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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不行!”这本来是件高兴的事,林钦舟却斩钉截铁地拒绝,“秦越和他没什么好聊的,让他赶紧滚!有多远滚多远!”

  窦晓花睨他,而后看着秦越:“小秦,你怎么想?”

  秦越还处在刚刚听到的好消息里难以回神,闻言讷讷地张了张嘴,一个字也说不出。

  他想怎么可能呢,周正则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放过他,这背后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还是说他现在还在梦里,现在这个窦奶奶和林钦舟是假的,是他梦里的人。

  他用力掐着掌心,却不觉得疼,直到身旁的林钦舟轻轻推了他一下,“秦越,你怎么了?”

  “我没事。”秦越做了一个深呼吸,迟疑着问窦晓花,“他真的、同意了?”

  窦晓花笑道:“我还能骗你们不成,到时候屋顶不得给你俩掀翻?”

  秦越:“……”

  “真同意了,以后啊,你就在这安心住下去,陪我这个老太婆。”窦晓花说。

  本来以为已经到了绝境,结果却是峰回路转,这简直是秦越做梦都不敢想的事,他激动得很久都说不出话,最后只能颤抖着声音挤出一声:“嗯。”

  身体也在止不住地颤栗,是劫后余生的激动、是不敢置信的喜悦。

  “姥姥你好厉害,你怎么跟那个老变……老家伙说的?”

  窦晓花挺用力地戳了下他额头:“怎么说的你们小孩子别管,反正就是帮你把人留下来了,所以你俩以后要好好相处,别吵架,不然姥姥就要把小秦退回去,有你一个就够头疼了,不能再多一个,不够烦人的。”

  林钦舟顺势抱住她胳膊,软着声音撒娇:“不会的不会的,我以后肯定不会和哥哥吵架,您就放心吧,而且我上学去的时候哥哥还可以陪着您,您就不孤单了……”

  窦晓花乐得不行:“哟,原来你还是为了我着想啊……”

  林钦舟顺杆儿爬,可不要脸;“那当然啦,我多爱您啊……”

  窦晓花:“那我真是谢谢你……”

  面前的祖孙俩一唱一和,秦越看着他们,眼睛涩涩的,忽然想起昨晚的那个梦。

  梦成真了,那只小小的萤火虫落在了他掌心,而他终于……握住了那团光。

  因为有林钦舟的阻拦,秦越最后到底没和周正则见面,不仅如此,林钦舟还把他关在房间里,直到周正则从民宿离开,才放他出来。

  但透过房间的窗户,秦越还是看见了周正则,那个畜生也同样在看着他,像每次恶意折辱他时那样温吞吞地笑着,朝他比了个数字3的手势。

  秦越不懂他是什么意思,心里便一直郁结着,怕这事其实还没完。

  他那时候毕竟还小,在少年眼里恶魔是没有这么轻易就能被打败的,它会焚毁一切他爱的、在乎的人和物。所以秦越很怕。

  私下里他也偷偷找过窦晓花,想从老人家嘴里打听出一点消息,起码得知道老人和恶魔做了什么交易。

  但窦奶奶绝口不提这件事,只说让他安心就好。秦越也就只能提醒自己时刻留意着,以防那个畜生再来。

  唯一庆幸的是林钦舟就要开学了,即将离开珊瑚屿。

  临走那天,林钦舟把自己的手机留给了秦越,还和人拉钩约定,等明年夏天他再回来珊瑚屿时,一定要见到秦越。

  秦越答应了他,和窦晓花一起把林钦舟母子送到码头,渡轮缓缓驶离,林钦舟站在甲板上,使劲地朝他挥手:“姥姥,秦越——等我明年再回来——明年见——记得要想我啊——”

  窦晓花嘴里骂他:“臭小子,闹得我头疼,谁要想你。”背过身就开始偷偷抹眼泪,这是舍不得孩子。

  秦越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只能干巴巴地说:“姥姥,还有我。”

  这个称呼是最近才改的,之前秦越没敢太把自己当回事,用一声“窦奶奶”来称呼窦晓花,这是还觉得自己是个外人。

  但经过周正则的事情后,林钦舟把他纳入了自己的“保护范围内”,自己是窦晓花的亲外孙,就也要秦越和他一起喊“姥姥”。

  连窦晓花也说:“是啊小秦,以后你可就是我大孙子了,是该喊我一声姥姥……”

  秦越便有了家,有了姥姥,也有了一个弟弟。

  【作者有话说】

  小秦:我有家啦!

  小林:或许马上还有一个乖巧懂事又听话的男朋友?

  姥姥:乖巧懂事?你说谁?

第39章

  他是第一次用智能手机,林钦舟下载在手机里的那些花里胡哨的app他都不会用,也不敢用,最经常用的两个app,一个是企鹅,另一个是某款阅读软件。

  前者是要用来跟林钦舟联系的,小少爷回去东城之后让他妈买了个新手机,加上了他给秦越注册的企鹅号,每天一放学就逮着秦越和自己聊天,跟他吐槽严厉的老师,奇葩又有趣的同学,也跟他偷偷抱怨林珑的偏心。

  少年总是有说不完的烦恼和心事,而远在另一端的、交换过秘密的“哥哥”,无疑是倾吐这些的最好对象。秦越也从没嫌弃过他烦,无论林钦舟说什么,他都认真听着。

  只是他还是不熟练使用手机,打一行字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林钦舟有时候看着顶上那行“对方正在输入…”等半天也等不来回复,简直心都要急死了,就直接给人拨过去一个语音通话。

  开口就埋怨他:“哥哥,你怎么这么笨啊,这么久还不会用啊……”

  秦越也不恼,好脾气地承认:“嗯。”

  其实秦越是没时间去研究这些,珊瑚屿的旅游业发展得越来越好,带动民宿的生意也红火起来,姥姥年纪大了,秦越不舍得她劳累,什么活都揽在自己头上,从早忙到晚。而空闲下来的时间,他就打开那个阅读软件,看一会儿书。

  什么都看,网络小说、历史典故、文学诗歌……林钦舟走时给他乱七八糟下了一堆,他就一本一本慢慢地看。哪一本对他来说都是很珍贵的。

  其实在16岁之前秦越是过得挺好的,周正则对他很照顾,也说过要把他送去附近的学校上学,是秦越自己放弃了。

  福利院里的孩子很多都有身体或智力上的缺陷,所以为了方便孩子们上学,福利院内专门开设了课堂,只有像秦越这样各方面都“正常”的孩子,才会被送到外面的普通学校。

  但小瞎子和小不点是肯定出不去的,所以秦越也跟着进了特殊课堂。

  特殊课堂毕竟资源有限,秦越所能接触到的书籍并不多,不像现在手机里,想看什么都有。

  第二年的夏天,东城中学开始暑假的第一天,林钦舟就迫不及待地让家里的保姆阿姨将自己送到了珊瑚屿。

  将近一年不见,两个少年都在猛窜个子,过来前林钦舟心里还很得意,想着现在自己应该和秦越差不多高了,结果秦越窜得比他还快,本来两人差着一个头,现在差了一个半头,林钦舟很郁闷,当晚比秦越多喝了一杯牛奶。

  那年夏天格外的热,七八两月的高温天气比往年多了将近一倍,林钦舟也不敢白天出去撒野,只好整天窝在民宿打游戏、看动漫,偶尔帮着干点简单的活。等太阳落山,就拉着秦越去海边玩,或者待在院子里唱歌弹吉他。

  他是很容易晒黑的肤质,来时是“肤白貌美”的小少爷,没晒几天就成了“黑猴子”,倒是秦越怎么晒都晒不黑,两人搁一块儿,老被窦晓花嘲笑是“海尔兄弟”。

  林钦舟很郁闷,喝牛奶喝得愈加勤快,一方面是想长高,另一方面想美白。但哪个都不顶用,他年年来,秦越年年比他高、比他白,到后来林钦舟终于放弃了——算了,这辈子大概都会比他哥矮一头了。

  刚开始那半年,俩小孩还提心吊胆,担心周正则哪天会跑出来作妖,但那畜生后来真就再也没有来过,渐渐的,两人就都卸下了防备,将这个恶心东西忘到了脑后。

  而两兄弟的感情也在相处中越来越好,他们俩,包括窦晓花,都以为这段关系会维持很久很久,以为他们永远会是亲密无间的好兄弟。

  直到又一年的夏天。

  那年暑假,林钦舟高二毕业。

  “哥哥,你好了没有,大头他们都在门口等着了,快点快点,待会儿就挤不进前排了——”

  秦越正洗最后一只碗,林钦舟就趴在厨房门口一声声地催他。“别洗了别洗了,等回来我帮你一起洗啊……”

  秦越被吵得头疼,只好迅速拧干抹布,走过去把他背上那个小书包背自己肩上,“行了,走吧。”

  今年的珊瑚屿比往年更热闹,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来岛上的游客更多。珊瑚屿要举办第一届沙滩音乐节,从全国各地请了十数支特别棒的乐队和众多知名歌手作为演出嘉宾,而今天是音乐节首日,有隆重的开幕式。

  孩子们早好几天前就开始兴奋,林钦舟当然也一样。他喜欢的风筝乐队就排在今天演出。

  平时只能在荧幕上看,这还是林钦舟第一次有和喜欢的乐队近距离接触的机会,每天搁嘴里念叨八百遍,听得秦越耳朵都快出茧子了。

  不仅如此,他还非要拉着秦越一起听风筝乐队的唱片。这个乐队别看名字挺文艺,其实走的绝不是小清新风格的路线,曲风大多数都又燃又炸,像林钦舟这种正处于叛逆期的初中生可能觉得酷,但秦越只觉得吵。

  比起那些知名的乐队,他其实更喜欢林钦舟在院子里弹唱的那些民谣。

  不过这些当然是不可能对小少爷说的,一说小少爷准得炸,会质疑秦越的品味,也会生气秦越质疑他的品味。

  “……林钦舟,秦越哥哥,你们俩怎么这么慢啊,连大小毛都在十分钟之前从我背后过去了,快快快,快走啦……”

  大小毛是茶叶蛋王爷爷的一对双胞胎孙子,除了吃之外,做什么事都慢吞吞的,林钦舟一听这俩都已经出发了,顿时急了:“什么?!那你还不催我——”

  大头觉得自己简直冤死了:“我催了,我怎么没催,我刚刚喊你俩喊得嗓子都快哑了,这都还没给我喜欢的南风助威呢,就先让你俩给嚯嚯了……”

  他嗓子是真哑,特别难听。林钦舟嫌弃地觑一眼,埋汰他:“你少胡说八道,你嗓子从我今年上岛第一天就这德性。”

  少年人正处在变声期,林钦舟之前有段时间也这样,一觉醒来嗓子好像被毒哑了,发出的每个字都又低又难听,以至于那段时间他都有些自闭,不愿意开口说话,连和秦越的电话都打得少了。怕他哥嫌弃他。

  “好了,别闹了,赶紧走吧,一会儿真迟到了。”还是秦越拉住小少爷的手,制止了两人幼稚的斗嘴行为。

  他们去的是真有些迟了,沙滩上已经人山人海,挤在人堆里根本看不清舞台在哪里。

  “我天,这人也太多了吧,我都不知道原来咱们岛上有这么多人!”大头说。

  林钦舟也郁闷了,他个子是三个人当中最矮的,大头还能上蹿下跳地瞅到点东西,他就干脆是两眼一蒙,只能看见前面一颗颗后脑勺。

  为了见自己偶像,林钦舟今天特地换了新买的鞋子,结果十分钟内被踩了无数脚,鞋面本来什么颜色已经认不出了不说,脚也被踩肿了,从刚开始的疼,到后来直接麻了。

  而人还在越挤越多,到后来大头直接和他们走散了,林钦舟有点害怕,紧紧攥着秦越的手。

  天气太热了,两人的手心都汗津津的,分不清是谁的汗水。有洁癖的林钦舟却没嫌弃,仍旧把秦越的手抓得牢牢的。

  “下一个好像是你喜欢那个乐队。”秦越说。林钦舟神情恹恹的,“嗯。”

  这和他想象中的场景完全不一样,林钦舟倍受打击。秦越晃了晃两人交握在一起的手,另只手指了指远靠近海边的一块巨石,“要不我们去那里吧,站那块石头上应该看得更清楚。”

  【作者有话说】

  这周老规矩,五、六、日、二更新~

  (或许今天也可以求一颗小海星?)

第40章

  那块大石算是珊瑚屿的一处景点,当初有个大人物来岛上视察工作,住了几天之后对这里非常满意,就给珊瑚屿提了几个大字,之后那几个字被刻在了这块石头上,成了很多游客上岛之后必定会打卡的网红景点。

  但现在,林钦舟非常“大逆不道”地踩在石头上,用石头当踏板,看着远处热闹的舞台。风筝乐队已经登台了,第一首演唱的就是他们的成名曲《风暴》。

  林钦舟就是因为这首歌开始疯狂的喜欢他们,舞台上乐队成员激情四射火力全开,石头上林钦舟也跟着蹦蹦跳跳摇头晃脑。秦越在一旁看着、护着,生怕他一个不小心就踩空栽到海里面去。

  这本来不要紧,反正林钦舟会游泳,栽下去也淹不死,要紧的是这里是浅海滩,如果真摔了,能直接磕个头破血流。

  风筝会从音乐节第一天一直留到第三天结束,所以今天只唱了三首歌就下台了,紧跟着上去的是支刚成立不久的新乐队,叫黑狐,除了主唱之外,其余四个乐队成员甚至还是大学生。

  林钦舟没听过他们,不太感兴趣,他刚看完偶像的演出,正是热血沸腾的时候,秦越护着他,他就索性拉着秦越一起在石头上瞎蹦,一边蹦一边唱那首《风暴》,秦越被他转得头晕,像拎小鸡一样把人拎下去。

  大头还是不知所踪,两人索性真就不管他,自己玩起来。音乐节上不仅有好听的歌,还有啤酒跟美食,两人一个摊位一个摊位走过去,看见什么都要买点过过嘴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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