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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今日穿的吉服将他整个人衬得锐利又俊朗,南秀都觉得有些陌生了,也不是没见过别人穿吉服,可却没有他这样好看。而且他比往日的温和更多了一些说不上来的感觉,似乎是格外开心。

  他喝了酒,面色如常,但周身弥漫着酒气。

  南秀喝完汤肚子里暖暖的,对刘明规说:“我最近想起来一些过去的事。”

  刘明规给她夹菜的手微微一顿,“……想起什么了?”

  南秀有些苦恼:“想起江昼表哥果然是很讨厌我。我其实猜到了,怪不得他自从回来见到我总是奇奇怪怪的。”

  刘明规静了片刻,才道:“阿蒙,他并不讨厌你。只是从前你们两人间有诸多误会。”

  被讨厌不是什么愉快的体验,刘明规不希望阿蒙因为如今记忆混乱就徒增一些不必要的烦恼。

  “他是看不清自己的心。”刘明规一边给她夹菜,一边低声说。

  南秀不大明白,但也没有追问,只是歪着脑袋从下往上看他微带落寞的表情。

  “你怎么突然不开心了?”她好奇地问。

  她总是能很快察觉到他的情绪变化,以前如此,现在也如此,大半原因在于他从不在她面前掩饰自己的心情。

  “是有些庆幸。”刘明规在心里嘲笑自己的卑劣。因为谢江昼总是看不清自己的心,所以他错过了阿蒙,自己才能趁虚而入。

  窗子一直开着,顺着窗从他们二人坐着的地方能看到她喜欢的茶花树,这种树府里栽了很多,大团大团的茶花此刻在夜里盛放,美不胜收。

  “你是不是喝了很多酒?”南秀忍不住问。

  “是喝了一些,但没有醉。”刘明规低头笑。

  他真的笑了太多次了。南秀有些莫名,道:“我看你像是醉了,和平时很不一样。”

  “嗯。”

  刘明规没有反驳。他眼睛里仿佛蒙着一层水光,看着南秀,“从今以后要和我住在一起,会不会不习惯?”

  南秀认真想了想后诚实回道:“目前还不算住过……所以不知道。”要是不习惯,那她就陪他住几天再回家住几天。

  虽然对这座宥王府很熟悉了,可她并没有留宿的记忆,从前确实也从未留宿过。好在直到和他一起躺在喜床上,她也没觉得哪里不习惯,被褥柔软,帐子漂亮,就是相较于独自睡时位置明显小了许多。

  刘明规实在太高大了,她被衬成小小一只轻轻陷进他怀里。

  合上帐子之后,四周都是他的气息。

  “睡吧。”刘明规怕她害怕,只是抱着她,什么都不准备做。

  南秀却觉得少了一个步骤就不算礼成。她觉得肯定是府里的其他人都害怕刘明规,因为他除了面对自己时会笑一笑,其余时候总冷冷淡淡的,所以没有人敢教他成婚夜里该做的事。

  “你是不是不会。”南秀自他怀里抬起头,趴在他耳边低声问。

  “我箱子里有本册子,但我没认真看。”

  刘明规抬手捂住她的嘴,耳朵发热,密闭的帐子内只有衣料摩擦时细微的响声。

  南秀没有听到他回应以为他果然不会,被他手心轻轻压着嘴唇还是能发出含糊的声音:“那册子画得可丑了,你看了也会受不了的。”

  刘明规松开手。

  “有时间你重新画一……”

  他顿了一下,低头轻轻吻住了她。

  阿蒙似懂非懂,他本不想表现得这么急切,起初还算克制。但其实南秀是知晓这事的,她又不是真的傻子,那册子上不光画了,还写了批注。

  但真的到了最后,她边流眼泪边想:好像也不能天天住在一起。

  ……

  ……

  因为这桩婚事是由宫里赐下的,第二日自然要入宫谢恩。

  南秀被哄起来梳了妆换了衣裳,在去往宫里的马车上还昏昏欲睡,枕着刘明规肩头补眠。一入宫两人先去了圣上那里谢恩,得了几句关切后圣上又要单独留下刘明规说话,南秀便先独自去往太后宫中。

  叔侄间起先只是话家常,圣上近来身体有恙,脸色不是很好,忍不住咳了几声后怅然道:“当初抚州兵祸,朕阵前失援,十万精兵折损八/九,幸有你父皇带兵来救,不然朕早成一抔黄土了,哪里还能有今日呢。”

  这些话刘明规听过不止一次,照旧道:“父亲与叔父手足情深。”

  “我们虽非同母所出,却是最像的兄弟,不过朕有许多不及他的地方。”圣上笑着望向他,神态慈爱,“比方说,朕这几个儿子,都不如你。”

  刘明规没有接话,只适时地垂下眼。

  他这副样子是表明了不想多谈,从前圣上一直由着他这样敷衍过去,但今日却接着往下说:“朕想派你去平营河之乱。”

  刘明规抬眼与叔父对视,坦言拒绝道:“侄儿刚成婚,舍不得离开阿蒙。”

  圣上失笑:“你最是聪明,怎会不明白朕的意思。你少言政事,平日非得问到你头上才肯答两句,上回若不是北夷实在嚣张,你也不会主动登门与陆京商谈整夜,想出办法助他一臂之力。”

  武威将军陆京与刘明规是好友。陆京勇武有余,但计谋不足,圣上后来得知他打胜仗时所用的法子,立刻便猜到了那些主意都是谁出的。

  自己这个侄儿明明有治国用兵的绝世之才,偏偏对此毫无兴趣,想到这儿,他也不再兜圈子了,语重心长道:“你知道朕是想让你在军中立威。若非你一定要求娶阿蒙,朕早已准备让齐云来做你的宥王妃。她聪颖又识大体,背后更是岭南十四军,对你的助力可想而知。”

  提到阿蒙,圣上的神情柔和下来,语气也尽量委婉:“我们都希望阿蒙一辈子无忧无虑。你一定要娶她,她也肯嫁你,所以朕愿意成全你们,只是未来的皇后不能是个心智低弱的孩子脾气——”

  “叔父。”刘明规打断他,认真道,“阿蒙只是没那么多复杂心思。”

  圣上一顿,无奈地说:“你教她读书,教她道理,这么多年应当比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她与常人的不同。”

  刘明规不再争辩,只是说:“您有五子,我不过是子侄,就只做个闲散王爷也没什么不好。”

  圣上摇摇头:“阿蒙不会介意你娶齐云做平妻,以齐云的品性也不会欺负了阿蒙,这样不好么?”

  “阿蒙介意。”刘明规语气微冷,字字清晰,“除了阿蒙,我不会娶任何人。”

  圣上板着脸,心里气他固执,但还是容他再认真考虑:“回去好好想想,再来答复朕。”

  只是刘明规这犟脾气也很像先帝,脸色冷肃,寸步不让:“陛下厚爱,明规实难承受。”

  听这小子连叔父都不叫了,气得圣上脸色大变,指了指他,最后气急指向门口怒道:“滚出去!”

  刘明规一言不发起身便走。

第16章 悔婚的傻女配十六

  南秀在赶去外祖母宫殿的路上遇到了一个人,是个很瘦很阴郁的人。平翠很快认出了他,提醒南秀:“是三皇子殿下。”

  没能一眼认出,是因为刘珏实在瘦了很多,而且过去爱穿青色衣裳,今日却穿了件深蓝偏黑的,衬得整个人更显阴沉了。

  “您与三皇子殿下从前关系很好的。”平翠又补充说,“殿下曾在静湖救过您。”

  两人面对面站着,刘珏听着南秀的侍女三言两语讲清自己和她的过去,两人的交集几句话就足够说完了,最值得提的不过是曾经的救命之恩。他扯出一抹笑,问南秀:“做宥王妃,你开心么?”

  南秀只能点点头,又有些不好意思:“我似乎是记得你的,只是我撞了脑袋丢了许多记忆。”

  她没有说谎,刘珏的模样她是眼熟的,但两人间发生过什么完全记不清了。

  “开心就好。”刘珏喃喃道。

  她和以前相比有很大不同,从前是稚嫩的天真的,此刻多了许多明艳。

  刘珏真的很羡慕刘明规。非但母后将他看作亲生儿子一般爱护关切,父皇也重视他远胜于自己,他还可以随心所欲地将南秀留在自己身边,如今又能娶她为妻,这都是自己在梦里都不敢想的。

  就连自己对南秀的所谓恩情也是耍手段骗来的,骗得她这个傻子心心念念要报答他,这么多年傻兮兮地对他好。如今老天将这一切尽数抹去了,怎么不算是一种惩罚呢?

  当初他偶然看到年幼的南秀独自在静池边喂鱼,知道她是太后的掌中珠玉,身边总是围满了宫人,应当是贪玩偷跑出来才会落单,这种难得的机会让他看到了改变命运的希望。

  于是他派唯一一个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小太监去将南秀推进了水里,冷眼旁观她挣扎后沉入漆黑冰冷的池水里,然后才装模作样地跳水施救。冬天的棉衣厚重,即便他水性足够好也差点没能上来,这样不顾性命,终于让太后对他有了几分怜悯,下旨令当时还是贤妃的皇后收养了他。

  与南秀这段异常简短的对话以及她看向自己时眼底的陌生,都令刘珏自虐一般反复回想了多次,压制许久的暴戾情绪久久无法消解,一早便知道从岭南归来的齐云今日也入宫了,特地去必经之路上等她。

  跟在齐云身边的侍女替她抱不平,心疼道:“您日夜兼程赶回来,又是何苦呢。”

  方才在太后宫里看到那一对金童玉女,除了让自己心里难受,还有什么用。

  “早该知道的。”齐云想到从小到大刘明规待阿蒙的不同和对自己的冷淡,苦笑着说,“可我非得亲眼见了才肯死心,走吧,我岭南的大好男儿未必都比他刘明规差。”

  “南姑娘当真是傻人有傻福。”侍女语气中不乏羡慕,小声感慨着。

  主仆二人话音刚落就看到了不远处的三皇子刘珏。

  刘珏和齐云也是自幼相识,但关系冷淡,说过的话加起来还不到十句,这时他却主动走上前,道:“风尘仆仆回来了,怎么这么快就要走。”

  他面上挂着笑,这笑令齐云十分不舒服,从头到脚打量了他一番,也笑了,“你喜欢阿蒙,阿蒙却不喜欢你,如今还有心思来看我的笑话?”

  本就心情不好,面对刘珏时的语气自然不会客气。

  她很不喜欢刘珏,从小就觉得他有一肚子坏水。她对刘明规的喜欢是光明正大的,可刘珏对阿蒙的喜欢却藏得深,要不是她偶然得知也很难察觉出来。

  待她一走,笑容从刘珏面上缓缓褪去。

  回了自己的住处,一言不发地砸得整座大殿一片狼藉。

  小太监缩在角落里不敢吭声。

  “如果他死了……”刘珏平复呼吸,缓缓自语,“你会不会很伤心。”

  小太监的额头死死抵着地砖,不敢抬头,虽然听不懂主子在说什么也恨不得自己是个聋子。

  刘珏的脾气向来阴晴不定,这几年已算温和许多了,有时还肯对宫人笑笑,自从南秀受伤失忆后他愈发暴躁,身边的宫人整日战战兢兢的。

  ……

  南秀回门那日老太君和南朱都抱着她哭了一通。从小养到大的姑娘如今真的嫁了人,她们这几日吃饭都没滋味。

  本以为阿蒙会一辈子留在府里,谁成想宥王殿下半路截胡,把人给拐跑了,虽然还是在长安城内,那也不是日日都能见到的,今日说什么也不许她走了。

  对此南秀还挺开心的。

  刘明规自然由着她,就这么陪她在南家住下了,也从不催她回去。消息传出去众人都啧啧称奇,毕竟没有哪家嫁出去的姑娘回门当日就带着姑爷住在了娘家,还一连住了小半个月。

  对于宥王这尊大佛长住在府上,除了南秀适应良好,其余人起初心里都还有些没底,说话做事都小心翼翼,连老太君都难免留心他脸色,怕惹他不悦。

  刘明规却如上门女婿一样自在,整日陪南秀在院子里玩闹,对长辈也恭敬。私下里南朱不止一次和母亲说阿蒙这是嫁对人了。

  宥王府那边时不时有人来送些东西,看到这架势,老太君都怕两人真的留在南府不走了,她倒是乐得如此,可又怕宫里皇后派人来过问,总归不大妥当。

  所以老太君不情不愿地劝了一回,让两人回自己家去。

  南秀一听,想到她和刘明规在这边确实住了有段时日了,于是很痛快地点头应了。

  但这样的快乐的日子持续了不过两个月,无论刘明规如何拒绝,圣上依旧下旨命他后日动身去往营河。

  圣旨已下,皇命难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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