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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


  夏归楚听完哭笑不得,手也安分下来:“我一身毛病,凭什么要求别人完美?世上也根本没有完美的情人吧。”

  曹南宗不置可否,在他看来,夏归楚的不完美恰恰是一面完美的镜子,映出山下那个世界的真实、混乱和生动。

  他牵着夏归楚,一起走下摩罗山,走入另一种生活。

  *

  二人回来之前,左梅英就悄悄电话问过夏归楚,曹南宗喜欢吃什么,夏归楚一咂舌,也悄悄说他喜欢的东西少,忌口的倒是一大堆,遂列好了长长的忌口名单发过去,吓得左梅英很是手忙脚乱一阵。

  曹南宗发现夏归楚背着自己笑得不怀好意,及时戳穿他的阴谋,回了电话给左梅英说,普通家常菜就好,不用那么劳心费力。

  “我又没说错,你以前是很挑食嘛。”夏归楚不满道。

  曹南宗澄清道:“已经改了。”

  “啊?”

  夏归楚有点不开心了,小声嘀咕了几句“公主就应该挑食啊”“没听过豌豆公主吗”“挑食又没关系”之类的胡话,曹南宗问他嘟囔什么,他又说都是些不值得听还乱用典故的废话。

  回家和左梅英吃的这顿饭,吃得夏归楚心不在焉,其他两位倒是宾主尽欢,尤其是左梅英,夏归楚发觉他妈好像没上次那么对曹南宗毕恭毕敬了。

  从前的左梅英一直都有点怕曹南宗的,月君的地位摆在那,她和曹南宗很少正面交流,更别提同桌吃饭了。结果夏归楚失踪这么一回,倒让他们距离拉近了,两个人谈笑风生的,曹南宗活像左梅英的亲儿子。

  正牌亲儿子有点郁闷。

  饭毕夏归楚带曹南宗参观自己房间,一走进去就发现里面物品的摆放被人动过,一看就是曹南宗喜欢的陈设方式,床品也换成了他喜欢的清淡款,整个房间呈现出一种矛盾的融合态,既有夏归楚的随性落拓,又有曹南宗的宁静悠远,两种风格截然相反,界限却暧昧不清,好像它们本该这么搭配。

  这才像个家的感觉,夏归楚忽然想,比星棠公馆那栋没什么人气的别墅更像家。

  曹南宗显然也是这么想的,走进这间房间后他的表情越发柔软,拿起桌上的镜子,朝夏归楚晃了晃,夏归楚一见这东西犹如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伸手去抢,他又把镜子往背后一藏,笑得十分可恶。

  “早知道我就该扔了这东西,”夏归楚干脆不抢了,靠在桌沿边哂笑道,“都失效了,没用了。”

  “怎么会没用?”

  夏归楚垂下眼,手指下意识地抠着桌子:“你都改了挑食的毛病了,那上面记的大大小小的事,可不就作废了嘛?三年,的确能改变很多事。现在你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我都不知道了。”

  曹南宗愣了一下,笑出声来:“我说你怎么回来之后就兴致不高,原来在想这个。”

  “很好笑吗?”夏归楚反问道,“乔闻达这三年恐怕都比我更了解你。”

  他本是最乐于拥抱改变的人,可是猝然扔到眼前的三年空白,让夏归楚也产生了一丝无措的惶恐,这种时候他才真切地感受到,三年并不是电影过场时打出的一行短短文字。

  “宝宝。”

  曹南宗轻缓地叫了一句,腿抵着夏归楚的膝盖靠近。

  吻像天边的一片雨云飘来,轻轻覆在夏归楚的唇上,轻柔得如此珍重,湿润得如此动情,夏归楚不禁环住曹南宗的腰,将他更紧地贴近自己,像要把那流失的三年也一并牢牢抓在手里。

  随手搁下的镜子被他们撞翻,圆亮的镜面躺在桌面上,尽职地映出恋人们脖颈缠绵的情状,窗外迎着春风轻晃的缅桂花也悄然入镜,柔嫩莹白,像微拢的手掌将他们轻轻托起。

  此时的春天,是戈兰最美的季节。

  “其实我还是挑的,”曹南宗手指轻碾夏归楚湿红的唇,清浅一笑,“但大家都说挑食不好,再没人像你那样在意我那些不重要的小癖好了,又何必说给他们听,让别人难做呢?”

  “乔闻达并不了解我,他以前喜欢找我聊修行,可见地并不怎么高明,像把我妈和我说过的话反刍后剩下的渣滓。只不过这话我从没和他讲过。

  “所以也不怪你会误会,三年呵……这些天我也反思,是不是我太优柔寡断,没在第一时间采取强悍的手段,断了他的念想,才让他一步步走到这步田地,还连累你被丁洵软禁。我总是这么软弱,狠不下心,”曹南宗声音有些难以察觉的颤,像被冥冥之中命运的手掌扼住了喉咙,“如果这次你真出了什么事,就算我找他们秋后算账,又能改变什么?我又该怎么活?”

  他是那时发现自己修行远不到家,还不能堪破生死,只要一想到死字,就坐立难安,直到此刻也依然如此。

  夏归楚捧起曹南宗的脸,几度想开口,又觉词穷,月君的话果然是咒语吧,害他也被描述的那种可能魇住,好一会儿,他才轻轻一按曹南宗的肩膀,是安慰他,也是给自己一点信仰之力。

  “决定跳下去的时候,我一点也不害怕,那是我难得的机会,我不确定自己的身体还能坚持多久,有时候被丁洵抱着,我会忽然发抖,害怕有一天我会分不清这在演戏,还是真心——那我宁可去死。”

  所以他选择了赴死,为逃生而赴死。

  他不抱希望有谁能救自己,何律同说过,他得自己站起来,自己救自救,曹南宗则说,人人都可以成神,那他为什么不赌一回,做自己的神?

  把他扔进生还几率未知的山下搏一搏,也好过再和丁洵共处一室。

  夏归楚笑笑:“我很幸运,跳下去没有摔死,也没被野兽咬死,我甚至庆幸当年也从摩罗山上摔下来,让我知道怎么保护自己要害。”

  下雨失温其实是很危险的状态,他那时不知道,只觉得意识涣散,大脑像被打散的蛋清,才会没什么逻辑地从一段回忆,跳到另一段回忆。

  “南宗,躺在雨里的时候,我想的都是你,”夏归楚并不怎么习惯这样回顾、剖析自己的心境,“当年你等我回来,现在也在等我回来,所以我要回去见你,所以我不会死。”

  他一开始说得有些磕绊,有些迟疑,最后却明朗得直刺人心:“有你在,我不死,你听懂了吗?”

  “嗯。”

  没关拢的窗外飘来鱼线般的雨丝,斜落在镜面上,和洒下的热泪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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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牡丹亭》

  明天继续见!

第72章 还能给你什么

  成年人的世界里没有“容易”二字,这个道理刚成年的18岁夏归楚并不懂,那时他初出茅庐,满眼都是未知大冒险,看什么都简单,都想试一试。

  现在26岁的他,对这句话已经有了自己的体悟:“乔闻达的事不怪你,没有人能轻易斩断一段年代久远、意义匪浅的关系,除非对方本来就是无关紧要的人,何况你本来就天性温柔。”

  大部分成人发现关系出现裂痕,都是选择视而不见,假装它还是好的,就这么凑活过了,毕竟成年后再想和人重新建立亲密关系,太难了。

  和曹南宗提“离婚”的时候,夏归楚已经想过为什么曹南宗不自己主动提,他太想留下什么,哪怕有各种怨言和裂痕,也要忍耐下去“凑活”。

  没人比曹南宗更擅长忍耐。正是清楚他的为人,夏归楚不想让他再忍下去,才选择自己做恶人。

  “就算是我,斩断和丁洵的关系也不容易好么?”夏归楚不说他们从前,只说没那么重要的人,“嘴上说得轻巧,是因为我就爱耍点帅。耍帅不犯法吧?”

  要真那么容易,他何至于被软禁的时候,还一边拖时间,一边妄想能把丁洵拉回正道?就天真了这么一回,差点把自己搞没了。

  曹南宗很少见夏归楚承认自己耍帅,不动声色地逗他:“是挺难断的,毕竟我以前看你们也般配,那好像叫——甜甜的校园恋爱氛围?辩论赛的时候他亲你,你也没躲。”

  “甜甜恋爱什么鬼?”夏归楚搓了搓身上的鸡皮疙瘩,“哥啊,那是庆功,一激动,大家都是亲来抱去的,我都没注意到到底有谁亲了我,你要再这样,我可真生气了,这就收拾东西回泰北,和老师住一起,天天跟云豹玩去。”

  “好主意,”曹南宗歪头亲了亲怀中人,笑得春风拂面,“但不许去。”

  两个人又腻歪了一阵,夏归楚从柜子底层挖出尘封已久的跳棋盘,说小时候和左梅英经常下这个,曹南宗自然是没玩过,云流从来不会陪他玩游戏。

  “来一盘?”夏归楚挑衅地冲曹南宗勾勾手指。

  说来就来,第一盘曹南宗不熟规则,很快输得一塌糊涂,这可让夏归楚得意了好一阵,眉毛都要飞上天。曹南宗淡然说,再来一盘,他也欣然同意。

  没想到第二局就形势逆转,曹南宗已然摸透规则,透明的玻璃跳棋在他指间轻盈跳动,没一会儿他的棋子就顺利抵达彼岸,闪电战大获全胜。

  夏归楚不相信似的眨了眨眼,立刻一抹棋盘,开启新战局。

  结果,又是惨败。

  夏归楚愤愤把自己扔到床上,不玩了:“曹南宗你作弊——”

  “哪有?”曹南宗莫名其妙。

  “你天生过目不忘,又擅长预测,”夏归楚拿枕头扔他,“玩这种运筹帷幄、看破人心的棋类游戏,那不是得天独厚?”

  “噢,”曹南宗随手接住枕头,幽幽道,“夏老师这么怕输啊。”

  晚上吃完饭,夏归楚又把那盘跳棋拿出来,和左梅英大战一场,杀得老妈毫无招架之力,这口气才算出了。

  曹南宗端了杯茶,笑眯眯看夏归楚被左梅英举着鸡毛掸子追得满屋跑,上蹿下跳的,哪还有传闻中魔鬼摄影师的影子?

  墙上追逐的人影闪动,他仿佛看见个子更小、脸更稚嫩的夏归楚叠在上面奔跑,他也看见更为成熟、甚至衰老的夏归楚也在那里前行,他看到过去、现在、未来都在同一刻存在。

  在这喧闹日常的一霎,曹南宗意外地发现自己入定了。

  不需要夜深人静,不想要打坐冥想,也不需要登塔寻觅,他如今随时随地就可以入定自观,曹南宗的修行不在宗门之内,只在这奔流不息的生活之中。

  如此就很好。

  接他们回曼城的车第二天抵达,左梅英送二人上车时,夏归楚特特邀请她搬去曼城享清福,说她年纪大了,曼城医疗资源更好,住在身边也方便及时照应。

  哪知道左梅英并不领情,还翻了个白眼,说谁稀罕去曼城,自己在戈兰家大业大,要忙的事多了去了。

  “我就是劳碌命,真歇下来反而百病缠身,”左梅英挥挥手催他们快走,“你管好自己就行了,别给南宗惹麻烦。”

  夏归楚啧了一声,为最后一句明晃晃的偏心感到不满,正要抱怨,猝不及防被左梅英抱住,鼻间忽然闻到她头发上染发膏的香气。

  他好像很久没有和妈妈靠这么近。

  左梅英很爱美,每天全妆露面,穿的是最时兴的裙子,戴的是最鲜亮的首饰,白发也要用染发膏染黑。

  夏归楚欣赏她为美做出的努力,正是这份用力活着的精气神,支撑她开民宿,拉扯儿子长大,走过失败的婚姻,最终破釜沉舟,涅槃重生。

  坦白讲夏归楚大多时候也是这种人,他继承了母亲的这种精气神,纵情地活,绝情地断,不过这一趟拉着曹南宗回故乡,重走摩罗山、圣坛、市区,他也渐渐理解自己向往的,恰恰是曹南宗身上和自己迥异的淡泊和松弛。

  接连告别自己生命中很重要的两位女性,一个不再摄影,一个不愿和他走,夏归楚心情有点恹恹,一上车就歪头靠在曹南宗的肩上,闷声道:“刚才我抱我妈的时候,看见她有一缕白发,不知道是染发的时候遗漏了,还是太多了,遮不住。”

  曹南宗听着,手在他背后一下一下拍着:“你失踪的时候,我陪她走遍戈兰找你,那时候我就注意到,她的白发好像变多了,妆也不化了,大约没那个心力再做这些吧。”

  “……你还是第一次和我说这些。”

  夏归楚抓住曹南宗的手,手感温软,很安心。

  曹南宗笑了下:“大家都很爱你,朱臻、石灵,甚至小柯,他们都忙前忙后地为你奔波。我想起来,那时候石灵还哭着和朱臻抱怨,说我看起来一点也不着急,很为你不平。”

  “你别听她乱讲,”夏归楚忙说,“我明白就行了。”

  静水才能深流,可大部分人都只图表面上的欢腾。夏归楚也爱热闹,以前吃过不少静水深流的苦闷,可成名后在圈里见多了花枝招展的红男绿女,倒越能体会出曹南宗的可贵。

  “嗯,我习惯了。”曹南宗清楚这个世界总是外向的人吃香,自己这样的个性容易招来误会,“不过我也在慢慢学着再展现得明显一点,我不想再让人误解你对我不重要。虽然我离开持明和公司了,但人始终在一层一层的社会关系之中,除非我们现在就学何老师那样,搬去泰北隐居。”

  他知道这不可能,夏归楚的事业还处于上升期,而自己也和曹银屏约好了,要在北美把身心灵做起来,这个红尘世界,还有很多事要做。

  “我爸、我妈,还有曹家那些亲戚,他们都还在那里,从前我以为结婚能让他们承认你,所以才……算了,不提了。”曹南宗觉得这是笔烂账,很多发心好的事,最后却走向一团糟。

  夏归楚一掐曹南宗的掌心:“别算了啊,我想听。你和我提议结婚的时候,也没说过你背后的这些考虑。小时候我看夏维森和我妈吵成那样,也幼稚地想过,结婚干什么,到头来不都会变得丑陋,不丑陋也会平庸。后来长大了没这么偏激,可也不觉得婚姻是多么神圣的东西。”

  想起市政厅外播放的宣传片,夏归楚就忍不住起鸡皮疙瘩。

  “我也不觉得婚姻有多神圣或者不可或缺,只是当时实在不知道自己还能给你什么,”曹南宗说,“你有摄影,有摄影带给你的老师、朋友,安身立命的地方,你的世界借由摄影越来越广阔,而我还被父母、被身上的责任困在原地,阿楚,你告诉我,那时的我还能给你什么?”

  这是过去的曹南宗在向夏归楚发问,而夏归楚被问住了。

  “去登记那天,你过呼吸晕倒,我忽然明白,这是神主给我的启示,是我执念太重,婚姻不过是我为自己的不安找的解药,却害你勉强自己配合我,你的身体替你这个不称职的主人做出了真实的回应,你其实根本不想结。”

  夏归楚没有料到,一点一点剥开“假结婚”耸人听闻的外壳,竟然是他们俩错位的为对方着想的心。

  那时候他和曹南宗住在一起像住酒店似的,很少把私人物品带回家,家里的物件都是崭新的,新得刺眼,新得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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