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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我已经问过宫中当差,那块红色丝绸,的确出自宫中匠人之手。”

  庆言点了点头,看向栾玉录,投去质询的目光。

  “消息是从茶馆酒肆之中传出,最初是由一个叫赵五的痞子传出来的,他说有一个神秘人给了他五两银子,让他在各个茶楼酒肆传播这则消息。”

  “知道那个神秘人的身份吗?”

  整个案件,渐渐在庆言的脑海中清晰起来。

  “对方做了伪装,查不出来。”

  “那好,今天我们就去会一会,这,金科探花宋林堂。”

  翰林院,这里汇聚着当朝,最顶尖的读书人。

  被誉为储相之地,可谓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宋兄,你作为当朝探花,应该风头无量,这几日看起来有些无精打采的。”

  宋林堂恍惚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一位同僚走到身前,和他攀谈。

  宋林堂勉强一笑,随便应付了几句。

  “你就是宋林堂?”

  三个身着飞鱼服的锦衣卫,走到两人跟前,用一种看犯人的眼神,审视着宋林堂。

  “正是在下。”

  “那行,我们有些问题要问你,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

  栾玉录也不废话,准备带走宋林堂。

  锦衣卫行事,向来不多解释,也不用看别人眼色。

  腰别锦衣卫腰牌,身穿飞鱼服,腰挂绣春刀,你就是京都最靓的仔。

  “你等粗鲁匹夫,他可是今科探花,你们可知得罪他的下场?”

  何炎向前走了一步,腰间佩刀被他弹出半寸,眼露寒光看向那人。

  开口之人,被何炎的目光震慑,后退了几步。

  “探花又如何?死在镇抚司的高官还少吗?更何况区区一个探花郎?”

  这就是锦衣卫的底气,大齐境内,权势滔天。

  “林兄我没事,你去当值吧,我去去就回。”

  宋林堂开口,主动为同僚开脱。

  就这样,在翰林院众人注视之下,宋林堂被他们栾玉录三人带走。

  奇怪的是,宋林堂并没有被带回镇抚司,而是被带到了他自己租住的房子中。

  此时,已经有一个坐在里面,坐在小院的小桌前,拿着书本翻阅着。

  看到来人,庆言也是眼前一亮。

  这探花郎,不仅长相英俊,眉清目秀,加上一双丹凤眼,是难得的美男子。

  再加上身为一甲探花郎,难怪会被吏部侍郎之女看中。

  “我要问你一些沈凌自缢案件的问题,希望你能如实回答。”

  听到庆言几人的意图,宋林堂拳头紧紧握了一下,立马松开,面部表情也出现片刻僵凝。

  这一切,都被庆言看在眼中。

  “三日前,戌时至寅时,你在何处?做了些什么?”

  “我那日一直在家中,很早就睡下了。”宋林堂面无表情的说道。

  “是这样吗?”

  庆言看着宋林堂,笑吟吟的说道。

  “我为何要骗你?”

  “那你怎么解释一下,为什么我在沈凌的家中,找到了这个。”

  庆言把那块红色丝绸,放在小桌之上,用一种充满压迫感的眼神,看着宋林堂。

  这是上辈子身为刑警的威严,让人有一种不由自主的心生畏惧。

  “这是什么东西,我不识得此物。”

  宋林堂的手不自觉的抖了抖,抓了抓自己的衣袖,有些失了分寸。

  就在这时,何炎从宋林堂的小屋内走了出来,手里捧着一套火红色的大红袍。

  红袍下摆,被撕裂了一块,刚好和桌上的红色丝绸拼凑到一起。

  “啧啧,这可是你高中之时所赐大红袍,就这么撕破了,可惜了。”庆言忍不住感叹道。

  证据确凿,宋林堂依旧沉默不语。

  看到对方这种反应,庆言并没有恼怒,再次开口。

  “沈凌的遗书应该也是被你取走的吧。”

  庆言端起桌上茶杯,一饮而尽。

  说到这里,宋林堂瞳孔剧烈收缩,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自己脚下的靴子,

  庆言嘴角勾了勾,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那封遗书应该被你藏在了靴子里吧?”

  这时,宋林堂的脸色大变,露出惊骇莫名的表情。

  “你到底是什么人?凌儿已经死了,她为什么还不愿意放过凌儿。”

  宋林堂面目狰狞,歇斯底里的吼道,全无之前淡然的模样。

  庆言先是一愣,原来对方以为自己是侍郎之女的爪牙。

  一块黑色玉牌被庆言从怀中取了出来,缓缓推到宋林堂面前。

  “我是锦衣卫特使,手持黑曜令,奉命调查沈凌的案件,并不是吏部侍郎之女的爪牙。”

  黑曜令,锦衣卫只有三块,不仅材质特殊,还因为手持此令,如领皇命。

  看到桌上的黑曜令,宋林堂整个人如释重负一般,紧皱的眉头也舒缓开来。

  宋林堂脱下靴子,递给庆言,说道。

  “割开鞋底,凌儿的遗书就在里面。”

  庆言并没有接过他递来的靴子,而是给何炎使了个眼色,示意对方接过靴子。

  “自己什么身份,锦衣卫特使,做这种事多跌份儿啊?”

  何炎嘴角抽了抽,有些无语的接过靴子。

  庆言这种人,纯属癞蛤蟆趴脚面,不咬人光膈应人。

  自己这三人组中,属他社死的次数最多,自己上司栾玉录依旧保留着体面。

  何炎暗自琢磨着,得找个机会,让他也社死一次。

  这样大家都会三缄其口,否则大家就一起社死吧。

  庆言并没有第一时间拿过信件,而是和宋林堂聊起沈凌的事情。

  在宋林堂的描述中,整件事情逐渐的清晰起来。

  他和沈凌相识于微末之时,两人互相依靠。沈凌赚钱供他读书,他则没日没夜的挑灯苦读。

  两人约定,等他金榜题名之时,就来迎娶她。

  他的努力没有白费,最终他荣登一甲探花,金榜题名。

  在一次诗会之时,他结识吏部侍郎之女,被对方一眼看中,对他表达了爱意。

  宋林堂不为所动,以已有心上人之由拒绝。

第14章 侍郎长女

  从那日起,吏部侍郎之女,就频繁借机接近他。

  而他攀附上吏部侍郎之女的消息,不胫而走,无论自己如何解释,别人都认为,那只是他的掩饰自己攀附高枝的说辞。

  那夜,他和沈凌相约,把生米煮成熟饭,正式结为夫妻,也就绝了那礼部侍郎之女的念想。

  等他来到沈凌的小屋时,沈凌已经自缢而死,桌上只留着一封被泪水打湿的遗书。

  说到这里,宋林堂的眼眶已经通红,两行清泪流了下来。

  想不到啊,这宋林堂还是个痴情种,自己一开始称对方是大齐陈世美,有些草率了。

  庆言忍不住在心中,自责了一秒钟。

  “看出什么端倪了吗?”

  庆言看向凑在一起,仔细查看遗书内容的三人。

  看着他们眉头紧锁的样子,应该是没看出什么东西。

  庆言接过纸张,端详着内容。

  “侍奉情郎千百日,郎君提名攀高枝,长发曾想为君留,女妆来生再相逢。”

  这首诗,表达出了沈凌因为情郎的抛弃,伤心欲绝,所以轻生。

  字里行间,更多的则是不舍,看不出来痛恨。

  如果沈凌想在遗书中留下线索的话,应该就在这首诗中。

  他突然想到,自己以前读初中那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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