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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那人便咣当一声直直倒在了地上。

  作者有话要说:  求评论,求收藏啊。

  5做戏的

  余当当吓个半死,她想过这一世自己得心狠,可心狠归心狠,却从没想过自己会杀人。

  她发懵地坐在隋旭初的旁边,只在最初的时候想过挖坑埋人,紧接着自己否定了这一想法以后,便一味放空地坐着,忘记了好好想想自己到底使了多大的力,也忘记了思考对策。

  冬天的夜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刮得她面颊通红。

  坐的久了,脚也麻了,这才觉得冷得厉害,双手冰凉冰凉的。她突然觉得自己很委屈,上一世不明不白的死了,原本以为是惊喜一样的重生,眼看也要完蛋了,任谁的心里也是难过的。本来关于上一世她只怨过自己笨,却从来没有埋怨过旁人,这一刻却怨念乍起。凭什么次次倒霉的总是她?她想要活着,好好的活着,想要那些欺负她的人统统去死。

  余当当只顾着恨,没有发现什么时候榆树林里起了雾,使得原本就黑的林子更加的阴森起来。

  她发起狠来,拼命地撕扯着自己的衣服,揉搓着自己的头发,还忍着疼甩了自己好几个耳光。她还是坐在原地,她在等,等别人来找他们。她将人砸坏了躺在地上,只能将自己也弄得更加狼狈一些,等到有人找来了,她什么都不说,只哭就好,赌上一把老太爷到底会不会置她而不顾。

  当然她算计好的这一切都是在隋旭初不会醒来的前提下。

  谁知,地上的人先是微微动了一下。只这一下便惊得余当当绷直了身体严正以待,还以为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准备再看的时候,隋旭初一下子坐了起来。

  吓得余当当往后一仰,叫了一声:“哎唷,可吓死妇了。”

  隋旭初懵懂地打量着周围的坏境,什么时候死刑场变成了榆树林?

  他转头看向一旁的女孩,她看起来很似眼熟,真像蒋晔身边的那只被剁了猫爪的小猫。不对,严格来说,她更像那只小猫的小时候。

  小时候?隋旭初随即一凛,低头审视着自己,这身量无疑还是个少年。他压抑着自己心底的惊讶,欣喜的神色也自他的眼底一闪而过,他再次转头,不确定地问:“当当?”

  莫不是这人被她砸傻了!余当当冲他点点头,琢磨着这人已经醒了,刚才的法子就不好用了,还得另想。

  隋旭初也在想,想他自己现在有多大,究竟发生了什么,他怎么会和余当当单独呆在榆树林里。

  他已经三十多岁,在酒色肉林中混迹了十几年,距离如此遥远的青葱年少时光,他实在是想不太起来什么了。

  隋旭初正在发呆,眼神中透着先前并没有的沧桑。

  余当当有点儿费解,怎么被她一砸眼前这人的气质竟发生了翻天覆地般的变化,整个人散发着一些类似于绝望的、淡泊的气息,这与他少年的气质不符合,倒像是经历许多的中年人,先前的带着些许稚嫩气息的伪善低调,已不复存在。

  隋旭初探到余当当的研究目光,淡笑着与她对视,她却眼神闪烁,慌忙挪开了眼睛。

  这时,他才注意到她略微红肿的脸颊和凌乱的衣着。

  隋旭初下意识伸出手触了触,余当当顿觉很尴尬,豁出了脸面道:“我以为我把你砸死了,就打了我自己,准备说自己是自卫。”顿了顿,又道:“不过你醒了,我就不打算用这招了,咱俩扯平!你没有说不的权利,你敢说不,我现在就哭着跑出去说你欺负我。”

  隋旭初脸上的表情很精彩,先是惊讶地张了张嘴,而后又露出玩味的笑容。记忆里的余当当软弱的要命,遇事只会哭,哪里会敢反抗。忽地又忆起他初醒时,余当当下意识呼的那句“可吓死妇了”,很奇怪不是嘛!他能重生,且眼前的一幕并没有在上一世发生过,那眼前的她是原芯吗?

  今晚的震撼太大了,隋旭初努力消化着脑中的讯息,只觉头痛欲裂,一摸后脑,腥红的血刺激的他无法压抑的更加亢奋起来。

  他的眼眸散发着万千星光,他的嘴角还带着一丝痞气的但却是人畜无害的惑人笑容,只听他道:“咱们讲和,也许我可以帮到你很多很多,比如…帮你适应完全陌生的生活。”

  余当当的反应很强烈,他话音才刚落下,便猛盯着他的脸,使劲瞪着,好像他是洪水猛兽一样。

  隋旭初又笑了,约莫着自己应该是赌对了,便又押上一宝:“我说我不是原先的隋旭初你信吗?不管你信不信,你只记得在这个家里唯一能帮你的人是我。为了让你看出我的诚意,咱们先度过眼下的这一关。”

  见隋旭初指着她的脸,又指了指他的头,余当当仍旧陷在茫然之中没有回神。

  隋旭初却陡然高声叫了起来:“来人啊,捉贼啊!”一边喊也一边撒扯着自己的衣服,又跳了起来在地上乱跺,再一脚踹在榆树上,制造着打斗过的痕迹。

  负责整理庭院的洪叔守在假山旁边,早就看见大小姐气呼呼地出了主宅跑回了自个儿家,却迟迟不见与大小姐一同进林子的二小姐和旭少爷出来,本就心生疑惑,忽听见林子里传出了呼救声,慌忙对着对讲机招呼着护院的保安,自己打开了手电筒,往呼救声摸去。

  躺在余当当身边的隋旭初一见有人来,瞧清了来人的样子,便虚弱地道:“洪叔,人往那边跑了!”

  他手指的方向便是整个余家防守最为薄弱的地方,平时并没有安排人手护卫,只因那个地方是一个陡峭的向下的山坡,诺大的余家便是建在这半山坡上,也叫半山别院。是以仰仗着地势,余家没有人会在意这个地方的防守,实际情况也是一般根本无人能够攀的上来。

  洪叔心生疑惑,正要去追,隋旭初却恰好晕了过去。

  余当当急了,叫道:“旭初哥,你醒醒。”这叫什么协手过关!他晕了,接下来她怎么办?

  余当当气死了,使劲拧了他一把,他不动,还不解气又拧了一把,这才哭了起来。

  等到保安将他二人扛出榆树林的时候,也惊动了余家主宅里的人。

  余当当一瞧见站在宅子门口观望的余家老太爷便道:“爷爷,旭初哥他…”紧接着又是泣不成声。

  老太爷心疼地瞧着孙女红肿的脸,气争败坏地道:“洪医生呢?”

  洪医生就是洪叔的儿子,也是余家的家庭医生。此刻正忙着给隋旭初清洗伤口上绷带。

  安雨晴和余江民一脸焦急地守候在他的身边。

  瞧着隋旭初的苍白模样,沉不住气的余江民转动着轮椅到了余当当面前,问她:“当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余当当抹了抹眼泪,抽噎着道:“三叔…是有人…我…旭初哥……”

  她抽泣的无法言语,只能别过脸去继续哭泣。心道:唉呀,三叔别问了,没对好说词怕说岔了,不敢乱说啊!

  老爷子瞧着她不整的衣衫,护犊之心乍起,开腔道:“二丫头先回房休息着,一会儿叫洪医生处理完旭初的伤口,再去瞧瞧你。”

  唉呀,关键时候还是爷爷好。

  余当当点了点头,迫不及待地溜了。

  洪医生来给余当当上药,隋旭初已经苏醒,据他描述了“贼人”的大致模样,老太爷本来已经吩咐了所有保安连夜去后山坡搜索,谁料,就在这个档口,外面下起了瓢泼大雨,搜索行动只能作罢。

  洪医生说给余当当听的时候,她皱着眉表示着惋惜,心里却高兴的要死,大雨一浇,找不到线索谁也不会怀疑今晚发生的事。

  洪医生给她大致检查了一下,留下了一支擦在脸上很清凉的药膏,便离开去找老太爷复命去了。

  余当当抱着镜子,细细地为自己上完药膏,伴随着窗外的滚滚雷声,钻进了被窝里。

  冬天打雷,俗称“冬打雷”或“雷打冬”,一年四季打雷,都属正常天气现象,只不过秋冬雷雨天较少。

  余当当穿来那天打了雷,没过几天的今天又打了雷,莫不是那隋旭初真的是和她一样是让雷从别处打来的?

  余当当将信将疑,准备好明天抽个没人的时间去找他问个清楚。

  可第二天的余当当没能如愿一早就爬起来,身体本就刚好的她被昨夜的潮湿冷风一吹,又一次发起了高热。

  她是个急性子,心里头的疑问不能第一时间整个明白,焦急的睡卧不安。

  她委婉的询问安雨晴:“三婶,旭初哥他没事吧?”

  安雨晴拔了她口里的体温计,递给一旁的洪医生,又将她头上的毛巾取下,换上了另一条,这才说话:“没事,就是他被砸破了头,我不放心,让洪叔带他去医院做脑CT去了,中午就会回来。”

  脑CT是个什么东西?余当当听不明白,也不敢多问,便只能点点头,咬着牙忍着心里的焦虑。

  ·

  “姨妈,当当退烧了吗?”

  打过退烧针的余当当迷迷糊糊地睡着,也不知睡了多长时间,猛一听见隋旭初的声音,便陡然睁开了眼睛。

  这时候,他正看着她笑。

  作者有话要说:  求评论,求收藏啊,各位亲。

  咳咳,给你们讲个真实的笑话,买个萌。今天我家熊儿子吃海苔,吃到最后不想吃了,就把手里的塞到我嘴里了,我很顺从地吃掉了。熊孩子一看,赶紧伸着小手又从嘴里给我抠出了一团,人家已经咬过的,我……

  果真是我亲儿子,真尼玛孝顺!!!

  6试探的

  上一世,被判死刑的隋旭初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不止一次的想过,如果有来生的话……

  却不曾想过,他的来生还是这个叫做隋旭初,背负着无数隐忍生活在这个糟乱大家庭的私生子。

  没错儿,他并不是安雨晴什么远方表亲的孩子,而是她的私生子,一个连她自己也摸不准父亲是谁的私生子。

  他的身世连那个大家都知道是私生子的蒋晔还不如,至少蒋晔知道自己的爹是谁,至少蒋晔可以正大光明地叫余兰芝妈妈。

  他却不能,他只能叫她“姨妈”,因为余家老太爷的干涉,他这个过继来的孩子,只能以寄养的身份呆在余家。若不然呢,以余家老太爷的精明,怎会愿意让他这个继子有继承余家的半点儿可能?能给他衣食无忧的生活,本来就是恩赐,还想要股份想要继承权,做梦去吧!

  他也深知自己的身份,低调隐忍的在余家生活着。可是人一旦站在了欲望的浪头上,想要的当然是一浪高过一浪。于是,在余家的争产风波中,他毫不犹豫地选择站在了余叮叮的身后。

  他为她出谋划策,为她不止一次地陷害过余当当,害得余当当身败名裂。甚至还为她设计过安雨晴,使得安雨晴最后只能交出余江民手里那最后百分之五的股份,逼迫安雨晴上演了最后的疯狂,反击不成锒铛入狱。他为她做尽了伤天害理的事,并为自己做的这一切安上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美其名曰一切为了爱情。

  最后他的爱情联合蒋晔为他设计了一个完美的圈套,他被莫名其妙地冠上了杀害余家老太爷的罪名。昔日余氏时代霓裳有限公司的经理,成了忘恩负义狼心狗肺的代言人,一时间掀起了舆论的讨伐,他被法庭判处了死刑。

  他在监狱里受尽了折磨,他的爱情自从他被警察带走那天,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一次。

  在即将行刑的日子里,他被告知可以允许亲属探视,那个时候他已经不再奢侈谁还会记得他,可是余当当来了,她带着他最喜欢的饭菜和一身崭新的衣服,坐着轮椅来到了他的面前。是来提醒他他的罪恶的吗?还是来嘲讽他的?

  他忘记了她是一个软弱的没有心机的女人,她来告诉他余叮叮也完蛋了,最后赢的人只有蒋晔。

  他苍白地笑着问:“你很得意对吗?”

  那个一向柔弱的女人居然因为愤怒而扭曲了美丽的容颜,双手紧握着轮椅的扶手,半晌才恢复了平静,自嘲地道:“白天我是他的表妹,有血缘的亲表妹,到了晚上我是他的禁脔,一个连跑都跑不掉的禁脔。”

  临刑前的晚上,他并不像其他死刑犯一样焦躁的无法入睡,他睡得很着,却还是做了一晚上的梦,梦里面那个坐着轮椅的美丽女人不停地对他说:我是他的禁脔,一个连跑都跑不掉的禁脔。

  梦醒的时候,他自嘲地想若是能够重来一次,或许他可以帮她摆脱禁脔的命运。

  而如今,真的重生了。

  隋旭初望着眼前女孩惊喜的眼神,有一些失神。

  昨晚他睁着眼睛过了一夜,说不好是因为兴奋还是因为重生而导致的空间差颠倒,倒是睁着眼睛想起了很多,比如他今年多大,再比如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

  接近着他便觉得老天让他重生是让他回来找蒋晔和余叮叮报仇的,他满脑子都被报仇的念头所笼罩,甚至设计好了怎么不惜一切代价让那两人一块儿去死。可一想起余当当那张尖细的小脸,报仇的念头叮的一声顷刻崩塌。

  最后他想明白了,只有死过一次的人才会明白活着的可贵。他得活着,好好的活着,保护好余当当,权当是为了上一世在他生命尽头的那一次探视,哪怕她并不是原装的。至于报仇,可以慢慢谋划。

  这时候,余当当已经彻底醒了,张了张嘴想跟隋旭初说话,只见他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便自觉地闭上了眼睛再不吭一声。

  隋旭初又跟安雨晴说了一会儿话,看她精神不济,便随水推舟:“姨妈,你去歇会儿,当当这里我帮你看着,反正爷爷去了公司,不到中午吃饭是不会回来的。”

  安雨晴看了看他绑着绷带的脑袋,有些迟疑。她虽然不是慈母,但对于这个差点儿毁掉她人生的儿子也并不是没有一丁点儿的感情,当然感情里还夹杂着她并未泯灭的人性和内疚。

  “头破了那么大一块,还流了那么多的血,还是你去休息,我一会儿叫厨房给你炖个乌鱼汤,可以帮助伤口愈合。”

  隋旭初笑道:“安心,医生都说了我没事。不过,姨妈你一说乌鱼汤,我口水直流,但是厨房的俆嫂炖的太腥不好吃,不如姨妈做的香甜可口。”

  平常的时候,安雨晴刻意保持着自己和隋旭初的距离,不会让自己对他太好,唯恐别人怀疑他和她的关系。也不会对他不好,唯恐别人说他虐待继子。总之一句,她待他是客气的,给吃给穿给他一切可以满足的物质生活,唯独不会给的是关心关切等等人类赖以生存的精神慰藉。

  可是今天不同,隋旭初受伤了,安雨晴母爱泛了滥。她二话不说,只嘱咐了他一句“累了就去榻上歇歇”,便匆匆下楼去了厨房。

  而早先还在这里的洪医生,早在给余当当打过退烧针以后,便离开了余家去了自己的诊所坐诊。

  房间里,只剩下了隋旭初和余当当两人。

  余当当眯着一只眼睛,用另一只眼睛去看隋旭初。

  隋旭初正支手托头,也在审视着她。

  她是一个生命力顽强的女孩,这是隋旭初的初步结论。又想起昨天他装昏迷时,她偷偷掐他的那两下,不禁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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