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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依然是先稍微清洗了一番猪肉,切成与核桃差不多大小的肉块,投入到了锅里装着冷水、等待沸腾的锅中。

  这次,比平时焯水的时间要稍微长一些。过一会儿,再捞出来,用清水清洗。

  再倒出锅中的水,把锅清洗干净。

  继续烧热锅,到锅中的水都被烤干的时候,就把特别肥的肉先放进锅里,加少许净水继续加热。

  这时,肥肉中的油脂便会逐渐从肉中分离出来。

  用勺子按压肥肉,让油脂更快地从肥肉中压榨出来的同时,将被炼出的猪油不断用勺子舀到一个干净的空碗里,等肥肉不怎么出油的时候,再停下来。

  黎锦奢侈地将几匙西洋白糖加入油中,开始炒糖色。

  她一直极其认真地注意看糖在油中的变化,颜色越来越像蜂蜜、还不停冒出泡泡的时候,就炒好了。

  这时再将剩下的猪肉都加入到锅里,开始翻炒。

  就连瘦猪肉也渐渐跟着出了些油的时候,黎锦往锅里加些热水,黄酒,山里红,便盖了锅盖。

  特意加热水,是为了防止猪肉遇冷收缩,变得干柴发硬。

  加入黄酒是为了去腥、去除猪肉异味以及适当提鲜。

  山里红性质极酸,加入山里红或山楂的情况下,肉类更加容易被炖烂。

  炖肉要一次性加满水,如果中途水烧干了,才想起再多加些水补救的话,就比不上一开始就加足了水炖制出来的炖肉美味了。

  黎锦足足等了半个时辰又几刻钟,眼看猪肉上的肥肉就像豆腐或是脑子一样,碰一下都颤颤巍巍,这时,一看就肯定熟透了。

  出锅前再加些盐和胡椒粉调味,一大锅红烧肉就这样制作完成了。

  有些人会喜欢用酱油而不是盐来调味,但黎锦听说用酱油来调味,吃起来不如用盐与炒糖色做出来的味道纯正。而且,大杂院里也没有酱油可以借用。

  与其同时,黎锦在炖肉间隙蒸制的米饭也快要熟了。

  红烧肉虽然做的很多,但依然不够整个大杂院的人吃的。

  所以黎锦想出的办法是,每个碗里都盛上几块红烧肉,再用白饭盖上。

  纯粹吃红烧肉还吃不起,但当成小菜来分发到每个人头上,感觉还是够用的。

  决定了今天要把红烧肉埋在米饭下面之后,黎锦觉得有些单调,又决定为正餐加一些蔬菜。

  黎锦今天回来、快到家的时候,居然在路上捡到了一大把小白菜,也就是大白菜的幼苗。

  不知是谁丢在这里的,也许是买的东西太多,从车上之类的地方掉落的吧。

  黎锦觉得这些用来做炒菜的材料已经非常不错了。

  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自己的运气真好。黎锦时不时便要感叹一次运气这件事,但这也没有什么用。

  她依然经常会觉得,自己的运气相当一般,只是偶尔会突然变得非常幸运就是了。

  她将清洗过的小白菜,切成了介于碎块与大块之间的形状。如果是比黎锦还要细心的人,应该会把菜叶与菜帮也在切菜的时候分开吧。但黎锦不是那么精细的人,她直接全切在了一起,这样还能节省一个大盆。

  锅里倒上之前炒猪肉炼出的猪油,油热后便把小白菜倒进去,开始翻炒。

  小白菜是很容易熟的蔬菜,炒得时间长了就会大量出水,口感变得像炖蔬菜一般乏味。

  所以小白菜炒制的时候时间不能太长,翻炒时感觉猪油完全包裹住小白菜的时候,就马上撒盐,快速盛出。

  速度慢一些的话,锅里的温度还会持续升高,这样小白菜就会出水不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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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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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这些食材,黎锦炒出来了一大盆清炒小白菜。看起来青翠油亮,令人悦目。

  这些炒蔬菜,就是由大家自由取食、甚至可以管够吃的午饭配菜了。

  帮大家盛菜的任选,黎锦一开始想过自己,想了想觉得有些不耐烦,还是算了。这时正好遇到了从外面回来的徐妈,黎锦便将这个任务交给了她,自己先回去一边休息去了。

  现在还没到中午呢,下午自己应该会有很多空闲,应该可以利用起来。

  黎锦在碗底埋着红烧肉的饭碗中,铺上了一层翠绿色的清炒小白菜。

  她左右手各端着一个大碗,端着进了父亲的屋子。另一碗是黎锦给父亲盛的。

  阿诚也端着这样的一碗饭、很乖地跟着黎锦进来了。

  阿诚这个人就是这样,乖巧而又沉默,虽然漂亮却不起眼,黎锦经常会觉得他好像不存在一样。

  但她如果有事需要找阿诚的时候,却总是第一时间就能找到。他是个会让黎锦莫名地感到安心的人物。

  “现在就吃午饭吗,有点早了吧……”父亲看到黎锦给他盛的饭,低声嘟囔道。

  “那爹爹就晚些时间再吃吧。孩儿还没吃早饭呢。”黎锦不以为然地说着,安稳地坐了下来。

  黎锦做的清炒小白菜,咸淡适中,清爽可口,滋味鲜美,带点青涩微甜的味道。

  而米饭则是柔软而又蓬松,由于在粳米中掺了些糯米,也就因此带有糯米独特的黏性,却又因为主体是粳米,而黏得恰到好处,软糯而不粘牙。虽然蓬松柔软,口感却并非熟烂粉碎的感觉,而是米粒完整、饱满又颇有弹性。

  米饭洁白、米粒舒展,而且由于烹制时加入了少许猪油的关系,泛着柔和的光泽,闻起来还有着浓浓的米香。

  拨开米饭,暗红色的红烧肉就藏在莹白的米粒下面。瘦肉完全不柴不硬,肥肉则碰得重了些就会粉碎如酱,红烧肉表面流下的猪油,在碗底形成了一小块油洼。

  这种肥肉是夹不起来的,最好是用筷子搅碎,让它碎在米饭之间。

  少许猪油渗进米饭中,让米饭看起来有些油亮。虽然看起来很油腻,但实际上猪油大多已经被榨出来了。

  做得好的红烧肉是肥而不腻的,就算是最讨厌油腻食物的淑女或是幼童,也能稍微吃上几块。

  黎锦本来也是不吃肥肉的类型,但如果是她自己亲自烹饪的肥肉的话,她还是能吃一些的。

  以前吃军队饭食的时候,伙头兵很喜欢做红烧肉,士兵也喜欢吃,荤菜总是这一道。但黎锦却因为觉得太油腻而吃不下,只得吃自己隔三岔五炒的小葱拌饭。

  有时连炒葱的条件都没有,她就把葱切成葱花拌盐或酱油,就饭吃。

  黎锦虽然是从小就很挑食的人,但她当将军的时候,却是与其他人吃得差不多。就算有时吃些独食,也从不吃那种别人想吃又吃不起的东西。

  在将军府的时候,黎锦能允许自己享受大小姐的特权。但当将军的时候,黎锦会提醒、要求自己与士兵同甘共苦。

  因此在边关镇守这些年,黎锦还是挺委屈自己的。不过,她觉得这是应该的,倒也不感到难受。

  这么多年了,黎锦才终于有机会吃到这么好吃的红烧肉,不由得内心感慨万千。

  “小鱼你这手艺,果然还没荒废。”黎锦本人还没说什么,倒是老将军先说话了。

  黎锦听父亲这么说,有些迷惑,一时不知道他是夸自己手艺好,还是另有弦外之音。

  父亲难道以为自己在边关的时候,整天都琢磨做饭吗?黎锦不由得感到困惑。

  她想了想,道:“爹爹,孩儿在边关并没有什么下厨的机会,这些全是最近几天捡起来的。”

  老将军道:“很好,我的小鱼果然做什么都有天分。”

  黎锦心想,父亲难道是暗示自己多下厨给他做吃食吗?

  因为没听明白父亲的意思,黎锦又觉得不知所措了。

  黎锦道:“先别说这个了,孩儿午后出去还有事情,爹爹你有什么事情要托孩儿办吗?”

  老将军道:“还没有,路上小心。”

  黎锦轻轻点点头,道:“这个自然。”

  说完她就想去洗碗,不料阿诚也刚好吃完,劈手抢了过来,便一并拿去洗了。

  黎锦等阿诚洗过碗,便招呼他随自己一起出门去办事。

  这次不是去卖东西,也没打算买东西,因此就没有带上小推车,两人空手走了。

  这次,黎锦要去的不是市场,她是去找一种叫做“庄宅牙人”的“中人”。

  这种人本身并不经营什么,但却能够给想买房子与卖房子,想租房子与出租自家房子的人,提供一个交流的渠道。

  所谓的“牙人”就是“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里说的“牙”,老百姓认为这种人品行不良,所以编顺口溜谩骂之。

  这些人虽然不好,但有需要的时候,也不能不找他们。总比自己两眼一抹黑,无头苍蝇到处乱撞地偶遇机会强多了。

  再说黎锦只是进去打听打听,也没有必定会租房的意思,她觉得自己几乎不可能上当受骗。

  黎锦之前在市场上闲逛的时候,就见到一家招牌上写着“庄宅买卖”,她猜想待在里面经营的应该就是牙人。

  黎锦按记忆中找过去,自己果然没记错。

  这屋子也不算大,是个门朝西开的厢房,位置亦是不显眼。

  由于是下午,从门窗中亦能透进些光来,所以屋子也不是很黑。

  黎锦进去一看,这屋子外面虽然不起眼,里面的摆设却非常不错。

  桌椅都是红木雕花的,做工非常精美细致。

  靠墙的位置有个书柜,里面装的多不是书,而是一本本的账本。

  有个男人昏昏欲睡地坐在桌子前面,好像连眼睛都不愿意睁开。

  桌子上整整齐齐地放着笔墨纸砚,看起来却是不怎么用的样子。

  黎锦看了,就有些打退堂鼓。

  这家行吗?看起来生意不好,是不是有什么原因?

  即使黎锦进来了,这个男人依然爱搭不理的,好像根本没发现她进来似的。

  黎锦无法,只得上前去敲打他的桌子。

  “喂!牙人!”黎锦叫道。

  她第一次与这种人打交道,连怎么称呼他们都不清楚,叫“店家”感觉也是奇奇怪怪的,无奈之下,黎锦只好直接用他们的职业称呼这个男人。

  这男人被黎锦的敲击声惊醒,抬眼看到黎锦就在身边,似是吓了一跳,一脸迷惘表情,道:“你来啦?有什么事儿吗?”

  看来他真是睡糊涂了,傻得一时连黎锦是客人都认不出来。

  黎锦无法,只得直说道:“我要租个大房子,你有什么推荐的吗?”

  牙人看着黎锦,道:“大小姐要租什么样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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