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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第23章 023 竹荪丝瓜汤(二)

  王婶平时在家做丝瓜汤的时候, 淑芬总是躲得远远的。

  每次家里买了丝瓜,淑芬就将厨房视为洪水猛兽,坚决不肯踏入半步, 仿佛她不是在厨房里做菜, 而是在厨房里拆弹一样。

  王婶百思不得其解, 问淑芬到底是为什么, 淑芬就会重复一遍毛毛虫集中营的说辞, 配上她一脸心有余悸的表情, 看得王婶心里直嘀咕, 不明白丝瓜到底怎么她了。

  而且, 淑芬还天天把“我不吃丝瓜”这种话挂在嘴边上,任她说了多少遍丝瓜清热祛湿,富含膳食纤维,吃了对人好, 淑芬也照样对其不屑一顾。

  甚至,王婶在想着淑芬爱美, 一般来讲对于会养颜美容的东西都会比较没有抵抗力后, 还把丝瓜吃了对皮肤好这种种优点全都搬了出来, 试图令她心动。

  让人深感无奈的是, 淑芬仍旧对她的丝瓜汤敬而远之,绝对不肯尝试, 还说出了什么“我宁愿当一辈子丑八怪”之类的话,实在是让人气得不行。

  王婶也试图换个做法试试,但她的厨艺就那么回事儿, 不管怎么折腾,做出来的丝瓜都是灰扑扑的,看着就让人没食欲。

  久而久之, 王婶也不再非要淑芬吃丝瓜不可了。反正,现代社会这么发达,淑芬不爱吃丝瓜也没什么事,缺的那点营养,也可以从别的食物中补回来。

  然而,现在却是不一样了。

  王婶看着女儿一口接一口地吃着丝瓜,真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欣慰,恨不得捏着淑芬的耳朵,让她承认丝瓜是个好东西,以后多吃点丝瓜。

  王婶笑容满面,一直感叹:“真好,闺女长大了长大了,以后都要多多吃丝瓜,知道吗?”

  可淑芬却是捧着碗,义正言辞地说:“我爱喝的是老板做的竹荪丝瓜汤呀,这跟我讨厌丝瓜并不冲突好吗?!”

  王婶找不到法子反驳她,无奈得要死。

  但淑芬觉得自己的话很有道理。她不爱吃丝瓜,根本就不是因为挑食,而是因为觉得这个东西不好吃。

  毕竟,她以前喝的丝瓜汤口感都很奇怪。王婶煮出来的丝瓜汤是灰白色的,喝起来不仅没有鲜甜的感觉,还有一股瓜果类蔬菜特有的味道,就好像是丝瓜摘下来之后,没洗干净就扔进了锅里煮似的,有股淡淡的土腥气。

  而且,汤里头的丝瓜吃起来软趴趴的,入口就觉得微微发苦,嚼下去有股水兮兮的味儿,让她特别不喜欢。

  直到今天,她喝了云乔做的竹荪丝瓜汤,才知道丝瓜居然也能这么好吃,简直是刷新了她对丝瓜汤的认知。要是换个人来做,她还真不一定能喜欢呢。

  说实话,她今天见过云乔做的竹荪丝瓜汤,才发现她对丝瓜的误解真是太深了。

  淑芬最讨厌的就是丝瓜煮熟之后的模样,总觉得灰黑的它们泡在灰白的汤里,就像是一条条毛毛虫,完全过不了心理这关,吃丝瓜的时候总感觉很微妙。

  所以她从来都不会主动去尝试丝瓜,甚至于王婶让她吃,她也会拒绝。

  但是,云乔做的竹荪丝瓜汤跟她以前见过的丝瓜汤都不一样。

  它看起来就很漂亮,丝瓜颜色那么鲜艳,看上去青翠欲滴,完全不像是平时那样灰中带黑,汤汁更是清澈透亮,没有一点灰白的感觉,看着就很有食欲。

  而且不同于普通的丝瓜,这些棱丝瓜看起来规规整整的,一点都不磕碜,也不会像她最讨厌的毛毛虫了。

  更别说吃起来的时候了,这丝瓜没有一点寻常丝瓜软塌塌的感觉,尝起来清爽适口,就算吃再多,也都不会觉得腻味。

  多吃几块之后,还会觉得口中满是清润的甜香,像是置身于沁人心脾的清泉之中,整个人都变得清爽了,感觉特别适合大鱼大肉之后享用,肯定很刮油。

  “你说这个汤能美容养颜,刮油祛湿,我是相信的,”淑芬美滋滋的感叹道,“喝起来就感觉不一般,真的是太鲜了,除了鲜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不过你煮的那种就算了,我才不要喝。”

  淑芬想起亲妈之前做的那些丝瓜汤,感觉自己简直是错过了一个亿。

  原来,丝瓜竟然是这么好吃的东西。不过,要是王婶以为她就此爱上丝瓜,以后天天在家做丝瓜汤,她就要哭死了。

  “你……”王婶伸手指着她,“你”了半天,却没有“你”出个名堂来。

  她能说什么,女儿以前不爱吃丝瓜,确实是因为她做的丝瓜汤不好吃。

  她以前还不觉得,认为淑芬就是挑食,但是,今天喝了乔乔做的丝瓜汤,她才发现人和人之间真的有很大的差距。

  一样是丝瓜,她做出来的,跟乔乔做出来的,那就是两种东西。

  云乔在旁看得直想笑,如同大姐姐看着小妹妹一般看着淑芬,宠溺道:“那就多喝一些,别浪费。”

  她从小没享受过什么家庭的温暖。她虽然眷恋亲情,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所在乎的人都一个个离她而去了。

  她的妈妈走得很早,在她刚刚记事后不久,便一场重病没了,只给她留下了些许记忆,直至现在,云乔还记得妈妈温暖的怀抱。

  在妈妈重病离世后,爸爸整个人都消沉了下去,没事就借酒浇愁,后来还染上了赌瘾,没多久也离开了她。

  就连她乖巧懂事的妹妹,都没能一直陪伴她。

  在食光城,云乔总是孑然一身,即使有挚爱的美食相伴,将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磨练厨艺上,难免还是会在深夜感觉些许寂寥。

  因此,每当看见淑芬跟王婶撒娇,母女俩打打闹闹的时候,云乔总会被气氛感染,好像整个云间客小饭馆都有了家的氛围。

  “嗯!”淑芬点头点得简直如同小鸡啄米。

  淑芬痛痛快快的喝着汤,品尝着那鲜美的味道,她喝着喝着,又从碗中夹起了一段色泽如白玉般,煮得胖乎乎的竹荪,说:“这个竹荪也是好好吃哦,我感觉它简直比丝瓜还要美味!口感太绝了吧,脆生生的,和其他菌菇类一点都不一样。哎,世界上怎么会有竹荪这么好吃的东西呢,感觉汤的味道全都浓缩在它身上了,一口下去这味道真是绝了。”

  竹荪在晨曦算得上稀罕东西,价格有点贵,节俭如王婶,自然是不会买来做菜的,更何况,王婶的手艺一般,平时也就是做些家常菜,对于这种她不熟悉的食材,她是不会去尝试的。

  所以,这还是淑芬第一次吃到竹荪。

  结果这一吃,淑芬就彻底爱上了竹荪。那种咬下去脆生生的感觉,令淑芬特别迷恋,而且,竹荪周身全是细细密密的小孔,她只要一嚼,竹荪里头的汤汁就会冒出来,滋啦一下溢满她的舌尖,将那种鲜美的味道扩散到她的整个口腔。

  云乔笑:“那是自然的,毕竟是被称为菌菇之王,而且被列为了‘草八珍’的东西。”

  “草八珍?那是什么?”淑芬脸上写满了好奇。

  她连竹荪都没吃过,就更不知道草八珍是什么了,现在听云乔这么一说,顿时就来了兴趣。

  云乔捏着下巴想了下,娓娓道来:“满汉全席知道吗?满汉全席里头有着四八珍,对应的是三八珍、海八珍、禽八珍和草八珍。而草八珍呢,对应的就是猴头菇、 银耳、 竹荪、驴窝菌、 羊肚菌、 花菇、黄花菜与云香信了。”

  以前在食光城的时候,也有类似草八珍的说法,所以,她昨天在买竹荪的时候,稍微查了那么一下,就记了下来。

  淑芬连连点头,自从跟着云乔之后,她感觉自己真的是长了好多见识,像是这种她以前从来没听说过的事,现在也都知道了。

  她连连点头:“原来是这样。有一说一,古人真会吃!”

  “对 ,而且竹荪不仅好吃,而且吃了对身体真的很好,也是清热利湿,润肺止咳的佳品呢,还可以提高人体免疫力以及提前预防癌症等等,反正是个好处多多的东西。”云乔笑着。

  然后,云乔继续跟她说道:“而且这个东西刮油效果显著,据说吃它可以让腹部上的脂肪得以减少,降低脂肪肝的存在,你要是想减肥和养颜,就可以多吃点儿这个。”

  淑芬果然还是爱美的,她之前跟王婶嘴犟,说是哪怕变成丑八怪也不要吃丝瓜,现在听到云乔可以养颜后,并没像之前被王婶劝吃丝瓜那样不在乎,而是一下就变得精神百倍了:“太好了,这种又好吃又对人好的东西我最喜欢了,这才是好的菜嘛!”

  说着,淑芬转头望向王婶:“妈,你以后经常给我做竹荪的话,我肯定就不会抗拒了!”

  王婶差没一口血吐出来,扶额摇头:“死丫头,就知道挑贵的东西吃!”

  这竹荪,那跟丝瓜是一样的东西吗?丝瓜才多少钱一根,天天吃也不心疼,这竹荪就不一样了,那是能天天吃的东西吗?

  淑芬看了她一会儿,最后耸了下肩,将剩下的汤一扫而空,认真地对云乔说:“老板,你信我,你这个竹荪丝瓜汤一定会大卖的,我以前真的是死都不会吃丝瓜的,但是……”

  她指指面前的空碗,颇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一不小心就喝光了。”

  淑芬刚刚吃竹荪丝瓜汤的时候,还在心里提醒过自己,要注意一下形象,不要一个人把这么多东西都吃光了,不然,等会亲妈看了又要说她了。

  不过云乔对此是一点也不在意。连淑芬这种从来不吃丝瓜的人,都觉得她的竹荪丝瓜汤好喝,想来今天的试菜也是大获成功了。

  对她而言,淑芬将竹荪丝瓜汤一扫而空,等于是一种夸奖了。

  云乔笑得眉眼弯弯,道:“那就借你吉言了。我们店里的菜口味都比较重,是需要加一道清爽解腻的菜了,不然,客人吃多了也觉得腻味。”

  试菜结束后,路清主动站起来,将桌上的碗盘叠在一起,利落地收拾去了厨房。

  过后,云乔就叫上大家,围着桌子坐下,准备开一个小会。

  最近饭馆的生意越来越好,云乔便有些忙不过来了,所以又招了两位员工。

  现在,除了她自己之外,云间客小饭馆还有四个人,云乔将大家要做什么都细致地规划了一遍,免得以后工作的时候出错。

  开业之前,云乔就只找了淑芬这一个员工,本来是想着让她负责收银和服务的,但没想到刚一开业,店里的生意就很火爆,因此,当时又找了王婶来当服务员。

  所以,现在淑芬只负责收银了,平时就站在店门口的柜台前,帮客人们结账,不会经常走动,但如果来店里的客人多了,她就要负责给客人们发号码牌,方便客人们有序排队。

  本来,云乔店里是由王婶负责招呼客人的,现在多了秀英,那负责招呼客人、传菜点单这些服务工作就由秀英专门做了。

  秀英性格沉稳,说话温柔,脾气特别好,平时特别有耐心,很适合做一些需要面对他人的工作,因此,由她来招呼客人是再好不过了。

  王婶年龄比较大了,生活阅历丰富,对于很多事都有独到的见解,做起事情来特别麻利,平时就负责管店里的大小杂事。

  比方说店里人实在太多了,秀英忙不大过来时,王婶有空就帮她料理一下,倘若云乔做了新菜,她就去差人更新菜单,倘若碗筷不够用了,她就洗洗碗,倘若需要跑工商卫生局了,她就去跑跑。

  王婶可以说是万金油,哪里需要哪里搬。店里平时总有些突发状况,她都能妥善处理了。

  而路清呢,显而易见,他的主要内容就是备菜了,每天开工之前,路清会负责清点菜场老板们送过来的菜,保证店里的食材丰富。

  再有就是按照云乔的要求,将所有的食材一一处理,切成云乔需要的大小和形状。这样一来,等店里营业了,来了客人,云乔就不必再准备食材,可以直接开始下厨了。

  就算备菜都用完了,也不用急,毕竟路清就在她旁边,可以继续临时切菜备菜,这样就不需要云乔在用完备菜后再自己慢慢切菜准备了,能够节约不少时间,让店里出菜的速度变快一些。

  这样一来,厨房里头的活儿就不像是之前那么繁重了,云乔可以从切菜备菜这种技术含量比较低的事情中暂时脱身,专心致志地制作菜品,以保证每道菜的味道都可以达到最好。

  不过,因为炒菜是一件挺耗费精力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最耗费精力和体力的事情了,云乔在为客人炒完菜后,大部分时候都会十分疲惫,没什么力气再做别的事情了,只想休息一下,这样一来,员工餐就成了问题。

  他们作为一家饭馆,当然是不可能从外面叫餐回来吃的,毕竟,天天叫外卖也是一笔相当大的开支了,况且食材和厨房都是现成的,当然还是自己做比较好。

  之前,每天的午餐和晚餐基本上都是由王婶做的,不过,由于王婶的厨艺比较一般,大家吃饭的时候多少有点凑合的意思,有时候云乔想改善一下伙食,也会下厨简单炒两个菜。

  不过好在云乔发现,路清手艺还挺不错的,味道虽然比不上自己……是的,云乔对自己就是那样自信,但比起王婶做出来的,还是好吃很多的。

  自从路清来了店里之后,他们的员工餐明显就上升了一个档次,现在,淑芬和秀英吃饭的时候都是笑呵呵的,完全不像是以前那么萎靡。

  因此,云乔在跟大家商量过之后,现在店里所有人每天的午餐和晚餐就交给王婶和路清两个人来做了,为了大家分工合理均匀,两人一人一周,轮换进行。

  这样一来,既不会总是让一个人做饭受累,大家也可以换换口味。

  不过,考虑到王婶和路清要做的综合事情比较多,云乔给他俩的工资也必然会多一些。

  有了他们的帮忙,云乔便可以将更多的精力花在为客人专心烹饪以及研发新品上了,不必再被各种繁杂的事务困扰,工作效率大大提升。

  将这些事情安排好之后,云乔是真的有了一种很多事情都走上了正轨的实感,饭馆也变得更为有模有样了。

  ……

  一不留神,云间客距离刚开张时,也过去好长一段儿时间了。不过出人意料的是,在新店活动期过后,这个店在晨曦的热度仍旧保持得好好的,完全没有下跌的趋势。

  由于来云间客吃饭的人们因为很喜欢云间客的味道,很多人在回家后会忍不住把云间客小饭馆介绍给身边的朋友,就等于是免费给云乔做了宣传打了广告,又因为云乔口碑不错的关系,于是在这样的良性循环下,云间客小饭馆的生意在不知不觉中竟然变得越来越好了。

  好在云乔不是一个人在单打独斗,现在还是能够应付得过来的。

  然后,在某个忙碌的午市结束,云乔和大家一块儿草草地吃完午饭后,转身去饮水机处接了一杯水喝。咕咚咕咚喝完一杯,云乔拿手背擦拭了一下唇角,捏着杯子思考起了一个事儿。

  难得最近终于有了一些空闲时间,不如把那件她最近一直很想做的事情给做了吧!

  那是什么事呢,那就是——让云间客小饭馆加入某众点评网站。

  现代社会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做实业做餐饮等等,基本上最好的广告就是来自于食客所建立的口碑。一个东西好,大家来吃了,觉得很值当,就推荐给其他人,口口相传下,店火了,就稳了。

  而现代社会不一样了,只是靠食客来自发宣发的话,是远远不够的。更别说现代社会大家的生活方式都已经发生了一些改变,和当年早已截然不同。

  现代社会作为一个网络信息时代,无论男女,人人都手机不离手。甚至,要是有谁一不留神去了什么没有网络信号的地方,还会让人生出各种焦虑,感到十分不安,无法处之泰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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