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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这就是所谓的主角,而江云曦正是这么一名主角。

  《踏仙》的世界宏大,光靠周思危这一名主角撑不起整个世界的设定,于是天道自发的衍生出了其他小主角。

  小主角们身负的气运远远比不上周思危,这些小主角们不会轻易相见,各自在各自的世界中演绎着属于他们的故事。

  江容易就要依靠着江云曦身上的气运来掩盖天道的探视,不让他这个本应该死亡的角色被天道所发现。

  不过江云曦身上的气运只能遮挡一时,不能遮挡一世。

  江容易要做的就是,靠着江云曦,寻找拥有更大气运的人,才能安然的过他的辞职生活。

  若江容易还是反派,当然不会缺这点钱。

  可他现在体内灵气混乱成了一团打结的毛线球,连一丝丝的灵气都驱使不动,更不用说是取出纳戒中储存着的灵石灵药了。

  江容易摩挲了一下衣袖,他身上穿着的衣服是无尽海域的鲛人所编制的鲛绡裁成的,即使破损了也是价值不菲,可他要是脱了这件衣服拿去卖钱,就没有衣服穿了。

  他考虑了许久,才取下了脖颈间带着的一块玉佩。

  手指上带着的纳戒,有心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只会让江云曦怀璧其罪;身上穿着的鲛绡又怕商人不识货,卖不出价格;只有这块玉佩,是凡间的玉所制成的,一直被江容易戴到现在。

  这是主角周思危送的,由他亲手雕刻而成,再由他亲手戴到脖子上。

  戴上去以后,几百年的时间都没有取下来。

  现在已经没有意义了,他不再是江无妄,不再是主角命中的反派,命中的劫难。

  “云曦。”江容易叫了一声。

  “哥哥!”江云曦应着就跑了过来,“怎么了?”

  “这块玉佩。”江容易只迷迷糊糊的看到眼前一个人影,摸索着将玉佩塞到了江云曦的小手内,

  “那去当了,换些银子。”

  江云曦有些迟疑,家中的情况她是清楚的,哥哥是哪里来的这么块水润的玉佩?

  “这、这是?”

  “湖里面捡来的。”江容易随口解释了一句,就不再回答江云曦的问题。

  江云曦又问了几句,都没有回应,她看了眼虚弱的江容易,又看了眼尤带体温的玉佩,暗自下了决定。

  “哥哥放心,以后我一定会把玉佩赎回来的。”

  躺着的江容易终于动了动,嘱咐了一句:“死当。”

  他不想再看到任何关于周思危的东西。

第2章

  江云曦拿着玉佩换了八十两银子。

  她不过是刚满十岁的年纪,未见过如此多的白花花的银子,还以为占了便宜。

  但却是掌柜见她年幼,起了别样的心思,打算坑江云曦一笔。

  玉佩是上好的玉种,就算是凡品,江容易贴身带了几百年,经过无数灵气冲刷,也是件灵器了。

  价值千两的玉佩就用八十两银子轻易买了下来,还是死当,就算以后知道了真相,连个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江容易是修真不知柴米油盐贵,根本没想到被当铺给骗了,只感叹了一句:“就知道周思危送不出什么好东西。”

  转手就打算把这八十两银子花的一干二净,一点念想都不愿意留下。

  他当了百世的反派,从没在吃穿住行上吃过苦头,现在落魄了也不知道收敛他那点坏毛病。

  即使在穷乡僻壤,衣服要绣楼里最精致的那件,面脂也是要挑最贵的,连马车用的马都要是最神骏的那匹。

  江云曦按照他的吩咐,银子就如同流水般花了出去,只换回了几样东西。

  江容易却是高兴极了,他先是将身上破损的鲛绡脱下,换上了织娘所织成的衣物,再拿起那盒面脂,屈起手指在其中沾了点粉,将两侧眼角下的一抹猩红色云纹给遮挡了起来。

  这两道红痕可是反派江无妄的标准配置,修真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如今没有办法用障眼法隐去,只能用凡人的手段给遮掩住。

  江容易伤了眼睛,看东西朦朦胧胧的,就差贴在镜子上看了半天,自觉没有发现任何破绽,才招呼着江云曦要出发前去商音城,免得错过了江家的测试。

  “要不再休息几天?”

  江云曦还在担心他的身体,毕竟江容易还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江容易没把自己的身体状况放在心上,反正有系统留在的能量在,上赶着都不容易死。

  “去商音城不过三日路程,没什么事。”

  也许是江容易生来容易惹事,就是这三日的路程,都能撞上意外。

  全因租来的马车太过豪华,让野外的匪徒误以为遇上了肥羊,两发冷箭下去,那马夫先死了个透心凉。

  马匹受了刺激,在路上跑了一阵,才停了下来。

  车厢内的江容易是被撞得七荤八素的,刚一坐稳,迫不及待的吐了口血出来。

  他自个是没什么感觉,只是有些可惜新买的衣服才穿上身,就染了点点猩红。

  江云曦从布帘的缝隙处往外看,原本坐在外面的马夫消失不见了,只余下一滩鲜血和几根箭矢扎在马车车板上。

  “哥哥?”江云曦忍住了心中的害怕,回头看了眼病怏怏的江容易,“哥哥,我背着你跑。”

  可怜江云曦自小吃不饱穿不暖,长得瘦弱,现在才刚到江容易的腰部。

  就算江容易曾是无恶不作的反派,也忍不下心去让一个小女孩来背他。

  当然他也懒得跑,干脆就待在车厢内等着匪徒们上门来。

  江容易此时眼睛半瞎了,更显得听力灵敏。

  他能察觉到有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冲这边而来,一听就知道是毫无修为的普通人。

  江云曦十分信任哥哥,江容易说了不用跑,她就安心的坐在了哥哥的身边,即使匪徒粗鲁的扯下车门上的帘布,也没有闪躲一下。

  江云曦脸上的胎记太过显眼,凶神恶煞的匪徒先看到了她,晦气的皱了皱眉毛:“丑八怪?”

  然后看到了坐在里面的江容易,眼睛亮了一下,大喊道:“有个上等货色!”

  落后一步的匪徒一听,推开了前面的人,伸手就要把江容易拉出来,口中还不干不净的说着荤话:“先让老子开个苞爽一爽!上次可是说好了!”

  “哥哥!”江云曦短促的叫了一声,起身就挡在了江容易的前面。

  小小的一个女孩哪里是匪徒的对手,匪徒还没用力就把江云曦推到了一边:“给我滚开,丑八怪,老子看到你就倒胃口。”

  江云曦撞到了一边磕到了额头,觉得脑袋里嗡嗡作响,一时间爬都爬不起来,只能口中喃喃道:“哥哥......”

  匪徒骂完了以后又对江容易咧嘴笑道:“美人,过来玩一玩。”

  身为上等货色的江容易嘴角一翘,原本苍白的嘴唇染上了殷红的鲜血,便显得风情万种。

  匪徒见他嘴唇微微一动,没听到他说了什么话,下意识的脱口而出:“什么?”

  “我说。“江容易轻声重复道,”好。“

  匪徒莫名的觉得背后一凉,一时竟然不敢去抓江容易。

  其它匪徒在外面起哄:“你个软蛋,被个姑娘吓住了?”

  匪徒朝旁边吐了口口水,吼着:“别嚷嚷,我这就办了他!”

  匪徒最终还是没有如愿。

  身穿白衣的少年从天而降,仅凭着一人之力,就将一群匪徒打的抱头鼠窜,连衣角都没沾上一点灰尘。

  谭景方从蓬莱仙来,前去商音城江家接新一辈最有潜力的孩子,拜师蓬莱仙踏入修真路。

  途径一半遇上了匪徒劫道,欺负良家妇女,谭景方自然是义不容辞,拔剑相助。

  然后少年走至马车前,温柔的安慰道:“姑娘受惊了,歹人已经解决了。“

  江容易眨了眨眼,只看见一团白乎乎的影子走到了跟前。

  谭景方这才发现马车内的人并不是他所想象的姑娘。

  少年人脸皮薄,谭景方瞬间就感觉到了脸颊上火辣辣的。

  “对、对不住!”

  此时谭景方最好的选择是转身就走,可他偏偏鬼使神差的问了一句:“可有需要帮忙的地方?”

  “啊。”江容易终于反应了过来,“我们的车夫死了。”

  于是身为蓬莱仙这一代最为出色的弟子的谭景方,莫名其妙的就沦为了车夫。

  谭景方认了命,灵气一动,捏了个引路决,可以让马匹自动寻找方向。

  “你们去哪里?”

  “商音城。”

  谭景方忍不住的偷偷瞅车厢内的人,修真者受天地灵气冲刷,几乎没有容貌丑陋之人,若达到金丹期还有一次重塑身体的机会,故而谭景方所在的蓬莱仙内,各个都是俊男美女。

  但没有一个人能长得和面前这个人一般。

  美人在骨不在皮。

  无须其他修饰,只要那人倚靠在那,就漫不经心的一眼,足以让人食髓知味。

  谭景方转头的次数太过频繁,终于对上了江容易的双眸,他僵在了那里,是转回来不是不转回来也不是。

  过了半响,他才勉强找到了一个话题,问道:“在下谭景方,不知怎么称呼?”

  难得有人询问江容易的名字。

  往日里正道人喊他妖孽,魔道人尊称为十狱主,也只有周思危敢叫他一声江无妄。

  于是他认认真真的回答,舌头卷起触及上颚,尾声轻轻落下,最后一字的吐音看起来像是在微笑。

  “江容易。”

  轮回千百世,这个名字始终牢牢地记在心中。

  愿你一生随顺,事事容易。

  谭景方见两人都姓江,不免问了一声:“可与商音城江家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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