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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


  “嗯,你加油吧。没钱的时候告诉我,我去帮你结账。到时候方便的话,我也会帮你找鞠清濛多要点营养餐。”

  “嗯!谢谢任哥。”

  “客气。”

第45章 暗夜魔王,浑身是肝

  与文磊聊过后,任重却也想起了自己的事。

  文磊要过二级,很难。

  自己的情况不同。

  脑机同步率具体数字不清楚,但肯定不低。

  今天承载功率已达20.5千瓦。

  脑反应指数现在是51.4。

  体能指数现在是26.7。

  自己与二级的距离,其实比文磊更远,短板在承载功率与体能指数上。

  他并不着急,因为他每一天都能有明显进步。

  就这么每天战斗下去,总能水到渠成。

  但他虽然嘴上没说,心里其实也曾想过,如果自己在七天后直接通过二级职称考核呢?

  那又会是怎样的光景?

  心里这般想着,他通过腕表悄悄接通身上一级外骨骼装甲的控制器,把刺激承载功率增长的生物电刺激加了个档位。

  身上又开始猛烈的酥麻了,他嘴角一抽,强行集中注意力看向平板电脑。

  还行,能顶。

  这世上最让人绝望的,是比你更天才的人比你还更努力。

  傍晚八点过时任重出了一趟门,骑摩托去军火商城以40贡献点的价格买了个基础一级拆解师手套,比鞠清濛的改造型差了些,但应该堪堪够用。

  至于晶片收纳箱,正好陈菡语有个淘汰下来的二手货,一直留着没卖,当备用。

  任重便恬不知耻的开口借了。

  陈菡语虽有诧异,但选择让他白嫖,送了。

  ……

  夜里九点半,十三号集中睡眠舱的楼梯口,任重准时下楼,见到了给他修房子的精神小伙。

  小伙浑身衣服破破烂烂,额头的汗水未干。

  夜灯洒在小伙脸上,反射出油润的光泽。

  他看起来极度疲惫,但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傻笑。

  “全部搞定了?”

  “嗯!”

  小伙微微弓身,将钥匙从衣兜里摸出,毕恭毕敬的双手递到任重面前。

  任重接过这沾着泥灰与汗液的钥匙,拍拍小伙肩膀,“干得不错。加油活着。”

  “嗯!哥,那我去我妈那边啦?”

  “去吧去吧,时间不早了。”

  随后任重回了房间,与郑甜等人打招呼。

  他只很随意的编了个说辞。

  “今晚你们在这边睡吧,我有事,就不回来睡了。明早六点半在食堂碰头。”

  郑甜先是有点诧异,然后略显逾越的下意识问道:“任哥你要去哪?”

  任重:“去个朋友家里。”

  郑甜:“咦!”

  陈菡语:“喔……”

  “哟!任哥你有点东西啊!”全程偷听二人说话的欧又宁冷不丁在旁边插话,还轻佻的吹了声口哨。

  众人心想,任哥藏了这么久,可算是要暴露出点“普查官”的蛛丝马迹了。

  任重没搞明白这些人为什么突然变得暧昧且亢奋起来,“什么?”

  郑甜意味深长地嘿嘿着道:“按理说,任哥你哪怕直接告诉我们你要去住镇长的客房,我们也不奇怪。但你说是去朋友家。嘿嘿,这年头,能让别人在自家过夜的交情,那可不一般呐。任哥你看起来取向还是正常的,所以肯定得是异性朋友家。晚上不住集中睡眠舱,又安全的家,那只能是公民的别墅。让我猜猜是谁……鞠经理?”

  郑甜有句话没说穿。

  正常的女性公民绝不可能让男性荒人进入她的别墅。

  所以,任重的“普查官”身份被实锤了。

  他自己暴露的,可不是我们问的。

  这条时间线里,郑甜还没从职业队长林望的口中听到普查官最低也得是五级公民的客观事实。

  错误的第一印象认知一旦建立,便根深蒂固。

  如果她知道“真相”,怕是会傻了眼。

  要知道,掌握着小镇两万荒人生杀大权的镇长马达福,也依然只是五级公民之下的四级公民。

  四级与五级之间的身份地位差距,可谓天差地别。

  文磊那憨批也开始搭话,“肯定是肯定是!你们是没见着鞠经理看任哥那眼神,啧啧……”

  任重终于猜到这些人在胡思乱想什么。

  他给这群脑补怪整不会了。

  但他没法解释,由得胡乱猜吧。

  呵呵,你们以为我去别墅里享受生活,却不知道我是要去野外创造新生活。

  一群凡夫俗子!

  最终,任重摆摆手,“行了,没事我就先走了。”

  他得赶在九点五十五分之前冲出小镇高墙的大门。

  他已经调查清楚了,在九点五十五分时,精锐的守夜人才会抵达大门。

  至于小镇中心最高的那栋灯塔形状建筑上漂浮的“索伦魔眼”的监视,他就没辙了。

  反正也不可能避开,看见就看见吧。

  万一真又暴露,被猎杀者抓单了,下次小心一点,再改变策略就行了。

  但他认为这可能性不大。

  毕竟晚上十点只是常规的睡眠时间,真正的强制催眠在十二点。

  十二点前,并不是完全没有人进出,只是很少。

  荒人们对天黑的恐惧,只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而已。

  他先到位于城北的小队小院,开门,骑上摩托,再去看了眼自己的屋子。

  与同街上其他孟买贫民窟建筑风格的简陋板房相比,任重的五米乘五米双层合金结构小屋精致得像个艺术品。

  这是贫民窟里真正的豪宅,是无数荒人只是看着便会发梦的梦想乡,但造价却仅为13.3块钱。

  得益于小镇中心“索伦魔眼”监控,同时也得益于小镇里彪悍的民风,每个荒人都知道,能把钱花在建这种屋子上的人都不会是普通人,拳头都很硬实,所以在小伙建造房子时,没人敢来挑事儿抢东西。

  但小屁孩不懂这些,所以任重的外墙下部1米高度的范围已被碳灰、喷漆等等东西搞上了各种各样的涂鸦。

  涂鸦有猪头、鱼等等动物。

  其中画得最好的部分,是一片蓝色群山,以及正从山后冒出半个脑袋的蓝色太阳。

  作画者似是非常珍惜这高档的“画布”,画得很用心。

  连绵蓝山、硕大蓝日、飘动青云等图案里点缀了线条,甚至有合格的阴影。

  任重也不清楚这是旭日初升还是夕阳西下。

  ……

  九点五十分,任重的电驱摩托无声无息驶过小镇大门,直扑入并不深邃的黑暗中。

  电驱摩托以110公里每小时的时速沿着连绵起伏,仅是由人多踩出来的凌乱土路风驰电掣着。

  纵目望去,天空两轮半圆的月亮撒落银蓝色光辉,照耀在大地上。

  孤独行走在大地上的任重深吸口气。

  这,便是让荒人畏之如虎黑夜。

  但我却不信这邪。

  人从动物里区别出来的第一个代表作,人类文明迈出的至关重要的第一步,就是掌控了火焰!

  人类第一次掌控火焰并不是为了熟食,是用来战胜黑夜!

  猛地一个拐弯,他踏上记忆中的路线,扑往铁虫林方向。

  片刻后,摩托车驾驶面板上的简易地图响起滴滴声,那是低功率感应器的提示。

  来了。

  车上的任重缓缓弯曲右臂,伸到脑后,捏住了斜挂在背上的合金战刃。

  前方三百五十米,一级墟兽,弹射蚱蜢!

  给我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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