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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妈,爸他正高兴呢,你跟他置气除了自己生气,多亏啊,再说我爸可能觉得我不缺衣服穿。”

  “哼,咱家衣服扔了都不给她,我辛辛苦苦挣的钱,养活她?做梦!”

  张文秀又想冒火,叶芊芊挑拨之后就将热水送到她嘴边。

  “芊芊,你可得给妈争气,努努力,争取考到京市去。”

  “好好好。”

  “你这总是班里前十名转悠,咱下次考到前五,你从小就让我省心,这回也别怨妈,我这真是心里堵死了!”

  叶芊芊一个劲儿的点头,后悔刚刚在火山口浇油。

  不过,有用。

  睡前,叶艳华悄悄过来想还衣服。

  “妹妹,我不知道会这样。”

  叶芊芊将衣服推回去,“给你的就是你的,我衣服够穿。”

  叶艳华咬咬唇,一脸犹豫纠结的拿着衣服回房。

  叶芊芊回到自己床上劈叉,听者隔壁阳台小房间没有半分声响,笑了笑,从末世到现在,她也算经历丰富了,发现可能是‘同类’的人也不奇怪。

  小说里,少女叶芊芊圣母心泛滥,把半路来到自家的姐姐当成亲姐妹,她越是爱慕者众多,越是衬托着叶艳华是一只丑小鸭,叶艳华黑化成恶毒女配陷害妹妹必定是经典桥段。

  说起来,叶艳华应该从来到这家里就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事,小心蛰伏,步步为营,塑造一个被欺压的可怜少女形象。

  如果出了什么事,就有一个现成的借口,害怕挨张文秀的打。

  第一次除夕夜放烟花被打,让叶芊芊心软同情,第二次再出事,因为有例子在前,叶艳华紧紧跟着叶芊芊不成,便提议隐瞒抽血的事,叶芊芊同意了,献血人的名字抢注为叶艳华。

  之后,恰好那甥舅俩来叶家时,只有叶艳华在家,逼不得已的认下她叶艳华献血的事实,事后用怕挨打的借口。

  至于,叶艳华今天来找,是为了封她叶芊芊的口,只有两个人知道的事情,得到了保证,日后就不怕有泄密的机会。

  一系列巧合形成如今的局面,但叶芊芊不相信真的是无巧不成书。

  再说,原文里盛珩第一次来家时,叶艳华被误以为是救了盛珩的人,她没有戳破误会,如果不是张文秀母女俩回来,叶艳华就会顺水推舟,狼子野心初现端倪。

  当然,少女叶芊芊并未察觉叶艳华这份心思,遗留后患。

  这次叶芊芊救人的方式和原文不大相同,但都阴差阳错没有叶艳华出力,叶艳华没道理那么成功的算到每一步可能出现的情形,顺理成章的让她自己成为救了盛珩的人。

  叶芊芊也因此笃定,叶艳华是‘同类’。

  只不过,叶芊芊想不明白两件事,其一,盛珩的玩伴有什么好的?难道只看到叶芊芊和盛珩完结撒花时的人前显贵,就没看见少女叶芊芊为此受的比西天取经还难的罪?

  这个问题可以有个勉强的回答,异性相吸,叶艳华就喜欢盛珩这款,谁也没办法。

  其二,叶芊芊和少女叶芊芊只是名字相同,吃食喜好并不相同,叶艳华在电影院买荸荠比她和付蔷都早的动作证明是知道她的这一喜好,叶芊芊并不认为叶胜伟知道自己这一点而特地告诉叶艳华,让叶艳华来讨好她。

  而且,叶艳华似乎对她的脾气有所了解。

  叶芊芊想不明白这件事,也没有为此纠结,很快盛家就会让人来接走叶艳华,短时间内,叶艳华全部精力都会放在盛家。

  张文秀是见不得叶艳华好过,盛家来人那天,她直接去了娘家,叶芊芊照常上课,回来的时候,叶艳华的房间门开着,里面的东西又恢复成叶艳华没来之前的模样,仿佛这个人从未出现过。

  隔一天,叶艳华给叶胜伟打电话报了信,不知说了什么,叶胜伟挂完电话喜滋滋的喝了半瓶酒,高兴得手舞足蹈。

  “以后,要是艳华和盛家那个谁培养出来点感情,俩人结婚了,那我可就发达了。”

  张文秀皱着眉头:“你可真够不要脸的,你闺女才多大,你想的可真够长远的。”

  叶胜伟醉醺醺的,眯着眼笑着说:“嘿嘿,那是,我闺女有福气,以后我享福的时候多着呢,到时候你可别羡慕我,你没生她没养她,她给的好东西你可别想要。”

  “哼,你可真是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哈哈,酒后吐真言……”

  张文秀管得严,叶胜伟喝醉的次数不多,要不然冲他这说实话的坦诚,婚前有个妻子的事也不会瞒着这么多年。

  叶芊芊对叶胜伟的说辞无言以对,反正,他醉后这夜肯定不好受。

  第二天一早,叶芊芊上学走之前,听见叶胜伟挠着鸡窝头嘀咕:“我这腿上怎么青一块?”

  张文秀没好气的说:“你自己撞桌子上了。”

  叶芊芊没管两人之间的小打小闹,蹬着自行车去学校,路上不少骑自行车上学上班的,公交车和小汽车反而是稀罕物件。

  路彦端坐在车里,无意间看向窗外,一闪而过是叶芊芊朝气蓬勃的侧脸,冬末春初的清晨阳光格外灿烂,洒在她身上,仿佛光芒万丈。

  因为过了个路口,自行车反倒比汽车走的快些,路彦端注视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处。

  后座的盛珩心情极好,瞧见路彦端出神,不由问:“小舅舅,你看什么呢?”

  路彦端捏捏眉心,沉声道:“没什么,昨晚没睡好,你既然决定转到这个学校,不打算出国,但也要对未来有规划。”

  “小舅舅,我知道了。”

  盛珩以前认同路彦端的说法,不过此时担心独自去坐公交车来上学的叶艳华,脸上带着点漫不经心。

  路彦端心内叹气,不再说什么。

  到了学校,路彦端带着盛珩去校长办公室,叶艳华去了二班,叶芊芊正跟吊着左胳膊来上课的付蔷说话,对上叶艳华远远看过来的笑脸,有片刻失神。

  付蔷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小声问:“你俩没一块儿来上学啊?”

  叶芊芊摇头,对叶艳华仍是往日的表情。

第一节 上课,班主任身后跟着一个个子高高的男孩子,远远看着眼熟。

  “同学们,这是我们的新同学,盛珩。”

  叶芊芊抬头看了眼盛珩,原文里少女叶芊芊和叶艳华一起去了盛珩所在的高中,怎么现在是盛珩转校过来?那盛珩的一大票爱慕者……

  我可怜的母校,节哀。

第14章

  盛珩转到班里来还是引起了小小的震动,别的不说,付蔷就有个疑问。

  “唔,最近的转学生有点多哦,我们是高三吗?”

  还有个重点是,一班和二班都是育才高中的尖子班,正常高三学生很少会在这个关键时期转学,还轻而易举的进了尖子班,叶艳华来尖子班是通过考试的,这半路出家的什么来头?

  叶芊芊摊手:“我们的确是高三的青春美少女啊。”

  付蔷乐了,耸耸肩说:“反正不关咱的事儿,多个长得好看的男生养养眼也不错。”

  “这倒是。”

  付蔷顿时警惕起来,她还相中叶芊芊给自己做亲嫂子呢,故作不在意的问:“咦,芊芊,你也觉得他好看啊?”

  “还行吧。”

  说起容貌,盛珩不如路彦端符合叶芊芊的审美,况且路彦端气质温文内敛、成熟稳重,而盛珩年轻气盛,桀骜不驯,一看就事事儿的,帅气的容貌都遮掩不住他身后的麻烦。

  叶芊芊确实也在主观臆断,因为原文的关系十分嫌弃盛珩,她只想自己简单的过日子。

  转学生带来的震动还不如一张物理卷子,因为这卷子出题过难,班里大部分同学答不出来的题有很多,下课还聚在一起研究问题。

  付蔷落下两周多的课程,叶芊芊给她补习过,原本怀抱信心的,结果被物理卷子泼了一头凉水,有点消沉。

  “芊芊,要是我月考考不好咋办啊?”

  叶芊芊点点她脑袋:“你没来上课,有忘掉的知识点可以原谅,接下来加紧补回来就好了嘛。”

  付蔷左手边的同学则是羡慕的说:“蔷蔷,你以前就学的很好,我觉得你没问题的,我这次才是真的会考得不好,我开学都没怎么看书。”

  说着一脸的伤春悲秋,付蔷跟叶芊芊对视了,无声吐槽:咱班看书最认真的就是她了,好假。

  两人正在聊天,后排的班长拿笔戳了戳叶芊芊肩膀。

  “老师说最后一道大题就你做出来了,给我讲讲呗。”

  叶芊芊转过身,正好给前后桌的同学讲题,她所有学科里最感兴趣的是物理,也是成绩最好的一门。

  叶艳华原本也拿着卷子要过来,可叶芊芊身边好几名同学,她根本挤不过去,只能站在外围。

  盛珩与叶艳华座位前后桌,看她若有所失的,小声说:“我们到时候请个家教老师就行了呗。”

  叶艳华恍若未闻,并不怎么跟盛珩说话。

  可偏偏盛珩不讨厌她这冷淡的性格,看了一会儿将目光转移到叶艳华的同桌身上,要是能换个座位就好了,但是小舅舅不允许他太过张扬。

  那同桌被看的心里发毛,不由问:“怎么了?”

  但是盛珩和叶艳华都没回答他的问题,同桌心里不大高兴,而且他觉得叶艳华这几天上课怪怪的,跟刚来那几天比像是换了个人。

  “算什么东西乡巴佬。”

  同桌小声嘀咕了一句,叶艳华听得清楚,眉头一皱,想要反驳,可盛珩就在身后便没有动弹。

  同桌不屑一顾的笑了笑,这乡巴佬就是给她脸了,骂她倒又不敢吭声了。

  如果是叶芊芊遇见这样的事,她该怎么应对?

  叶艳华不由自主看向前排的叶芊芊,她正在给同学讲题,认真专注,嘴角洋溢着自信的笑容,走在哪里都是所有人的中心。

  “……这样就可以了。”

  叶芊芊讲完最后一句话抬头,与叶艳华看过来的目光对上,叶艳华下意识扭头不看她,她耸了耸肩,管天管地也管不着别人目光往哪儿看。

  一整天下来,叶芊芊和付蔷同进同出,与叶艳华碰见只当没有这个人,盛珩看的生气,想到自家的情形,不由自主的脑补叶艳华在叶家的凄惨境地。

  盛珩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冲动,放学时信誓旦旦的小声承诺:“燕华,以后只要有我在,不会让你被人欺负。”

  叶艳华抿了抿唇,转头时,眼底有些隐忍的笑意,就算她拿走的是叶芊芊不想要的东西,以后也可以变成自己的,她早晚会苦尽甘来。

  叶芊芊骑着自行车路过他们,冲跟付爸一起回家的付蔷摆摆手,就往自己家走,走出老远才发觉盛珩刚才看她的眼神似乎有点愤怒?

  啧。

  张文秀铁了心伺候闺女安心高考,开年后上班很少加班不说,早晚饭都换着花样来。

  三人坐在一桌吃饭,张文秀将肉菜推到叶芊芊面前:“喏,我下班碰见你姥爷,他买的鸡腿,让给你带回来的,你小时候可喜欢吃的那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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