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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节


  西陵滟已经带着大家,很快在西南方找到一条小路,顺着小路走到岸边,便发现有一艘精美的画舫停泊在岸边。

  他们几人上了画舫,由烈风和追忆来划船,画舫很快便顺流进入一片窄小峡谷。

  他们越发谨慎小心翼翼的撑船保持直线行走,如此一来,只要出了这片狭窄的峡谷,他们应该就能等岸离开断天谷范围了。

  金鹦鹉一路上都有点心里忐忑不安,这么精美的一艘精美的画舫,怪老子和他们只有一面之缘而已,如何会送给他们,让他们划船离开呢?

  西陵滟也对此有所怀疑,因此,一出了峡谷,他便用内力拍击水面数掌,使得这艘画舫继续飞驰向岸边。

  金鹦鹉立刻起身扶起风齐冀,在船底开始渗水时,他们一行人便准备好,距离岸边只有两丈远时,便施展轻工飞了过去。

  落地后,他们一行人还是心有余悸的回头看了一眼,画舫果然在水中散开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怪老子到底是要救我们?还是要害我们啊?”金鹦鹉是真搞不懂了,这个脾气古怪的臭老头,到底是想干什么啊?

  “怪老子无心害我们,这艘画舫……应该是他为他亡妻准备的。”风齐冀望着散开的画舫残骸,心中对怪老子很是感激,为了帮他们离开,把他多年的心血,都给毁了。

  “先走吧!等回头路过此地,再送上谢礼感谢他吧。”西陵滟望一眼那狭窄的峡谷,这条秘径,应该是怪老子当年进入断天谷的水路吧?

  之前一线天的阵法,可不像怪老子能布出来的,应该是前人留下来的。

  水沧海还带人守在一线天的出口处,却不知,他要困的人,早已离开断天谷了。

  ……

  西陵滟一行人离开此地后,便一路抄近路向江南方向奔驰去。

  可在他们抵达枯木林时,却又再次遇上了埋伏。

  “水沧海可是办事太不利了,这样也能让你们溜走?”花缘君出现在迷雾之中,他膝上依然趴着一只金瞳黑猫,一猫一人,都十分的慵懒,他亦是语气悠闲道:“等了你们五日,总算是守株待兔,等到你们了。”

  “兔子?你是在说你自己吗?”金鹦鹉手握金弓,淬毒的孔雀翎银箭,已经搭在弓弦上,拉的紧绷,金面具下的红唇勾笑,一袭红衣如火般狂烈而妖娆,说不出的魅惑勾人。

  “都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今日姑娘这朵带刺的红蔷薇,若是真给我一箭,我也算是死而无憾了。”花缘君嘴上说的轻佻浮浪,可手中的一把银色折扇,却出手快如闪电,挡开了那支淬毒的银箭。

  “既然想死,就痛快些等死!”金鹦鹉收起金弓,红衣烈焰如火,挥袖洒出满天星光,花瓣飞舞。

  “带刺的蔷薇,还是有毒的啊?”花缘君纹丝不动,从容摇扇,闲逸的欣赏着满天星光,花瓣飞舞的美景。

  太美了,世间上最美的便是美人着红衣,飞舞杀人。

  那名一直嘴碎侍卫,此时却拿出一把其貌不扬的黑色铁伞,撑开挡下了所有的暗器。

  花缘君在伞下毫发无损,可跟着他来的那些下属,却就惨咯。

  金鹦鹉对于这些惨叫声,充耳不闻。她抽出腰间的红色鞭子,便甩向了花缘君这个奸诈小人。

  花缘君折扇在手中玩的潇洒挡开如蛇扑向他的猩红色鞭子,他戴着冰蚕丝手套的手握住鞭子,手腕用力,将金鹦鹉整个人都拽飞了过来。

  金鹦鹉把手中的金弓抛给了烈风,她素手轻拔出腰间的弯刀匕首,反手握着,横刀向花缘君的双眼抹去。

  花缘君手中的折扇拍向金鹦鹉握刀的手,握住金鹦鹉鞭子的手,也是猛然出掌拍下金鹦鹉胸口,这一掌他可是用足了七成功力,金鹦鹉若中招,必然伤及五脏六腑,不死也会丢掉半条命。

  金鹦鹉空中翻身,一脚落地,挥袖又是来了一招漫天花雨,星光璀璨。

  “公子小心!”侍卫及时用铁伞挡下暗器,惊吓出一身冷汗,这个女人简直就是美艳的食人花。

  那名抱剑冷酷的女子出手了,她的剑一出鞘,便瞬时让四周空气冷到了极点。

  “寒霜剑?”金鹦鹉这下可是不敢应战了,她退回去后,伸手自烈风手中夺过她的金弓,有几分畏惧之色的低声道:“兄弟,这回只能你上了。”

  烈风扭头看了冷得抱臂的金鹦鹉一眼,他提刀走过去,拔刀就无比粗鲁的砍向人家姑娘。

  “烈风这粗暴的脾气,可是太和他俊秀的长相不符了。”金鹦鹉已经感受不到天寒地冻的寒冷了,这下寒霜剑遇上烈火刀,有得玩了。

  “烈火刀?有意思。”花缘君手中折扇轻摇,观赏这一场冰火之战。

  寒霜剑遇上烈火刀,全看持兵器的人,谁的内力最高,谁的招数最刁钻,才会是谁能克谁。

  “烈风,你用全力打她啊!把她这块冰给融化成水,扑倒在……咳咳!”金鹦鹉一时激情澎湃,差一点又说出让人脸红的话来了。

  烈风倒是一贯的冷酷脸,可对方这个女儿家,却是羞恼发怒了。

  梦回和追忆扭头看向金鹦鹉,大姐,能不能靠谱一点,这双方对战之际,她居然还给对方的人火烧浇油,这不是想让他们这方人惨败吗?

  金鹦鹉也没想到她的话,会把这个冷美人刺激成这样子,瞧瞧!这冷美人是把烈风当仇人了吧?

  烈风的内力和习武年数都比对方身后,在体力上也胜过一个女子,因此,最后的结果,是对方败了。

  烈风一刀架在对方雪白的脖颈上,本以为都这样了,她也该认输了,却不料她竟然如此之狠,都已经被人刀架在脖子上了,她还敢持剑毫不犹豫的刺向他的胸口,简直就是狠到令人胆寒。

  “寒霜,你输了。”花缘君摇扇笑看向寒霜,示意她回来,他可不想因此失去一员大将。

  寒霜一听到花缘君的命令,果然听话的收回了手,向后退了三步,冷冷看这个烈火刀的主人一眼,转身收剑回鞘,回到了他们家公子身后,依然是冷冰冰的好似一个石雕人。

  烈风收了刀回鞘,转身也回到了他们的阵营。

  西陵滟一直站在风齐冀背后,他身上穿着宽大的斗篷,脸上戴着一张黑面具,手中握着腾蛟曾经行走江湖使用的蛟龙剑,不用说话,也让人知道他是谁了。

  花缘君合扇眸光淡淡的望着风齐冀,唇边浅笑淡淡道:“镇南王爷,不如我们来赌一局,如果你们能在明日日出前走出在下布的阵法,在下便不再阻拦你们离开,如何?”

  “本王信得过花公子的人品,请!”风齐冀这话倒不是在讽刺花缘君,而是花缘君此人的人品的确可信,至少,他从没听说过,花缘君言出而不行过。

  “多谢镇国王爷信任。”花缘君拱手对风齐冀说完这句话,便抬手示意他们离开,阵法可是展开了。

  花缘君一离开,四周的浓雾便是白茫茫的伸手不见五指了。

  “大家把绳子系在手腕上,跟着大家一起走,千万别走散了。”风齐冀把西陵滟给他的绳子,递给了身边每一个人。

  大家递绳子之前,都会确认一下接绳子人是谁。

  他们六个人手腕上系好绳子,便一群人跟着金鹦鹉的步伐,在阵中行走。

  金鹦鹉懂得那点阵法,还是西陵滟教的,这样厉害的阵法,她可破不了。

  西陵滟一直跟在金鹦鹉背后指点她,大概在三个时辰后,日落西山,天色渐暗,他们便顺利的走出了阵法。

  “金阁主可真是够深藏不露的,在下佩服。”花缘君之前一直在观察着阵中的情况,金鹦鹉走在前头,可他却觉得,破阵的该是这位孤冷杀手——云无心。

  “老娘不稀罕你佩服!”金鹦鹉依旧是那个豪迈不羁的性子,眯眸看着轮椅上坐着的花缘君,红唇勾笑道:“花公子,你是兑现承诺呢?还是食言而肥呢?”

  “本公子言出必行,诸位请!”花缘君摇扇浅笑,示意属下退开,放他们所有人离开。

  “左护法,不可!他们可是主公要……呃!”他话没说完,就被花缘君一个飞扇给抹了脖子,死不瞑目的直直躺了下去。

  花缘君收回不沾半点血迹的折扇,依然风轻云淡的欣赏着夕阳道:“如此美景,岂可被聒噪之音,煞了这风景。”

  “呵呵!您慢慢赏夕阳吧,我们就先告辞了。”金鹦鹉才不想和这人继续待下去,这认简直就是冷血没人性,连自己的属下都能面不改色的说杀就给杀了。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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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再次救美(二更)

  花缘君淡笑目送他们离开,对于这位与他年龄差不多的云无心,他可是越发有些好奇了。

  “公子,放他们走后,咱们还要……请主公再派人去追他们吗?”冷剑这话说的十分小心翼翼,就怕他一句话说不顺公子的心,就会落得和之前那人一样的下场。

  花缘君望着西天之上如火的晚霞,摇扇勾唇道:“连我与水沧海都拦不住的人,主公还能猜不到他是谁吗?”

  冷剑皱着眉头,不太明白公子这话是何意?

  他们那些人,不就是风齐冀和金鹦鹉吗?

  当然,还有个武功深不可测的孤冷杀手云无心。

  可这些人,其实只要公子和右护法联手,便是能解决的吧?何必还要去劳烦主公出手呢?

  花缘君不用冷剑能明白他话中深意,因为,有些事,主公心里明白就好,其他人,都无需活的太明白。

  冷剑也没有再多嘴问公子什么,而是去安排人,立刻通知主公,就说风齐冀拦不住了。

  花缘君摇扇沉思片刻,便吩咐寒霜道:“你去让人通知下那个瞎子,就说让他继续去追风齐冀,我在此地等主公到来。”

  “是。”寒霜领命转身离开。

  冷剑却也是不敢再废话了,只是推着轮椅,带着一群人出了枯木林,来到官道上,送了他们公子上了马车。

  一辆四角挂着风铃的马车,叮叮当的卷起尘土,离开此地。

  ……

  在之后,西陵滟让风齐冀主仆三人易容装扮成普通老百姓,从官道跟随着一些逃难的百姓,向江南行去。

  如今已经收获了,大多数地方年景都不行,收的粮食还不够交佃租的,有些门道的人都不想等官府发下那些救济粮了。

  他们是有亲戚点投奔亲戚去,没亲戚却是跟着朋友出外打工去,总能混口饭吃,好歹能挣点钱,不至于全家等不到秋收吧?

  而在收获的前几日,一匹蝗虫从北往南飞去,当时百姓看到蝗虫,便把家里的鸡鸭鹅之类的飞禽全给放出去了。

  百姓用早备好的笼子,开始快速的捕捉蝗虫,好在是没庄稼损失太严重。

  捉到的蝗虫,按照之前官府给的法子,有的选择煮熟晒干,或者干炒,或者直接进城去买。

  因为是朝廷支持的,之前又拨下支持收购蝗虫的钱银,这些人因此才会收购这些百姓送来的蝗虫。

  最开始的就是百味居分店,为了让人们相信蝗虫无毒可食用,顾相思与李皓月合计一下,便把西兰城百味居赚的钱,全用来开分店了。

  分店不一定都是大酒楼,也有小菜馆之类的。

  在蝗虫第一批被收购后,他们设在各地县城的百味居分店,开始每日变着花样的做蝗虫的菜肴。

  最受人欢迎的自然还是油炸蝗虫串,几乎吃过的人,都对这美味念念不忘。

  之后更是百姓们自己也做起了油炸蝗虫小吃,这时城管雏形的巡街衙役就出面了,把所有百姓都安排去了一个小吃街,哪里都是做小吃的,一不影响城市风貌,二也在此地形成一处美食街。

  就这样,各地百姓开始自己动脑子做生意,各种的虫子,都开始被他们捉了做实验,可以吃的就拿去买,反正废物利用。

  也是因为这一场小吃风潮,拯救了不少人家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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