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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


  “对不起……我、我刚刚也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就特别不想告诉你……”

  颜倦,在我的身体里其实住着很多我。

  自私的那个于渺渺说不要告诉你。

  胆怯的那个于渺渺说不想让你讨厌我。

  最后,胆怯的我赢了。

  说出口后,心里一面觉得解脱,一面又陷入恐慌。

  犹豫片刻,她伸手从校服口袋里把那个烫手山芋般的情书拿出来,朝他递过去。

  指尖擦过他掌心的时候,有点抖。

  万一他答应了林雅珍……

  自己会变成什么模样呢?

  于渺渺不敢想,也想不到。

  可是,一秒,两秒,三秒过去。

  颜倦始终没有接过那封情书。

  踢完足球的男生们勾肩搭背地离开,操场终于彻底安静下来。

  天色就在此刻变得黯淡,原本清朗的空中弥漫出大片晚霞,很快就将天空染成绛红色。

  关于喜欢颜倦这件事情,多年后终于成为习惯,融入骨血。

  很多学生时代细枝末节的事情渐渐被时光长河冲散,可她永远记得。

  那一天,暮色斜阳下的空旷操场,她喜欢的少年先是沉默,最后,终于走近几步,有些无奈地摸了摸她的头发。

  他说:“渺渺,如果你不想给我,就不要勉强自己去做不想做的事情。”

  顿了顿,他的声音比暮色更温柔,“我不需要这种懂事。”

  她还愣在原地的时候,他终于伸手接过那个粉色信封,转身,丢进了操场旁的垃圾箱里。

  就在他丢掉那封情书的那一刻,于渺渺终于开始相信。

  也许某一天,就像小王子和玫瑰一样。

  她和颜倦,也会成为像这样彼此不可割舍的存在。

第61章 六十一篇日记

  距离高考越来越近了, 最近感觉自己越来越急躁,越想做好一件事情就越是做不好。

  其实我知道症结是什么。

  我只是害怕, 我们也会像其他人那样,高考过后,各奔东西。

  可是我不能跟他各奔东西。

  ——摘自于渺渺的日记

  人越是长大,就越是明白“世上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的道理。

  就比如现在,于渺渺越是想让时间走慢一点, 它就偏偏更快。

  距离高考只剩下两周的时候, 颜倦又分别获得了物理和数学方面的两项全国金奖。

  梧桐树郁郁葱葱, 栀子花香气正浓,银桦高中门口的电子屏幕上几乎昼夜不息地滚动着他的名字, 所有人都在感叹,他真的是个难得一遇的天才少年。

  甚至, 市里还派了记者过来采访。

  下午,记者和扛着三脚架的摄影师到达银桦的时候,于渺渺和乔笙恰好刚从小卖部买完话梅。

  一出来, 看到教学楼旁边的喷泉被围得水泄不通。

  由于现在是大课间, 距离上课还有段时间, 乔笙向来爱凑热闹,忙不迭抓住于渺渺的袖子往人潮熙攘处赶:“快看快看, 肯定是在那采访你们家颜倦呢, 我们快过去看看!”

  “人怎么这么多啊……”

  于渺渺愣了下, 忍不住皱眉。

  颜倦好像不喜欢这种人多的场合。

  等到两个人一路小跑过去, 扒开人群往里面凑,这才发现虽然围了很多人,不过大部分都是来凑热闹的。

  因为人群中并没有颜倦。

  而被记者和摄影师围住正在接受采访的人,竟然是赵熠然。

  于渺渺看清楚他的模样,顿时警铃大作,几乎是下意识地扭头去看乔笙,却看到对方不说话,只是定定看着赵熠然。

  那双喜怒总是最明显的眼睛里,此刻像是蒙上了一层纱,瞧不清神色。

  “亲爱的……反正颜倦也不在这,我们先走吧,你刚刚不是说有道英语题要问我吗?”于渺渺偷偷瞥她,小心翼翼地开口。

  “别啊。”乔笙却突然笑了,“好久没见过赵熠然了,我都快把这个人忘了。”

  她的语气里三分平静,三分洒脱,剩下的,却是掩饰不住的在意。

  到底意难平。

  于渺渺没话讲了,只好默默站在一边陪她。

  人群里,记者似乎刚问完一个问题,只见赵熠然有些为难地挠了挠头,半晌才道:“这个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颜倦的妈妈身体不太好,他有时候晚自习会请假回家陪妈妈吃饭,至于具体的家庭情况,我没问过,他也没说过。”

  颜倦的妈妈身体不太好,这个于渺渺也知道。可是为什么,从来没听颜倦提起过他的爸爸呢?

  脑海里有片刻的疑虑闪过,不过她晃了晃脑袋,很快就打消了。

  颜倦本来就不喜欢跟别人提及自己的家事,自己还是不要在这里乱八卦了。

  “啧……渺渺,我怎么觉得,你们家颜倦很快就要变成名人了?”

  乔笙围观了一会儿,若有所思道。

  于渺渺闻言,不怎么在意地回:“他本来就很有名啊。”

  “我的意思是,不仅仅在银桦有名,可能很快在连州市也要出名了,毕竟长得这么帅,智商还这么高,放在哪都埋没不了。”

  周围人声嘈杂,接下来记者又问了些什么问题,于渺渺已经没心思听了,满脑子都是乔笙说的话。

  是啊,他这样的人,应该有更加辽阔的天空。

  而在他的辽阔天空里,她又会归于哪一隅呢?

  “不过也真奇怪,颜倦怎么不见了呢,多好的机会啊,说不定还能上电视呢,我要是这辈子能因为成绩好上一次电视,我家里的七大姑八大姨都得高兴死,天天烧高香。”

  身边的乔笙还在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于渺渺却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了句“我先走了”,就匆匆从教学楼边跑开。

  她记得,颜倦平时不想上课的时候,最喜欢去操场后面的那块空地发呆。

  不知道为什么,她莫名相信他此刻就在那里,也相信,这个秘密除了自己没人知道。

  等于渺渺气喘吁吁地赶到操场后面的时候,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在宽阔整洁的草坪里找到了那抹蓝白色的身影。

  高挑清瘦的少年双手枕在脑后,耳朵里塞着副白色耳机,漫不经心地躺在草坪里听歌,远远望去,侧脸洒脱又从容。

  像只半路栖息的蝶。

  “颜倦,你怎么在这儿啊,今天市里来记者采访你了,你不知道吗?”

  稍微平复了一下自己急促的心跳,于渺渺朝他走过去,怕他听不到,特意提高了音量提醒。

  对方似乎是听到有声音,下意识伸手摘了耳机,偏头望过来。

  等看清来人是她之后,神色缓下来。

  午后日光温柔得毫无攻击性,光影映在他漆黑眼瞳里,模糊又温柔。

  “太烦了,不想去。”

  他开口,语调微低,懒洋洋的,仿佛将醒未醒。

  最开始的时候,他在他的世界里寂寂行走,她在她的世界里杜撰了一千遍他们的故事。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总是游离于人群之外的孤傲少年,竟然在她面前卸下重重防备,终于变得触手可及。

  心脏像棉花糖一样柔软,于渺渺轻手轻脚走到他旁边,也跟着坐下来。

  这片生机勃勃的草坪,仿佛将学校一分为二,将所有喧嚣隔绝,只剩下静谧美好。

  “听歌吗?”

  颜倦开口,习惯性地朝她递过来一根耳机线。

  “啊,谢谢。”

  毫不犹豫地伸手接过,怕被对方听到自己过于剧烈的心跳,于渺渺下意识地深呼吸,然后戴上耳机。

  她戴上耳机的那一刻,那个嗓音沙哑又深情的香港男歌手,正在低唱:“很多东西今生只可给你,保守至到永久,别人如何明白透。”

  从高一到现在,她的勇敢和怯懦,自私和无私,甜蜜和惊慌,全部都交托在这段名为暗恋的岁月里。

  可她仍觉不够,如果可以,她还想把这个世界上所有最好的东西,全都给他。

  他是她青春岁月里最秘密的宝物。

  偶尔有风吹过,梧桐树沙沙作响,可是就在他们并肩坐在草坪上听歌的这一刻,仿佛天地寂静无声,什么高考,排名,志愿,统统都变得不重要了。

  不远处隐约传来刺耳的上课铃,于渺渺的眼里心里,却只有身侧这个眉目如画的少年。

  “颜倦,我记得小学的时候,每次在路上看到那些初中生都会很羡慕,做梦都想让自己也变成初中生。后来真的如愿以偿地上了初中,又觉得高中生活可能会更加精彩和自由。”

  她说到这里,笑容里有些羞涩,却又带着伤感,“可能我就是一个无法满足的人,因为我现在最想的……却是回到刚入学的那一天。”

  回到那个阳光明媚的盛夏,让我重新遇见你,认识你,喜欢你三年。

  也好过像现在这样,因为对未来不确定,所以每天都活在即将与你分离的恐惧里。

  “渺渺,人都是要向前看的。”

  耳机里的音乐播放到了尾声,他开口,不知道是在告诉她,还是告诉自己。

  顿了顿,又低低补充一句,“对于我来说,我最想逃离的人生阶段,就是读书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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