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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程廷先取过一管笔,蘸墨而书,在纸上留下一长串鬼画符:“看,我会草书!”

  只有潦草,没有成书。

  莫聆风不甘示弱,扯过纸来,夺了他的笔:“我会写大字。”

  她确实会,字越写越大,大到一张纸装不下。

  这二人一个写“草书”,一个写“大字”,连写数张,都疲乏起来,让邬瑾写。

  邬瑾只会写正楷,提起笔,毫无新意地写了一张。

  刚搁笔至笔架山,就听屋外有仆人称“赵先生”。

  邬瑾连忙起身,欲要收拾,却是满眼狼藉,无从下手,只得疾走至门口,行斋仆迎送先生之职,躬身垂手,替赵世恒打帘子:“先生请进。”

  “嗯。”赵世恒看他一眼,迈步进屋。

  大黄狗出人意料,对着赵世恒眉来眼去,摇头摆尾,十分热情。

  邬瑾仔细看了看赵世恒。

  赵世恒头戴山谷巾,身穿皂色斓衫,人瘦,但不单薄,单眼皮高鼻梁,留有短须,走路时确实有点跛,一直走到莫聆风桌前站住,只有一只脚用力撑着身体。

  他弯腰去拿他们写的字,每一根手指都露着一股漫不经心的孤傲。

  程廷对州学诸位讲郎没有丝毫惧怕,然而一见赵世恒,便有泰山压顶之感,老老实实搬着软垫往后坐,不敢轻易开口。

  邬瑾也走进去,轻手轻脚归置笔墨纸砚,收起桌上摊开的油纸包,送去屋外,再把狗绳解开,让大黄狗出屋去。

  等归置干净,他大气不敢出地坐到了程廷旁的平头条桌前。



第18章 字

  忽的,九思轩安静下来,风在此间也不流动,下人们也站成了一棵树,无论从里往外看,还是从外往里看,都是一片静谧。

  “伯伯!”莫聆风的叫声甚是响亮,震得人的心都在胸膛里一个猛跳,“我写了字!”

  赵世恒立刻露出一个笑脸,伸出手摸摸她的脑袋:“聆风懂事了,伯伯心里高兴。”

  莫聆风指指点点,告诉赵世恒哪个字是自己写的,哪个字是程廷写的,哪个字是邬瑾写的。

  赵世恒颇具耐心,顺着她的手指一一看过:“你写的好极了。”

  程廷伸出脑袋,忍不住道:“当真?”

  赵世恒看他一眼,顷刻之间变了脸,程廷打个哆嗦,默默把脑袋缩了回去。

  莫聆风又问:“那他们两个的好不好?”

  赵世恒挑出程廷的草书:“不好。”

  随后他挑出邬瑾的正楷:“最差。”

  程廷瞪大了眼睛,满脸不敢置信,手指悄悄一戳莫聆风后背,小声道:“你家请的先生怎么是个睁眼瞎?”

  此处不是州学,学子多,先生少,屋内本就安静,他说的话立刻传入了赵世恒耳中。

  赵世恒居高临下看他一眼:“你觉得我说错了?”

  他眼中有种平静的黑暗,仿佛是见过了世间最好的,又忽然堕入深渊,领略过两重风景后,看任何人,任何事,都再生不起波澜。

  程廷让他一眼看的头皮发麻,连连摆手:“没有,先生真是慧眼识珠,比州学里的先生强多了。”

  赵世恒摇头一笑,问邬瑾:“你也觉得我眼瞎吗?”

  邬瑾也是诧异,但是听赵世恒说话时,他用心分辨过,赵世恒并非故意为难他,而是真的这么认为,因此认真道:“学生愚昧,不解其意,请先生赐教。”

  赵世恒盯着他的脸,见他容色始终恭敬谦卑,眼跟心连在一起,通透敞亮,气度是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清和正,暗自满意。

  “既然你们已经写了字,第一堂课,就说说字。”赵世恒走到孔圣人像前,在玫瑰椅上坐下。

  他高坐椅上,三位学生正坐于地,仰望于他,使得他面目越发高深莫测,在烛火下阴晴不定,威严重重。

  “邬瑾的字,太怯,不敢下笔,处处掣肘,因此只能写小字,不敢写大字,然而小字又无大字之体格气势。”

  “纵然邬瑾勤勉,将字写的十分漂亮,仍然难掩其怯,若是发解试,百中取一,倒是能过,可若是想过省试,难,究其原因,便是所用的纸笔低劣不堪,致使他缩手缩脚,长此以往,字也跟着怯了起来。”

  他语气淡然,声音不轻不重,然而振聋发聩,惊雷似的在邬瑾头顶炸开。

  在州学里,他的字中规中矩,从未有讲郎提过此事。

  而赵世恒一眼便看出了他字里的不足,连缘由都讲的明白。

  赵世恒从方桌上的笔架山上取出一管宣城诸葛笔,亮给三人看:“世人都说白屋出公卿,实则不然,用此宝帚劲毫,可添其字之劲妙,若用鸡毛笔,不足两百字,必败之。”

  程廷这回认为赵世恒不是睁眼瞎了,而且比州学里的先生更有学问,壮着胆子问:“那字要写成什么样才算好?”

  “墨。”赵世恒提笔道。

  邬瑾立刻起身,走至方桌边,卷起宽袖,端正姿势,平直持着墨条,垂直磨动。

  待墨好后,他铺开纸,赵世恒提笔蘸墨,书了一个“田”字正楷。

  字是大字,规矩整齐,犹如楷树之枝干,挺直不屈曲,一眼便能看出是好字。

  赵世恒收了笔,吩咐邬瑾:“花厅中有把刻刀,叫人取了来,去纸存墨。”

  邬瑾点头应下,往外走时,莫聆风按捺不住,一跃而起,跑到邬瑾腿边,跟着出入,险些绊倒邬瑾。

  程廷跃跃欲试,然而不敢站起来,只能把脖子抻的极长,看着邬瑾一丝不苟的将字刻下,见那字分毫未损时,自己也跟着松了口气。

  赵世恒随意支使着自己的学生:“把那两支烛熄掉。”

  程廷蹦起三尺高,跑去熄掉蜡烛,又一溜烟上前,和莫聆风一左一右地依偎着邬瑾。

  屋子里只剩下一根蜡烛,光线立刻变得昏暗不明,只有香案上那一点烛火发出盛大的光。

  赵世恒捏着刻下来的“田”字,放置于灯后,字和他的影子都投于白墙之上,而后,他捏着字往后挪动,墙上的黑影也跟着越来越小。

  莫、程二人统一的歪着脑袋,满脸疑惑。

  而邬瑾一瞬不瞬地盯着字,两眼放光——赵世恒的楷书,非常精妙。

  简单一个字,由大缩到指甲盖大小,那转折、提钩等笔锋依旧是清晰可见,结密无间!

  赵世恒收了神通,令他们点起烛火,让他们坐回去:“作大字要如小字,而作小字要如大字,就是好字。”

  他双手张开,一甩长袖,手肘放置于方桌上,以手撑着额头,架腿而坐:“今日,你们二位大学生就练字吧,字帖么,满墙都是。”

  程廷张口结舌:“没、没了?那么多课呢?”

  州学里一日要上的课漫长的他困倦不堪,莫府则简陋到令他害怕——在不久的将来,他可能会变的目不识丁。

  赵世恒不以为意:“无用之术,不学也罢。”

  邬瑾深吸一口气,把自己激荡饱胀的心绪压下去。

  在州学最后一日,他特地去看过州学记载的各科三鼎,其中提起赵世恒时,只有一句:“天下之能事毕矣也。”

  既然赵世恒说是无用之术,那他要教的术,一定是闻所未闻。

  邬瑾沉下心去,开始练字,耳边时而有声,乃是赵世恒在教莫聆风《三字经》,渐渐的,他入了神,这声音就模糊起来。

  笔是宝帚,墨是潘家墨,纸是褾褙青纸,砚是瓦砚,俱是好物。

  他在临摹墙上所挂的一副柳公楷书。

  临完一贴,他凝神看自己的字,确实是局缩过当,有蜷缩之感。

  看过之后,他再细看柳公之字,揣摩其“侧、掠、啄、提”,而后再行改过。

  不知过了多久,他转动酸痛的手腕,鼻尖忽然闻到饭菜香气,肚子里猛地发出一串长鸣。

  午时了。



第19章 问心

  程廷用一碗烧羊肉,总算是让邬瑾放下了笔,去耳房吃饭。

  耳房里摆着一副樟木桌椅,满桌热气腾腾,香气亦是扑鼻,莫聆风坐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一块蒸饼,正在认真咀嚼。

  邬瑾拉开椅子,在她右侧坐下,还未曾拿起碗筷,莫聆风忽然就停下嘴,把蒸饼从中掰开,伸长手臂,直递到邬瑾嘴边:“枣泥的,好吃。”

  邬瑾连忙摆手:“你吃......”

  然而在他张口说话之际,莫聆风已经强行把蒸饼塞进了他口中:“你自己吃,不要藏着回家。”

  邬瑾一滞,没想到莫聆风会知道他在河边藏猊糖的事,还记在心里,心中一软,对莫聆风笑道:“是,我知道。”

  莫聆风把手缩回去,只对着蒸饼使劲,从饼边一路的啃咬下去,去吃里面甜的枣泥馅。

  桌上还有烧的十分软烂的烧羊肉、鱼福丸子、豆腐羹,另有两碟很爽口的鲊菜。

  三人对坐着埋头吃饭,程廷牙口好,不爱吃过于软烂的羊肉,更不爱蒸饼里放的枣泥馅,把蒸饼边撕下来吃几口,又对着其他菜唉声叹气,挑三拣四吃完了这顿饭。

  邬瑾不言语,只是吃,吃好后,放下碗筷,立刻起身去练字。

  莫聆风和程廷百无聊赖,聚在一起吹埙弹琴,要合奏一曲《泉水叮当》。

  邬瑾默默听着泉水“哐哐”、“咣咣”、“轰隆”作响,简直是泉水爆发成了山洪,又惊悚又哀怨,忍耐着听了片刻,他便专注于练字,任何声音都浮在远处了。

  而赵世恒直到酉时放课,才重新迈入九思轩。

  他不检查课业,只于纸上写下一行小字,行气贯串,望之如珠,放至莫聆风桌上,使他们三人传阅。

  纸上所写,是一句:挠万物者莫疾乎风。

  莫聆风不认识这么多字,扭头去看邬瑾,邬瑾就小声念给她听。

  赵世恒问:“你们认为这世上何物可如风,使万物折腰?”

  莫聆风嗓门不小的回答:“是糖!伯伯,糖!牙齿那么硬,糖也让它坏掉了!”

  程廷张开大嘴,“哈哈”大笑两声,等意识到赵世恒也在时,笑声“嘎”的一下止住了,埋下脑袋,做个苦思状。

  邬瑾没有回答,心中浮起无数个答案,又全都沉了下去。

  片刻后,他站起来,看向赵世恒:“先生,学生以为是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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