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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


第70章 成为神(三)

  我搬走压在木桶上的石头,裴可之依次将里面的饭团拿出来。

  他手上解开捆绑柿叶的棉线,嘴上对我说,“明明操作这么简单,真是搞不懂你为什么会做不出来。”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做不出来,可不论我照着裴可之地步骤做多少次,都总差了股鲜味。偏偏这股鲜又最重要,一旦没了,鲑鱼、饭团、清酒以及柿叶的香气便难以融合,也就没有我心心念念的那种美妙的滋味了。

  “你是不是藏私了?”我狐疑地盯着裴可之,觉得这是问题的关键。

  裴可之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干嘛?开始怪起我来了?”

  “肯定是你藏私了,”我越说越觉得对,“要不然我怎么会做了几十次都没能做出来?”

  酿好的饭团正被裴可之依次放进竹盘里,对于我的指控,他淡定自若,“你这副不刁难自己,多怪罪别人的样子还真让人怀念。”

  好吧,我的确是有这样的恶习。我过去有一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打游戏总是输,基本就没赢过一回儿。输得我头皮发麻,夜不能寐,气得半夜三更都要醒来破口大骂几句,‘我才不是菜狗!’

  这种糟糕的情况下,美好的品质崩塌,我丑恶的嘴脸暴露了出来。每次打游戏输了,我都会把原因归结到裴可之身上,比如怪他非要在我旁边看书,怪他在我刷分的关键时刻喝水,怪他炒菜太香了分散了我的注意力——实在没什么好怪的,就怪他呼吸了。

  总而言之,真是非常蛮横无理。也亏得裴可之脾气好,只是笑吟吟地看着我,包容我撒泼。

  想起过去的黑历史,我假装耳朵不行,正要背着手溜走,裴可之忽然说,“其实你那段时间游戏总是输的根本原因,是我给你找了三个职业选手绑定为你的对手陪玩,”他说,“我告诉他们,一定要每把都让你输,这样才能训练你的技术。”

  我的脚步顿住了,“……”

  我回头,难以置信地望着裴可之。他笑吟吟的,和当初听着我耍赖指责他时的样子分毫不差。我指着他的手不停颤抖,万万没想到刺客竟是枕边人!我深呼吸几次,顺气了好一会儿才能说得出话,“原来是你小子。”

  裴可之眉眼弯弯地点头。

  我大为震撼,直到现在,我才解读出当年裴可之对我微笑的含义,原来那不是‘好吧好吧,你说什么都好。’,而是‘姜冻冬,你完了。’

  想到曾经从最强王者掉到青铜,再被我永久弃用的游戏账号,我悲从中来,痛心疾首,“他妈的!裴可之,你也太心肠歹毒了!”

  裴可之恬不知耻,“过奖。”

  我险些气绝身亡。我想好了,今晚等裴可之这个狗X睡着了,我再去他房间里把他袜子的大拇指都剪个洞!让他痛不欲生!

  柿叶都被解开了,裴可之斜放着每个饭团,摆出更好看的盘。他头也不抬地对我说,“我的袜子都是可自我修复的纳米材料。”

  我,“……”没有关系,我在你的脸上画王八!

  “这种报复手段太幼稚了。”

  我,“……”那就趁你睡了给你剃个地中海!

  裴可之挽了挽耳边的长发,不甚在意地说,“其实我无所谓,假发的款式很多。”

  我,“……”好烦,放弃了。

  “孺子可教也。”裴可之满意地点头。

  我心如死灰,“好想宰了你,裴可之。”

  “那你就想吧。”裴可之微笑。

  我恨恨离开,走去厨房端另一半准备好的三文鱼刺身。我暗自记下这次没吵赢的吵嘴,打算今后找个事儿借题发挥,无理取闹,气死裴可之。

  但在我吃下饭团的第一口,我当即选择放下仇恨。

  混入了清酒的柿叶醋汁饭团微微发酸,米香更浓。鲑鱼的油脂浸入软糯的米饭中,增加了口感的层次感和丰富性。配合烘烤后微微苦涩的乌龙茶,饭团的咸鲜风味恰到好处,不至于腻人。

  这就是我这几年来心心念念的滋味!

  我高兴地一块接着一块,完全停不下来。直到吃了半盘,才意犹未尽地放慢速度。当初我就不应该和裴可之结婚,而是和他做的柿叶醋汁饭团结婚。我想。可惜我现在老了,没有结婚的激情了,要不然我还真想去民政局登记。

  我和裴可之在院子里支起小桌,面对着面吃饭,背后是梧桐树和已然被雨灌满的水族箱。梧桐掉光了叶子,散发着沉重的木味儿。裴可之抬头,说梧桐的枝桠太密了,压得太低了,得修剪。

  我咬着筷子,不确定,“我想让它自然生长。”

  “我只剪会影响它生长的部分,”裴可之捻着横斜在他头顶上的细枝说,“分的枝太多了,往下长太多,就没法再向上冒了。”

  我被他说服了。不仅是厨艺,裴可之同样擅长园艺。以前我和裴可之的住房后面是一大片草坪和花圃,都是他在打理。

  每到秋天,草坪枯黄,裴可之会特点把落叶堆扫到空地上,为来年的新草备足养料。通常这个时候,我最爱做的事就是午后躺在那堆叶子上晒太阳。叶子很蓬松,带着树木特有的清新与馥郁,压在身下会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可惜我现在的养老小屋太小了,院子里只有一棵梧桐树。

  裴可之询问我最近都做了些什么。

  我想了想,掰着手指头数,我先是参加了个工作上的聚会,然后陪莫亚蒂度假去了,接着又是陈丹来找我,和他一起泡温泉。

  “你的生活还挺丰富多彩的。”裴可之评价道。

  “那确实!”我也没想到我退休后还能有这么多活动。本来我以为我的养老生活应该是待在家里,慢慢悠悠地打发着时间,一年到头可能最多就那么两三个朋友来找我。

  “你生活不也挺丰富的?现在到处露营冒险。”我说。

  裴可之闻言,笑了笑,没说什么。

  嚼着最后一块粘着芥末鲑鱼片,我听见他问我,“如果我找到Ouroboros,找到圣人,你会愿意拥有更长的寿命吗?”

  他问得很突然,以至于我愣了一下,咔地咬到了自己的舌头。我的舌苔破皮、渗血,血的铁锈味一下炸开,芥末的辣再度放大了伤口的疼,我懵了一下,随即吃痛地捂住嘴,“圣人那里可没有永生的方法。怎么突然说这种蠢话?”我瞪向裴可之,仔细辨别他的神情。

  裴可之匆匆起身,给我拿口腔消炎药来。他站在我的面前,让我张开嘴,对着我的伤口喷了喷,“你别急,”他哭笑不得地说,“不是永生,我从不会做那种愚蠢的梦。”

  他说,“我是指让你拿回本就属于你的东西。”

  我没明白他的意思,也没明白他怎么突然谈到我的寿命问题。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含着药,大着舌头,匪夷所思地问他。

  “我从来不相信你真的甘于偏居一隅。”裴可之说。

  “我退休了,裴可之。”我说。

  裴可之伸出手捏住我的嘴,让我安静下来,“我知道,你听我说完,冻冬。”

  他平静地说,“我知道,你其实还有很多可能性想去尝试,还有很多主张和策略想去实践,但你老了,你没有太多时间了,你清楚地明白年轻人正在走向成熟,明白这个时代正在蜕变。为了走得更远,你告诉自己,你的首要任务不再是践行自我,而是把船舵交给后人。”

  “但如果再多给你一点时间,如果你的平均寿命仍是一百六十,或许一切都会不一样吧。你也会这么想,尤其是独处时,会经常这么想,对吗?”他看向我,那双冰蓝色的眼睛不带任何笑意时,就如同一面镜子,冷酷地反射着所有人最真实的一面。

  消炎药的苦涩冲走了鲑鱼的醇香和鲜美,霸占着我的整个口腔空间。舌头还痛着,这次咬到了舌根,没个两天肯定是好不了了,我垂下眼,无奈地向凝视着我的裴可之承认,“是这样没错。”

  裴可之总好像能理解有关我的全部。甚至是很私人、有关性别与身份认同的隐私情绪与认知,他好像都能理解——能跨越不同的出生、性别、立场、人生去完完全全地理解我。

  至今为止,我仍不确定,这是事实本就如此,还是他给我营造的错觉。

  “既然这样,回到我的问题,你会愿意拥有更长的寿命吗?或者说,你会愿意重新拥有你本就该有的寿命吗?”他笑起来,再次问我,仿佛胜券在握。

  我望着他,感到啼笑皆非。这么多年过去,裴可之还是没有放弃让我参与到寻找Ouroboros的旅途中。或许是孤独,或许是想要认同,或许是别的什么原因,裴可之总会游说我和他一起去寻找Ouroboros。

  可我从来都不需要Ouroboros,也不需要圣人的指引。

  “裴可之,这个世界上可从不存在什么‘本就该’。”我笑着摇头,“我不会愿意。作为人,作为我,顺从我的生命,自然地死去,是我的选择。”

  他垂下眼,笑容消隐,有些失望。

  “那么你呢?”我反问他,“这么多年以来,你从未放弃寻找Ouroboros,找到了它,你想询问什么问题呢?还是和你的亲人有关吗?”

  “还是和他们有关。”裴可之再次抬起眼,他再次微笑,“但我也想和圣人确认一些别的事。”

  我追问,“什么?”

  “圆满的人是神吗?”他说。

第71章 成为神(四)

  “神”这个概念,可以追溯到人类诞生之初。就最初的本意而言,“神”指的是虫族。

  记得我童年时,人族和虫族算得上友好。在人的起源与神的关系这个课题上,通识课讲的是人族和虫族互帮互助。为了感念虫族,人族便给予虫族‘神’这个美誉。

  后来战争开始了,人族和虫族有了血海深仇。同样的课题,通识课上的教学内容变成了人类如何摆脱虫族的控制,推翻虫族血腥、残暴的统治走向独立。“神”是虫族为了驯化人类的思想,对自己的称呼。

  但不论怎样,人类都无法否认虫族曾是人的造物主。

  用更客观的角度,拼凑出人类的起源史:

  虫族降临地球。为了更好地开采资源,它们决定创造一种更适应地球环境的智能生物,以供驱使,像如今的人类驱使机器一样。经过无数次实验,最终只有地球哺乳动物基因与爬虫基因成功结合。

  就这样,第一代人类诞生了。

  这代人类里,能够受孕的被称为莉莉丝,无法受孕的则是亚当。为了实验莉莉丝和亚当的自主繁衍成本是否比复制克隆的成本低,虫族督促他们尽快完成生育。可莉莉丝拒绝屈从亚当,也拒绝为虫族繁衍。她冲破了它的统治,一跃而下,消失在大海中。

  对于莉莉丝的抗拒,虫族认为是她携有‘叛逆基因’,这是极其危险的讯号,几乎所有文明之初都源于叛逆。它们果断舍弃了莉莉丝,决心改良品种。

  以脆弱但温顺的亚当为样本,通过追溯亚当的基因,再分裂他的生命源头,虫族最终创造出既具备莉莉丝的生理,又承载着亚当的欲望的夏娃。

  可惜,似乎只要沾染上莉莉丝基因,灵魂里必定有着叛逆的因子。

  夏娃同样不甘。她想要完全摆脱虫族的控制,摆脱父亲的统治。她偷偷潜入虫族的实验基地,她的学习能力极强,几番勘查,就让她明白了很多东西。

  为了避免人类形成文明,虫族在创造之初,给人类植入了基因枷锁,用以阻碍人类形成集体意识,共享种族智慧。能够突破这道基因枷锁的,唯有‘禁果’药剂。

  夏娃费尽心思,偷走了禁果,给自己还有懵懂的亚当注射。

  自此,人类不再是虫族的科技产物,而以全新种族的身份诞生在宇宙。象征人类文明的大门被推开。夏娃和亚当通过那扇沉重的门,离开悬浮于空中的虫族伊甸园,走向地球广袤的大地,开启了人类文明。

  这便是所有故事的开端。

  虫族将人类的独立视为原罪和背叛,认为这一切都源于夏娃体内仍继承着莉莉丝基因,是这个基因引诱人类反抗。于是,它们抓住能够编写的最后一段人类基因的代码,留下诅咒:凡身有莉莉丝基因的人类必将被他人奴役,必将被他人视为敌人,注定一生唯有压抑与顺从。

  在人们还不明白“神如虫豸”的过去,“神”的崇拜和信仰极为泛滥。

  这种崇拜和信仰一直延续到人类能够目睹曾经的“不可言说”。从星球文明到星系文明,从夏娃与亚当到omega、beta与alpha,从神隐时代到人神共治时代,再到正值黄金期的纯人时代,人类不断进化,文明的维度越来越高——当第一只虫被人砍下头颅,神的面纱终被揭下。

  褪去至圣浩荡的光辉与悠扬华丽的歌颂,洁白的长袍缓缓滑落,露出的是丑陋的、坚硬的、滑腻的爬虫。

  现在,已经没有人再把虫族当作‘神’,但‘神’这个字仍旧使用至今。它泛指一切比人更高维的生物。

  对“神”的态度,不同阶段的人类各不相同,也各有各的复杂微妙,但总体上都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相信“神”能够指引人类和人类文明走向新的维度;第二类是警惕和怀疑所有的“神”,认为只有人类自己才能发展文明。

  现下纯人时代里,几乎所有人都是第二类,也几乎所有人都对神不以为意,‘所谓神也不过就是比我们更先进的生物。我们迟早会向更高维进化。过去的人看我们,认为我们是神,那我们看未来的人,也觉得他们是神。神不过是相对的,没什么好崇拜的。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神。’

  裴可之的家族是极少有、罕见的第一类。但在他们的定义里,“神”不是对比产生的高维物种,“神”是客观的、永恒的、绝对的、凌驾十维宇宙之上,无法通过物种进化的。为了成为这样的“神”,他们需要Ouroboros,需要圣人的引路。

  “你相信有这样的神存在吗?”我问裴可之。

  厨房的老式洗碗机罢工了,我正修。裴可之帮我把工具箱端过来,他盘腿,坐到我身边,“我不知道,”他说,“但是我想见到圣人。”

  我噢了一声,“那就是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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