弟睡一个被窝了。
“棉衣等爸妈给我寄过来。”不过衣服有些小了,而且也很久了,她……识时务者为俊杰,除非她想冻死,否则还是得穿那大棉袄。
“哥,你打算在这儿结婚吗?”夏维维犹豫了一番,还是问道,夏红军看她一眼:“小孩子家家的,问那么多做什么?你哥还年轻呢,不打算结婚呢。”
“哥,回城的事情,我觉得就算是没这次机会 ,也还是有下次机会的。”夏维维压低了声音:“你平时还是要多看书,城里招工也都都要学习好的,不要学习不好的。”
夏大哥嗤了一声:“城里那么多人呢,怎么会到乡下来招工?”
“那你学开车也行啊,你看这两年年景好了,老百姓的日子是不是好过了?那以后拖拉机什么的,说不定每个大队都会有呢,你要是会的东西比别人多,你机会也多啊。”
夏大哥擦一把汗:“你个小丫头片子就不要教育别人了,该知道的我都知道。”
夏维维没出声,起身将洗好的衣服给搭起来。她出来时间也不少了,再不回去罗队长说不定会以为她是逃走了,反正留在这边也没事儿做,她就甩甩手:“我明天走吧,看过你知道你好好的,我就不用多呆了。”
夏红军想了一会儿,也点头:“那成,晚上我带你吃点儿好吃的。”
夏维维点头应了,下午洗完了所有的东西,胳膊也酸的不行。晚饭在夏红军的提醒下,就只喝了半碗粥。等夜里十点多的时候,整个村子就全都安静了下来。没电灯没电视,大家□□点就都上床睡觉去了。
窗户那边传来两声轻轻的敲击声,夏维维忙蹑手蹑脚的起身。夏红军和他同屋的三个男知青拿着手电筒站在外面招呼她:“快点儿。”
夏维维有些无语:“咱们是去哪儿吃好吃的?”
夏红军闷着声音笑了下:“有你吃的就行了,别问那么多。”
他带着夏维维往村头走,另外三个则是往相反的方向去。夏维维有些不解,转头看了几次,夏红军见她实在好奇,就压低了声音:“大队里面养着几只鸡,我们偶尔会弄一只来吃。”
夏维维瞬间惊悚:“不会被抓到吗?抓到了是会被□□的啊。”这种偷国家集体财产的事情,被抓了可不是小罪名啊。
“放心,队长心里也有数。”夏红军说道,夏维维嘴巴动了动,她之前还为着要不要偷废品回购站的东西质问自己的良心呢,这会儿就要吃哥哥从大队偷来的国家财产了,这事儿是不是有点儿不太对?
第12章
可看看夏红军那高大的身材,再想想另外几个男知青,也不瘦弱。男人饭量一向大,只靠做活赚的那点儿工分,应该是不太够的吧?
“都说了队长心里也有数,你只管吃就行了。”夏红军见她还是皱眉,以为她担心,就又耐着性子安慰几句:“咱们也不是白吃的,我同屋的赵涛,早些时候给大队长弄了一张收音机票呢。”
夏维维只好闭嘴了,她自己的原则是针对她自己的,别人的行事方法再怎么样,也轮不到她来指手画脚。再说了,交换这种事情,在她的原则内,也是可以的。她自己都还用钱交换了砚台笔墨呢。
四个男人再加一个夏维维,一个大公鸡,还有各自提供的粗粮面条,找了偏僻的地方炖一锅,连汤水带肉,几个人吃了个肚子滚圆。
虽然烹调的比较粗糙,可里面是实实在在的肉!只这一个字,就吃的夏维维心满意足了。所以被夏红军送上火车之前,又偷偷的在夏红军的枕头下面压了两块钱。
不是她小气,而是她就六块多,回头再给夏明明两块,自己也就不剩下多少了。
半路上又偷偷摸摸的将那盒子给划了几次隐匿符,这次的路程,就顺利多了。
毫无意外的,回到知青点,还有个夏明明在等着。夏维维完全没机会显摆自己赚来的几块钱,先承受了夏明明和夏红军如出一辙的狂风暴雨,差点儿挨鞋底,还是夏维维窜得快,没被鞋底抽身上。
夏维维又是赔礼道歉又是割地赔款的,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将夏明明给哄好,然后留了她过夜。
“棉花也有了,回头我想办法弄点儿布料,先给你做个薄袄子,这个实惠,秋天也能穿,冬天也能穿,像是这种长袖的,没穿几天就不能穿了。”夏明明就着月色翻看了一下那棉花:“看着不坏,能用。你可算是干了件儿事。”
夏维维正打算赔笑说话,就听见外面的声音:“救救我,我不想死,救救我……”脸颊瞬间抽动了一下,忘记还有这一茬了,不过,现在自己可不是那任人宰割的弱鸡了。
眼珠子转转,拉过夏明明:“姐,先睡觉,我太困了,坐车两天呢,累得慌。”
夏明明点头,棉花给塞到包袱里充当枕头,虽然习惯了不用枕头,但临时有了也不用太委屈自己了。
黑暗之中,夏维维等着那女鬼靠近。她记得那老太太说过,她体质特殊,哪怕是没有和鬼魂对视搭话,也会让那些鬼魂们跟着她走的。她怀疑这是重生的后遗症,包括阴阳眼,毕竟是死过一回的人了,这身体也不是她自己的,难免会带来一些变化。
心里回想着那本书上的符号,手指头又在床铺上划拉,争取等会儿一次成功。
近了近了……夏维维用眼角看着那女鬼,然而,那女鬼到了床尾就站住不动了,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夏维维,嘴里还在念叨那两句话。
等了十多分钟,夏维维索性爬起身,山不来找我我去找山。然而到了跟前她忽然想起来个重要事情——那三本书,一本教的是呼吸吐纳修炼的方法,类似于心经内力一种的,要打坐修炼。一本是画符,另外一本呢,是一些对于鬼魂的描写,看着就跟志怪小说一样,不过,夏维维倒是通过这本书知道了不少关于鬼魂的事情。
她现在要用的,是画符。可她之前在包袱皮上画,是有东西的,这个怎么画?画在半空中?然后跟个中二病一样,画完了往女鬼那方向按一下?
想着她就试了试,果然,没用,没等她画完呢,灵气就散开了。那总不能在女鬼身上画吧?夏维维抿抿唇,她手指头能戳透女鬼,这个方法,肯定也不行。符纸所承载的力量,在目前阶段,以她的能力,是必须要有东西来装的。最好的是黄纸,最差了,也得是个能拿得动的东西。
夏维维叹口气,黄纸她是没有的,也不能留着这女鬼一直在这儿,索性念经将她赶走算了。要不然,这阴气入体,她自己习惯了,夏明明却可能会生病。
夏明明这次倒是睡的香甜,夏维维嘀嘀咕咕念经的声音非但没将人给吵醒,第二天一早起来还说自己昨晚上睡得特别安稳:“感觉现在身上都是劲儿,好了,我走了,你自己也好好干活儿,请假几天了,可别再偷懒了。”
夏维维忙应了,她请假的这几天,轮到王艳红做饭的时候就总是王艳红一个人。所以,她回来了,就得顶替王艳红,将之前落下来的事情给补上。
一群人吃了早饭就赶紧往大柳树下面集合去了,路过一个小胡同,出来两个女孩子,皮肤白嫩,衣服虽然不怎么时髦,却干干净净没补丁,一看就不是农村孩子。
“之前那两个知青,你一开始生病,后来请假,没见过。”王艳红压低了声音说道,哼哼了两声:“一看就不是正经下来干活儿的,看那穿着打扮吧,跟个……”顿了顿,到底是没说出更难听的话来。
夏维维扫了一眼也不在意,只问这两天的农活:“拔草拔完了吗?今天会不会换活计干?我可不想去拔草了,蹲着特别不舒服。还晒得慌,这天气,也该下雨了。”
“要换了,一般这个时候,就该浇地了。”旁边王国栋听见,就转头说道:“这个更不轻松,要挑水,你们女孩子干不了,估计还是得去拔草。”
“不是有水泵……”夏维维说了几个字就顿住了,抽水泵要用电,这村里可没电。再者,有没有抽水泵还说不定呢。
果不其然,夏维维她们这些女知青分配到的工作还是拔草,男人们在另一块地浇水,女人们多是拔草。不过拔草的工分略微低一点儿,一天八个,浇水就还是十个。
女人也能去浇水,只要力气足够就行。
夏维维现在手头有钱了,自然是不会去吃这苦了。跟着王艳红一起去拔草,这次不光是要拔掉,还要收集起来带到地头,免得等过两天一浇水,这草就又重新活过来了。野草生命力强,不晒透了就照样能扎根。
新来的两个知青一个叫白雪,一个叫程贝贝,据说是表姐妹,反正出入一起,吃住一块儿,几乎跟个连体婴一样。她们两个就在旁边,知青都是一块儿干活儿的。
王艳红很是看不上她们,一旦她们停下休息,或者去喝水,王艳红就要嘀咕:“可真是千金大小姐,这才几分钟啊,五分钟都还不到呢,就又去休息了,这一壶水她们两个自己给喝完了!出门也不知道自己带一壶水……”
夏维维就当没听见,太累了,手里的动作就慢几分。熬到十一点多,听见敲锣的声音了就立马收工。
回了知青点,苏蕊正和搭班的刘青青一起做饭。夏维维赶紧进去,再次将床头的包袱给画上隐匿符,一天三次,从不落下。画完了一转头,就见那女鬼蹲在床尾看她,毫无防备,对上眼了。
今儿也是奇怪,这女鬼居然没念叨那两句话了。夏维维还有空闲时间散发思维,那女鬼倒像是被吓一跳的样子,身子往后一仰,直接穿过床尾柱子,摔地上去了。
夏维维差点儿没绷住笑出来,赶紧的转头,免得露馅儿了。
“你能看见我?”女鬼飘到夏维维跟前,脸上微微带了些疑惑。夏维维没出声,抿抿唇淡定的转头。
等了半天没再听见女鬼的声音,夏维维有些疑惑的转头,却见那女鬼又是一脸的迷茫,略站了片刻,忽然开始摇晃身子:“救救我,我不想死,救救我……”
夏维维有些无语,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心里忽然就有些酸涩和烦闷。据说,人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死后的鬼魂也就是那个样子。这女鬼身上衣服破烂,露出来的皮肤青青紫紫,腿上还有血迹,她根本不用问就知道这女鬼生前是经受了什么的。
可她能怎么办?夏维维也只有叹口气,只盼着这女鬼能早日去投胎。
“夏维维,吃饭了。”外面苏蕊喊道,夏维维忙应了一声,起身往外面走去。她没看见,后面的女鬼在听见苏蕊的声音的时候,身体忽然哆嗦了一下,眼神中的迷茫也略微减少了些。
“吃完饭赶紧休息,我觉得我都快散架了。”王艳红说道,苏蕊笑的温温柔柔:“咱们回头也在院子里种点儿艾草,这两天晚上的蚊子是越来越多了,对了,晚上我们一起去抓知了,你们两个去不去?”
王艳红忙问道:“抓了自己留着吃吗?”
“嗯,不过知了壳可以留着卖钱,眼看快九月了,知了壳也多,你们多收集几个,卖个五分钱,也能买点儿糖吃。”苏蕊说道,王艳红忙不迭的点头,夏维维想了想,也跟着应和,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第13章
蝉蜕是一味中药,当然,现在中医也是被□□的对象,所以明面上是没人收购这种蝉蜕的。但小乡村管理不严格,再说了,这种地方,也没有西医人士愿意过来啊。所以农村小诊所里面的大夫,大都是原本干的中医,这两年接受一下西医培训,然后领证上岗的。所以,他们私底下,也会收购一下蝉蜕。
大家伙儿都知道,但没人去揭发,毕竟西药还是有些贵的。能分到村子里的西药也不多,若是没中药,生病的人一多,那可就全耽误了。
下午跟着知青们在地里混了半天,晚上再接着出来抓知了猴。知青点有三个手电筒,一个是王国栋的,一个是陈晨的,还有一个是苏蕊的。
大家自然是要分开走的,王艳红飞快的跟到王国栋身后,一来她和苏蕊不太熟,二来和陈晨刚来的时候有过几句口角,所以选择王国栋是最好了。刘青青则是跟着苏蕊,夏维维想了想,也顺便站在了苏蕊身边了,三个女孩子了,出门肯定不会遇上什么事儿的。
“苏蕊姐,我想问问,我那屋子,原先是谁住着的啊?她是回城了还是嫁人了?”出了院子,夏维维就压低了声音问道,那女鬼往她那屋子去的次数多点儿,想必之前是住在那屋子里的。
不投胎的鬼魂的特点之一,死了会留在死亡之地。特点之二,死了会去生前最惦记,或者生前常去的地方。随机选择,就看对哪个地方执念大,也或者哪个地方的灵气阴气之类的更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