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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


  “对对对不住!这是我们家老板娘收养的猫。”

  伙计匆匆忙忙上前,试图将它抱走,秦萝却眨眨眼睛:“谢哥哥,它好像很喜欢你耶。”

  谢寻非抬起的右手停在半空。

  因为身怀魔气,他从小便不被猫猫狗狗喜欢,动物见到他,往往会因受到惊吓落荒而逃。

  此时此刻,许是因为魔气被制住,猫咪乖乖栖息于他肩头,用脑袋蹭了蹭少年耳朵。

  有些痒。

  余光所见是一团小小的浅色圆球,莫名让他想起那条鹅黄色长裙。

  “咕噜噜,喵喵喵。”

  秦萝打小就喜欢小动物,这会儿兴冲冲上了前,踮起脚尖,想要碰一碰猫咪毛茸茸的小脸。

  谢寻非冷着脸,双膝却静静弯下来,让小朋友能够更好地触碰。

  “这是老板娘收养的小猫,平日里很是怕生。”

  伙计松了口气:“定是小郎君生得俊俏,才会讨它喜欢。”

  “哦——!”

  秦萝更加开心,开始捏猫咪爪爪。

  小孩子很奇怪。

  喜欢那些毛茸茸的生物,并且总会生出奇奇怪怪的念头,试图与它们对话。

  譬如现在,秦萝就一本正经地问它:“小橘小橘,你喜不喜欢谢哥哥?”

  猫咪眯了眯眼睛,往谢寻非身上一缩。

  “那就是喜欢啰!”

  那只猫与他只有毫厘之距,带来一股陌生的热气。软趴趴的爪子被秦萝握住,肉垫是浅浅粉色,在她的牵引下越靠越近,戳了戳少年白皙的侧脸。

  然后又胡乱揉了揉。

  谢寻非:……

  总是吵吵闹闹的,不懂人与人之间的分寸,所以说小孩子很讨人——

  “谢哥哥,”秦萝又用猫爪蹭了蹭他鼻尖,“你喜欢小猫吗?”

  ……罢了。

  谢寻非认命般垂眸:“喜欢。”

  前往苍梧仙宗的仙舟于傍晚启程。

  傅清知居于沧州,等秦萝等人上船,便也到了不得不告别的时候。

  “我今后……应当不会放弃刀法,同时兼修感灵之术。邪物当斩,怨气当消,两法并行,就是我独有的‘道’。”

  傅清知朝她笑笑:“希望再见面,能是不久之后。”

  “我也会努力练习的!”

  秦萝点头:“傅师姐,以前有人对我说过,‘前途似海,来日方长’——这句话送给你,你应该会喜欢它。”

  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傅清知扬唇笑笑。

  秦萝所言不错,下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们一定都能成为更好的人吧。

  飞舟临空而起,狂风撩动少女漆黑的长发。秦萝趴在窗边,在飞扬的柳絮里,望见傅清知清亮的眼睛。

  还有她身旁那段熟悉的话。

  [刀道天才,举世无双……至元婴,受心魔所困,道根大损……]

  一瞬疾风过,浮动在少女身旁的小字仿佛晕开了墨,等再度聚拢,已然是浑然不同的字迹。

  秦萝一愣,定睛凝神。

  [感灵之体,可与灵魄彼此感应。刀道天才,举世无双。两法并济——]

  不一样了。

  飞舟越来越远,字迹全都变成模糊不清的小团,秦萝拼命想要往前看,只能见到傅清知修长瘦削的影子。

  如同一把温和的长刀,轻轻柔柔刺透夜色。

  少女身形逐渐远处,秦萝正要离开窗口,余光瞥见一道白色的影子。

  小朋友没做多想地出声:“谢哥哥!”

  “修真界试炼很多,你们定会在不久后重逢。”

  谢寻非不擅长安慰人,默默别开视线:“所以……毋须因为分别就觉得难过。”

  秦萝直勾勾盯着他瞧。

  她的目光正好落在之前被猫爪揉过的地方,想起当时奇怪的触感,少年别扭地摸了摸侧脸。

  小朋友显然理解错了他的意思,饶有兴致地笑了笑:“谢哥哥,你是不是也在想那只小猫?”

  没有,不可能,并不会。

  ……他只是觉得,那种触碰的感觉并没有想象中那样令人不适。

  “不过没关系。”

  鹅黄色的小团用右手撑起腮帮子,婴儿肥圆乎乎地鼓起来。秦萝侧着脸与他对视:“在沧州有小猫喜欢你,去了苍梧仙宗,我也会像它那样陪你一起玩的。”

  她知道谢哥哥不爱搭理人,在苍梧又是全新的生面孔,除了她,没有第二个朋友。

  身为朋友,秦萝一定不会让他孤孤单单的。

  “你看——”

  她说着弯了弯眼尾,如同荡开两个小小的月牙,与此同时伸出手来。

  像猫咪爪子落在他侧脸,秦萝轻轻戳了戳少年冰冷苍白的皮肤,嗓音细细绵绵,出现于近在咫尺的耳畔:“喵喵。”

第38章 她想要见到小师姐……

  终机峰的瓴道子懒懒打了个哈欠, 在早春的清晨慢吞吞打开木窗,伴随着袅袅云烟破窗而入,在小院正门口, 他又望见了那道小小的鹅黄色影子。

  自从新月秘境结束后的这半个月以来,每到早上,这小丫头都会进他院子里瞧上一瞧。

  鹅黄色的身影站在篱笆外探头探脑,为不打扰他休息, 不知道安安静静一言不发等了多久。

  瓴道子对这样的景象已经习以为常, 在心底无奈笑笑,很快走进院子,为她打开篱笆中央的小门。

  “谢谢瓴道子长老!”

  秦萝像兔子一样窜进来,生出一阵凉爽轻柔的风,末了睁圆双眼看向他, 瞳仁里满满全是迫不及待的目光:“我我我能去看看它吗!”

  孩子就是孩子, 总是耐不住性子。他分明只是普普通通炼个丹,倘若有不明真相的人见到她这般火急火燎的模样, 大概会以为找到了什么绝世宝贝。

  这终机峰是丹修的地盘, 瓴道子则是丹修里数一数二的老前辈。

  放眼九州百界, 剑修冷硬且穷,乐修风流且雅,邪修诡谲且戾。至于他们丹修,绝大多数是懒散惬意的性子,平易近人好说话, 咸鱼成性不擅杀伐, 纵观全身最大的特点,是贼有钱。

  瓴道子年轻时赚钱成瘾,依靠绝妙的手艺发家致富, 如今灵石多到数不完,堆起来可以让苍梧仙宗再多一座巨型山峰。

  ——然后他返璞归真了。

  连续数年的声色犬马后,一切都变得索然无味。

  曾经名动天下的丹修第一人退隐山林,在终机峰找了这处最为偏僻寂静的角落,平日里种种花吃吃草,无聊就和小弟子们用灵石打弹珠,冷了便拿银票烧一烧,如此这般的田园生活朴实无华,所幸并不会让人感到枯燥。

  在最开始的时候,他原本是没打算帮秦萝炼丹的。

  那个小丫头在某天忽然找到他,带着一本年纪比瓴道子还大的泛黄古书,以及一朵光华氤氲的归一莲。

  丹修第一人声名远扬,欲令其炼丹的修士多不胜数。这其中从不缺少身居高位之人,在绝大多数时候,瓴道子要么闭门不见,要么打着太极礼貌回绝,秦萝区区一个小丫头,实在没什么请得动他的理由。

  直到瓴道子随意一瞥,看清那本古书上的字迹。

  焰狱。

  这是他未曾听闻过的一种毒,归一莲是解药里不可或缺的材料——这是瓴道子未曾料到的事情。

  众所周知,归一莲乃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宝物,若是以它为引子,能炼制出无数常人无法想象的天灵地宝。

  他听说过新月秘境里的事情,秦萝几乎是用性命换来的这朵花。可她却不打算凭它增进修为,也没有将其炼入法器之内,而是……用来解毒?

  这可真是奇了怪。

  焰狱失传已久,她能解谁身上的毒?

  “你这花——”

  秦萝初初前来拜访时,瓴道子端详古书许久,思忖片刻,识海里终于现出一个少女的影子:“想用来解除楚明筝的毒?”

  那团鹅黄色的小东西用力点头。

  楚明筝身上的毒诡异非常、毒性极烈,哪怕是大名鼎鼎的当世医圣,也说不出关于它的半点消息。

  这古书上记载的[焰狱]的确与之相符,可关于症状的描述实在模糊不清,仅凭寥寥数语,根本没办法妄下结论。

  “归一莲举世罕见,倘若被炼入解毒丹丸,你可就丧失了一件宝物。”

  那天的瓴道子心觉有趣,同她多说了几句:“这么好的东西,当真要便宜别人?更何况古往今来的奇毒何其之多,万一楚明筝所中之毒并非焰狱,你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我没关系的!”

  秦萝上前一步,相貌稚嫩,神色却是认真:“宝物以后慢慢再找就好了,长老,请您帮帮我小师姐吧。”

  这倒是有趣。

  一颗天级丹丸,无异于一条能让修为突飞猛进的通天大道。

  他见过无数为了宝物自相残杀的亲人好友,每每都当作一场笑话去看,如秦萝这般拱手相让的,却是少之又少。

  焰狱是瓴道子从未听说过的剧毒,作为一个醉心丹道的修士,他其实很乐于尝试新鲜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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