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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姐不嫁人》 | TXT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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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天色迅速昏暗,明月悬于庭院树梢,南方泥土的潮气扑面而来。十六岁的于曼颐举着一只烛火从梯上滑下去,摸到了角落里那具年轻的身体。
他没有死,她放在他手里的点心没了,壶里的水也空了一半。于曼颐俯下身探听他的心跳,感到一种持久而稳定的跳动,一下连着一下,带着顽强的意味。
她拢了些稻草到身后,席地坐在他身侧,然后从怀中掏出了为他偷拿的食物和药品。她试图掰开他的嘴,把饭渣塞进去,但他双唇紧闭。于曼颐愈发用力,可对方丝毫不配合,到后面她甚至开始生气。
这对于曼颐而言是一种全新的情绪,她从未对谁生过气。这是一种带有安全前提的情绪,是知道对方对自己全无威胁时才会产生的东西。她气得推了他一把,然后站起身在地窖里走了两圈,继而有点恼火地用鞋尖去踢他的腰。
一片漆黑里,她的脚腕再次被握住。
于曼颐的第一反应当然还是尖叫,但她立刻意识到这会惊醒其他人,便和宋麒一样把嘴紧闭上。她还察觉到,和上一次相比,宋麒这一次的力气很弱,应当只是为了阻止她踢自己。
地窖门已经合上了,放在角落的烛火是唯一的光源。蜡烛离于曼颐更近,这让她的影子有和自己身形不符的高大。她又一次地俯视宋麒,只是这次离得更近,看得也更清楚。他的脸色因为烛光的颜色而不至苍白,于曼颐惊奇地发现,他受了这么重的伤,竟然还在她不在的时候,把脸上的血和土都擦干净了。他真是过分在意体面了。
这一握耗尽了宋麒身上最后的力气,下一刻,他的手缓缓垂落到她的脚边。于曼颐提了提裙角,蹲下身,蹲到他身边。
他安静地看着她不说话。
“你不用费力和我解释你是谁,”她说,“我知道你是谁,我也知道你为什么会这样。这里是于家的地窖,你知道于家吧?你来过一次。”
宋麒脸上浮现出隐约的意外。
“你先不要出去,游家人在找你,”她继续说,“这个地窖没有人来,等你伤养好了,我帮你找机会溜出去。”
他点点头,于曼颐能感觉到他说话很艰难,当时那句“救我”也很嘶哑。她借着光打量他的脖颈,看到上面用绳子勒出很深的血痕,他的声带或许也受伤了。
因为她什么都不用他说,所以他们的第一场对话很简短。于曼颐想了想,把带来的食物和水放到他抬手就能碰到的位置,示意他恢复了力气就可以吃。他似乎不太喜欢别人喂他吃饭。
宋麒又点了点头,眼睛紧盯着她。
于曼颐觉得自己没什么能做的了,便解开了自己背下来的一张棉布毯子。她房间里的被褥都太大,少了就很显眼,所以她只能拿一方自己幼时用的的小毯,给他盖在身上。
“那我走了,明天这时候再来。”她说。
于曼颐将角落的蜡烛再度捧到手心里,沿梯摇摇晃晃往地窖外面爬。马上就要推开门时,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道压得很低的男声:“你叫什么?”
她回过头,也将声音压低:“我叫于曼颐。”
说完,她便推开了地窖的门。清朗月光一瞬洒入地窖,替代了烛火。但随着于曼颐的离去,月光和烛光,都从宋麒的视线里消失了。
*
于曼颐的生活规律彻底被打破了,连表哥的到来也未曾如此剧烈地影响过她。她要赶在天蒙蒙亮时苏醒,将昨晚送饭的碗洗好,归于厨房原位,以免那位总在监察下人偷盗器具的管家觉出异样。
然后她去吃早饭,将一颗鸡蛋藏入袖口。白天家里人少,她时不时绕去厨房,寻找那种无法计量,又无人看管的菜饭。晚饭时人多,能拿的食物也有限,她须得打起精神,见缝插针地动手。最后的最后,她还得打上一壶水,借着口渴的名义拎回闺房。
她在众人入睡后去找他,坐在他身边,从谨慎言辞到控制不住的说话——于曼颐惊奇地发现,她所捡来的男人,是宅院中第一个愿意听她长篇大论的人。她在某个瞬间意识到了这一点,然后就如同开闸洪水,要将她十六年来压在心中的琐碎都倾倒给他。
她无法确定宋麒是否对她无穷无尽的唠叨感到厌烦,就如同三叔厌烦枕边的三妈。他伤了嗓子,话很少,但对她的每一段发言都有该有的回应,即便这回应只是“嗯”,“好”,和“的确”。
例如昨日于曼颐问他自己是否话太多,他叹了口气,说:“的确。”于曼颐有些生气,抱着两只空碗回了房间,准备今日替他少拿些吃的,再让他多饿一会儿,意识到她的重要性。
她还没来得及践行这一想法,三妈就替她打消了午饭后去厨房捡漏的可能。
她坐下时就觉得三妈有话要说,等到整顿饭吃完,她终于把她叫到身边,让她回房间换身出门的衣裳。于曼颐很惊讶,她要出门了,还是由三妈带着?
虽说这只是十天来的第二次,但这在于曼颐的人生中,也算的上十分高频率的外出了,只是第一次是背着家里人而已。她在换衣裳的路上反复思考三妈带她出门的原因,心中产生了一个恐怖的猜测:
三妈知道她带人回来了,她要带她去游家认错。
于曼颐怀揣着恐惧上楼,换衣,梳头,最后磨磨蹭蹭地站到三妈房间门口。她也换了身衣裳,比平日鲜亮,样子也比平时年轻。她朝于曼颐笑了笑,在她前面下楼。于曼颐摸不透这笑容背后的含义,只能心惊胆战地跟着。
出门的时候,外面已经侯了两位黄包车夫。这是于曼颐第一次坐黄包车,以往和二叔出门都是马车和轿。她双腿并着坐在车上,发现黄包车跑起来时十分顺滑,并无轿子和马车的颠簸。
车也是敞开的,她侧过身扶着扶手,能看见路旁叫卖的商户,来往的人,绍兴城随处可见的河流与拱桥。路过一处街角时,方才就隐约浮动的桂花香变得尤其浓郁。于曼颐探身望出去,看见两个婆婆正用笸箩筛桂花,浅金色的桂花瓣落上门前的青石板,被风吹得滚了满地。
于曼颐意识到此行的目的地并非游家,她在桂花香里松了口气。
两辆黄包车拐上一条沿河的路,最终停在一处布行前。于曼颐下车,从门外就能看见铺子里各色的绸缎布匹。
三妈先她一步进门,和老板娘低语几句,很快,一匹红色绸缎就送到了她眼前。
老板娘热情地介绍,这匹布是从杭州送来的新货,上面带着暗花,最适合替出阁的姑娘做嫁衣。如今绣工师傅太紧俏,于家这位小姐两年后成亲,现下买回去就能提前排上工期,订好了金银线和花样送过去,牡丹,石榴,宝相,咱们一个都别少。
于曼颐感到措手不及,她知道自己要嫁给表哥,但从未想过这意味这什么。这匹要成为嫁衣的绸缎让她第一次对定亲有了实感,她结巴了许久,没想到对她耐心不多的三妈竟走到她身旁,问:“你喜欢么?”
于曼颐很意外,三妈从未在任何事上征求过她的意见。
“这料子,给你做嫁衣,你喜欢么?”三妈继续问,脸上的表情有一点柔和,“咱们女人能做主的事不多,嫁人的衣裳是一个。你喜欢,我们就定下,省的被别人抢走。”
于曼颐说不出喜欢,也说不出不喜欢,她对自己没有概念的事无法产生好恶。她用手去触碰那匹绸缎,指间划过光滑处,暗花的地方有一点粗糙,而后又是光滑。
她努力去想象这匹布上将绣上牡丹,石榴,宝相的花纹,而她穿着这身红衣服,嫁给一个她已经不太记得样子的男人。
于曼颐忽然发现,那个画面对她而言十分怪异。她只能想象出自己的脸,却想象不出站在她身旁的表哥的脸。又或者,那个站在她身边的人,根本没有脸。
她吓得将那匹绸缎往老板娘的方向一推,除她外的两个女人神色都显出意外。
“看来于小姐不喜欢这条,”老板娘先反应过来,讪笑道,“没关系。等冬天进了新货,你们再来我店里,总能找到一条顺心意的。”
三妈则在反应过来后迅速冷下脸,说:“你再帮我留两天,我找不到别的,就回来定这个。”
“可不是于小姐……”老板娘说,她并不知道于曼颐在于家的境况。
“她懂什么?”三妈斜睨她一眼,冷笑道,“还挑起来了,真是不识好歹。”
于曼颐低下头,为自己方才的不识好歹感到懊恼。她跟着三妈走出布行,看见她上和前面的黄包车夫说了两句,那人诧异地看她一眼,而后便抬起黄包车跑走了。于曼颐茫然地站在原地,看着三妈坐上了余下那辆,看都不看她地说:“你自己走回去吧。”
于曼颐终于意识到,自己刚才那一推,是闯了很大的祸。
她大门不出惯了,第一次感受到人与人之间脚力的差距。黄包车夫半个时辰走的路程,她走了一下午,还因为不熟悉绕了远路。
到家的时候天都黑了,门房开门后见是她,立刻怪道:“小姐,你怎么能看见集市好玩就不回来了呢?这都什么时辰了。厨房里还有些剩饭,你快去吃了吧。”
于曼颐不动声色地问:“是我三妈这样说的么?”
门房回答:“她是个善人,还替你在于老爷面前解释了不少。”
于曼颐点点头,说:“她的确体贴。”
她这一下午走得小腿鼓胀酸疼,人太累,甚至都没了食欲。她盯着抬上的几碗冷饭,想到今天没人会在意她来厨房偷拿,甚至没人会在意她不在房间里,一不做二不休,将饭碗一并端起,直接往地窖的方向走去了。
她还真没和宋麒一道吃过饭。
说是晚来,少拿,结果来得比往日还早,拿得比往日还多。宋麒看出她情绪不好,比往日更安静地听她叙述这一日的遭遇,听得从地上坐起身,后背又靠到墙上。他前几日身体还没恢复好,今天终于能坐起来,甚至在地窖里缓缓走动。
而于曼颐的叙述也就只是叙述,甚至没有什么责怪和愤怒的情绪。她只是走了太多路,很疲惫,抱着腿坐在他身侧,缓缓将头靠在自己的膝盖上。
“我是很喜欢我表哥的,”她闭着眼睛肯定自己,“因为和他定亲,我的日子好转了这么多。等嫁给他以后,一定会好转更多。我应当只是不喜欢那匹红布罢了。”
她都不用铺垫太多,毕竟她已经在这十日之内把人生中所有的鸡毛蒜皮事无巨细的告知了宋麒,包括她定亲的来龙去脉和表哥与三妈的关系。而往日并不十分理会她的宋麒在听到这番话后,忽然抬起眼。
“你有话要说么?”于曼颐问,“你嗓子好了么?”
短短十天,宋麒嗓子并没有很好,但他还是将盛水的碗摸索到嘴边喝了一口,措辞点到为止:
“我只是觉得很巧。游家那位姨太,说了和你同样的话。”
他竟然主动提起了游家那位姨太。
于曼颐并不迟钝,她只愣了一瞬,便明白了宋麒的暗示。她起初感到错愕,而后就有些生气。但她不是一个会随便发脾气的人,于是她先一步反省自己方才一瞬的心理——
她盼着与表哥结婚已有两年光景,这两年间,她无时无刻不在想象自己的人生能在盖头掀起的一瞬改头换面。她不再是于家没有父母过继旁人的孤女,她将变为另一个家庭的女主人,开启她新的人生。
到那时,她不必再在三妈面前低声下气。表哥曾见过她手臂上的伤,他并不认可三妈的行为,因此他一定会为她撑腰做主。
她将改变命运的所有期待都寄托在这场婚配之上,而宋麒在说什么?他竟将她的命运类比游家那位姨太——这无异于摧毁了她对未来的所有期待!
若真如他所说,那她的下场会是什么?将是什么?
三妈和二妈的话都帮她对嫁给表哥这事增添美好的想象,纵然那匹红布让她有一瞬恐惧,但于曼颐并不认为这就能撼动她自小所受的教育。她冒着这样大的风险将宋麒救活,他却对她说这样的话,于曼颐很难没有情绪。
想清楚这一切,于曼颐更加觉得自己生气得理所应当。她把手中的吃食往脚边一扔,语气和神色都带了些微恼火。
“你这话什么意思?”她质问道,“我才不会被关进阁楼里!”
第5章 绍兴初见(四)
◎靠风筝和好◎
于曼颐初见到宋麒,他对于老爷恪守礼仪,她笃定他懂礼而尊老。而后在饭桌上听他替朋友挡住来人,她判定他很讲义气。最后她将他带回来,他因嗓子伤了不便说话,她便认定他寡言少语。
短短十余日,对于宋麒这个人,于曼颐的心中已经有了初步的描画,这描画的笔触还与她表哥知书达理的形象有几分重合。她以为自己这样一恼,宋麒会马上同她赔礼道歉。
但她很快意识到,真实的宋麒与她脑海中所想象的那个人,并无太多联系。
“我并没有说你会被关进阁楼里。”宋麒冷静地说。
“那你是在暗示,”怕地窖外有人路过,于曼颐控制着声量,声音气到有些抖,“你觉得我嫁给我表哥,日子也不会好转。”
“我不认识他,”宋麒的情绪倒是很稳定,就事论事道,“也无从判断你嫁过去的境况。”
“你当然无从判断。你是男人,又这么年轻,”于曼颐生起气来口不择言,根本不管宋麒比她还大了几岁,“你除了自己的父母,哪里见过别的夫妻?”
宋麒听到“自己的父母”几个字时,表情有微微的变化,但并没有说什么。而于曼颐用手指捏紧裙子的布料,振振有词道:
“可我见过很多,我二妈,三妈,她们都是嫁到于家,日子才变得比以前好。我三妈从小就告诉我,全天下的女人最好的命,就是嫁与良人,一生一世。嫁给我表哥,就是我眼下最好的一条路——”
她气得长篇大论,像是在捍卫自己的某种信仰。而宋麒并没有马上否认她对好命的定义,他只是在听她说话的时候慢慢曲起右腿,把胳膊架到上面,指尖捏一根干枯了的稻草,然后借着角落的烛火开始观察于曼颐,像是观察一种他本来不太熟悉的物种。
“你看什么!”意识到他在观察自己后,于曼颐止住对人生理念的自白,转而质问起他。
而宋麒的反应是把那根稻草捏折了,用目光再次考察了一番她那件宽松且形制保守的袄裙,抬头应道:
“和我那班同学待久了,好久没听到这种封建糟粕了。再加上你这紫鸳鸯裙子一穿……”
他看着她微微一笑。
“像是我阿爷那件从晚清传下来的紫鸳鸯补服,炼出人形了。”
…
于曼颐憋着无名火睡了一夜,醒得比往日都晚。有人来门口催她吃早饭,于曼颐匆忙换上衣服,走了两步一低头,眼前一抹紫,正是宋麒昨晚口中的补服成精。明知道长辈都到了,于曼颐还是一跺脚,扭身回去重换一身鹅黄的旧衣。
她当宋麒知书达理,温文尔雅,善解人意,结果全是误解。
他只是嗓子还没好罢了!
于曼颐一边内心痛骂自己识人不清,一边匆匆赶赴餐桌。几个叔叔和于老爷有事,一早就出去了,只剩下三妈和抱着老幺喂饭的二妈。见她过来,三妈斥了声愈发不懂规矩,继而转头,和二妈继续刚才的话题。
于曼颐低下头吃饭,看见摆设的早点比往日丰盛,听二妈说是有人清早来送亲事的请柬,顺便带了礼。当中的白色米糕印着大红的“白头偕老”和“吉祥如意”,麻将牌似的列阵而摆。
于曼颐伸手取了一块,咬下一口乌豇豆和芝麻的馅,和糯米一起嚼,甜而不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